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古法—断易精蕴
九鬼隆盛著
王虎应译(此为大正七年即1918年的著作,夹杂有日语文言文,因此翻译的有不妥之处,请见谅。)
第四十一章 生儿育女断法
圣人做易,以咸、恒示嫁娶之道,天子一姓必以震为长子,继承其位,子嗣为重,好继承家业,让其血统延续万世。
生儿育女之占不是小事,其占断内容如下。
一、胎孕有无。
二、产妇平安。
三、胎儿男女。
四、分娩时间。
五、婴儿好不好养。
以上不可以一卦兼断,需要分开为妥。比如父母占女儿,或者儿媳生孩子,用神产妇唯一子孙爻,如果胎儿也以子孙爻来定,不能拿有流产的象来判断产妇也会死。如果占母亲生孩子,以父母爻为用神。如果父母旺相发动,一定会克子孙的,如果产母健壮,产儿一定会出问题吗?这样的断法显然不合理。所以需要分开占。
定生孩子的用神如下
一、胎儿婴儿,不拘任何人,皆以子孙为用神。但如果是我母亲,叔母的产儿则以兄弟为用神。
二、产妇自占,以及代占,皆以世爻为用神。
三、丈夫占妻子,以妻财为用神。
四、父母占女儿,以及儿媳,以子孙为用神。
五、占姐妹,以及兄弟之妻,朋友之妻子,皆以兄弟为用神。但丈夫的姐妹以官鬼为用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