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梦何时圆
(原著宋英成,王虎应导读)之一
有一天有一个女人身穿着一件老旧的外套,头发蓬松,脸毫无粉饰的农妇表情,皮肤有些黝黑,携带着一个约莫四岁的小女孩,要宋先生为她论婚姻。
女,1960年阴历十月二十五日卯时生。
坤造:庚戊乙乙
子子亥卯
大运:2 12 22
丁 丙 乙
亥 戌 酉
宋先生讲到:论婚姻若看命局官杀星的多寡,来判断婚姻的好坏是不够的。本造只有一个官星透在年干,根据《三命通会》云:“用官为夫,不要见杀,用杀为夫,不要见官,一位为好”。她没有七杀来混,正官明显,理应美满的归宿才是。但是,如果这样判断就错了,本造年月带桃花贵人,日时亥卯合,那不是犯了“贵众合多”的女命大忌吗?且这个桃花贵人延伸到时柱子息宫,可以说四柱都染上桃花的气息。
依《英耀篇》说:“叠叠问此件,定然此件缺”的道理,必然她婚姻已经亮起了红灯。
三十二岁流年辛未与原局亥卯未三合夫宫,目前走乙西运,不但空亡且是年月地支的桃花,酉金增强了子水桃花的力量。酉七杀为女命的异性星,与时柱卯酉冲,使卯无法合夫宫。
乙酉运,乙木与日元争合庚金,由此可知从廿三岁的乙运(实为廿二,宋先生整个书中的起运有误)起,在婚姻感情方面经常与人演出争夫的闹剧,而且扮演的都是情场失意的角
色。依以上五行六神的推断,宋先生告诉她:
“从命中看来,你应该只有一个丈夫的命不过要晚婚若是早婚的话,幸福恐怕是空中楼阁,婚姻波折在所难免”。
该女回答:“我在二十二岁结婚,婚后才发觉两人个性不同,虽然我尽力容忍,迁就他,可是他仍在外面拈花惹草,另结新欢,终于在二十六岁时弃我而去”。
从她这段自白,我们再看原局中唯一的夫星庚金,不但坐子水死地,且生在子月,官星
被旺印所泄且自坐死地,月千戊土固然能生庚金,然戊士被坐支中癸水所合,贪合忘生,使庚金孤立无援。
其二十二岁辛酉年,大运丙戌桃花沐浴在时支卯月戊土获得大运的生扶,等于庚金元神获得生机,财旺生官,岁支酉金官星帝旺,子水桃花在酉,这样才能走到红毯的那一端,不过根据命运岁三者之卯戌合,卯酉冲,子息宫与星都受到冲合,恐怕这次的婚姻是先“有”后婚且历经波折。为何婚后她会处处容忍迁就她的前夫,又为何廿十六岁乙丑年会遭遗弃?各位有心研究命理的读者不妨自己思考。
从以上宋先生的笔调来看,虽然引经据典论了半天,但大部分为猜测和该女本人讲出经历后才找出理由。我认为宋先生分析的欠妥。
首先该女命局中桃花贵人叠叠虽然影响婚姻,但官在四柱中的情况更为重要。庚金官星在年早婚之象。因宋先生原排运有误,所以对该女结婚时辛西年已入乙酉大运。丙戌运根
本不可能结婚。因丙戌运伤官通根透出,命中官星又衰,纵出现恋人也因丙火克之,不可能成婚。而乙酉运,桃花到位,官杀通根得旺,乙庚合住官星,而婚,而辛酉年,桃花叠见,辛金透干制服伤官元神乙木过,所以结婚。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