周易爻变义蕴–释水地比卦
䷇坤下坎上「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比」,亲辅也。比卦自「坤」之六五而变,以一阳摄众阴,居尊位,得众人亲比之象。推原其卜筮,有元善、永久、贞正之道,方可为比之主,吉而无咎。「不宁方来」者,如商纣暴虐天下,周武王为比之主,不期而会者八百国,是不宁之方皆来亲比。「后夫凶」者,如禹会诸侯于涂山,防风氏后至而戮之,此后来夫凶之义也。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比,吉也」,人所亲比,有吉之道也。「下顺从」者,群阴之从上也。「原筮元永贞」者,君为比之主,故当卜我之德,可以为人之所亲比否。人之来比者,亦当卜所比之主,可以永久贞正否。君臣相孚,故得「无咎」。「以刚中」者,九五之刚中也。「上下应」者,五刚二柔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水比于地,如民之依比于君也。夫四海之广,兆民之众,人君岂能独治?所以建万国,亲诸侯,为比之主也。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易之「中孚」,皆以阳爻为正应,故上下孚信。「比」之内卦元属「坤」,初爻阴柔,安有盈缶之孚?初六变阳,下卦为「震」,通卦为屯。「震」之阳爻刚健,与上卦「坎」中为应。「坎」,小垒也,故得「有孚盈缶」之象。君臣既能相孚,何咎之有?「终未有他吉」者,如离乱之时,人依比主,其初来者未能择其贤否,其终来者不苟进,必有诚实孚信之人。如武王伐纣,访箕子而得禹之九畴,延微子而归商之祭器。以至汉高召鲁两生,得孔壁之书,聘伏生而得古文尚书,皆「终来有他吉」之义。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二变阳,通卦为坎,内卦坎之阳居臣位,应外卦居位坎之阳刚,贞正之吉也。「比之自内」者,如贵戚之卿,世禄之家,贤淑父兄,可以比于内,不必求外比也。「不自失」者,骨肉相依,君臣相孚,无自失之患。如春秋祁奚举子祁午,君子谓立其子而不为比,以至谢安荐其侄为将,狄仁杰荐其子为丞,韦贯之举其子以自代,皆「比之自内」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人之可亲比者,惟君子耳。不幸而比于小人,安得又有「匪人」之称?「匪人」者,非人类之人也。貌则人,心则兽,其恶之极,又不可以小人形容也。六三变艮,「艮」为阍寺,阍寺之徒,又匪人中柔恶者也。通卦蹇,为君子。居蹇难之时,亦当择人亲比。汉唐以来,多有依比阉宦而得幸者,如荀绲娶宦官唐衡之女,怗势擅权,终为人所鄙。「比之匪人」,不亦伤乎?良可兴叹。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上卦为外,外比者,内无贵戚世禄之父兄可比,惟比于贤者而已。六四变萃,萃聚之初,亦当外比于贤以从上,如管仲之比于鲍叔、越石父之比于晏婴、陈平之比于魏无知、茅容之比于郭林宗、羊昙之比于谢安,皆外比于贤,可以从上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五居尊位,为比之主。「显比」之吉,君德已著于天位矣。「王用三驱,失前禽」者,礼曰:「古者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之田围,合其三面,前开一路,使之可去,不忍尽物,好生之仁也。只取其不用命者,不出而反入者也。禽兽前去者皆免矣,故曰「失前禽」也。成汤祝网,得其义矣。文王搜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也。王者显明比道,舍逆取顺,「前禽」之失,仁德已著。邑人不诫,上使中者,人君以德化下,使之中正不偏,远近如一邑人观上之德,自来亲比,何待丁宁告诫而后比之?不诫而比,吉之道也。「位正中」者,「坤」之六五变「比」,以一阳摄众阴,得「黄裳元吉」之象,故曰「文在中」也。「比」之九五变「坤」,位以正中,但九五变阴,阴主杀伐,五居尊位,假田猎以耀武,示其用命与不用命者,顺则取之,逆则舍之,不可苟合曲从,以求人之比己也。爻变之取义不同若此。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乾」之用九「见群龙无首,吉」者,盖「乾」之六爻皆变为「坤」,如国有大事,卜立君、卜大卦之时,臣下不可为首,为首则为篡逆而凶,无首则吉。「比」之上六变「观」,上之观下,择其可比之人;下之观上,求其可比之主。盖离乱之世,无君之时,当求其有德者以比之。苟无可比之主,则未免群聚为盗,故「比之无首」则「凶」。暴秦之时,陈涉、张耳之徒起兵乌合,而不求其有德者为比之首,终至于败,无所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