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信述》6.25雍也篇——觚不觚,觚哉!觚哉!
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
孔子說:「觚這種酒器已經不再是觚了,還怎麼稱之為觚呢!還怎麼稱之為觚呢!」
觚:行禮所用的酒器。《論語稽求篇》:「觚,酒器名。量可容二升者,其義寡也。」《韓詩外傳》:「觚,寡也,飲當寡少也。」
按:此器名為觚,取其「寡少」之義,用意是為了戒人貪飲。此器上圓下方,腹部有稜角,然而當時之人沉湎於酒,為了加大容量,破稜角為圓弧,於是戒人少飲之義沒有了,名不副實,所以孔子嘆之。
毛奇齡曰:今飲常不寡,而仍稱曰觚,名實乖矣。
陳祥道曰:有觚之實,然後有觚之名;有觚之名,而無觚之實,則觚不觚矣,尚得謂之觚哉?譏其有名無實者也。孔子之時,實不稱名者多矣,故其嘆如此。
皇侃曰:「觚不觚」,言不知禮也;「觚哉觚哉」,言用觚之失道也。
何晏曰:觚哉觚哉,言非觚也,以喻為政不得其道則不成。
《論語正義》曰:政者,正也。其身不正,如正人何?政不得成,猶強名之。
程子曰:觚而失其形制,則非觚也。舉一器,而天下之物莫不皆然。故君而失其君之道,則為不君;臣而失其臣之職,則為虛位。(名不副實)
李炳南曰:聖人此言,中正和平,如《詩》之溫厚。凡是不守本分者,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皆可比之曰「觚不觚,觚哉觚哉」。
張栻曰:有是物,必有是則;苟失其則,實已非矣。凡言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皆以失其則故也。至於人生於天地之中,其所以名為人者,以天之降衷,善無不備也;失其所以為人之道,則雖名為人也,而實何如哉?聖人重嘆於觚意,蓋深遠矣。
范氏曰:人而不仁則非人,國而不治則不國矣。
《丹鉛錄》曰:古人制器尚象,以一觚言之,上圓象天,下方象地,且取其置頓之安穩焉。春秋之世,已有破觚為圓者。孔子於獻酬之際,見而嘆之,其事雖小而輕變古制,已有秦人開阡陌、廢井田、焚詩書、尚法律之漸矣。
錢穆曰:餼羊之論,所以存名;觚哉之嘆,所以惜實。其為憂世則一。
雲門隱者按:觚之破棱為圓,失其飲酒寡少之本義矣,而猶強名之為觚,則有名無實也。由此推之,而有失禮、為政不得其道、君臣父子各失其本分等各方面義理之引申也。器雖小,而人心之彰顯大也。
韓嬰《詩說》曰:一升曰爵;爵,盡也。二升曰觚;觚者,少也,飲當寡少也。三升曰觶;觶,適也,飲之體適適然也。四升曰角;角,觸也,不能自適,但觸罪過也。五升曰散;散者,訕也,飲不知節,徒為人謗訕也。
《三禮圖》曰:觚,高尺一寸,口徑五寸有半,深六寸有半,足徑三寸,深三寸,口容六合,足半之。(按:腹作四棱,削之可為圜)
蔡謨曰:酒之亂德,自古所患,故《禮》說三爵之制,《尚書》著明《酒誥》之篇,《易》有濡首之戒,《詩》列賓筵之刺,皆所以防沉湎。
馮椅曰:竊謂觚為酒器,見於《禮經》;為木簡,見於漢《急就章》。則謂為簡屬者,秦漢之後之稱,非孔子所謂也。
《論語集解》《論語註疏》《論語義疏》《論語集注》《癸巳論語解》《論語正義》《論語新解》《論語講要》《論語集說》《論語稽求篇》《論語集釋》《論語全解》《四書改錯》《三禮圖》《詩說》《丹鉛錄》《韓詩外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