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信述》6.4雍也篇——君子周急不继富
子华使于齐,冉子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冉子与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
公西华出使到齐国,冉有替他的母亲向孔子请求养米。孔子说:“给她六斗四升。”冉有请求增加。孔子说:“再多给她二斗四升。”冉有给了米八十石。孔子说:“赤到齐国去,驾着肥马拉的车,穿着轻暖的皮衣。我听说,君子周济困急之人,不周济富人使之更富。”
子华:公西氏,名赤,字子华,亦称公西华。孔子弟子,小孔子四十二岁,鲁国人。为人有容仪。孔子曾赞许他“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
使:出使。一般认为是为孔子而出使齐国。李炳南:“使于齐,或是鲁君使之,或是孔子使之,古注无定论,但一定是为公务。既是公务,自有俸禄。”
冉子:冉有。《正义》:“称子者,冉有门人所记也。”
请粟:请求养米。《注疏》:“冉子为子华之母请粟于夫子,言其子出使而家贫也。”
釜、庾、秉:都是古代容器。釜,六斗四升。庾,二斗四升。秉,十六斛。五秉合为八十斛(即后来之八十石)。按:前辈评论此事,子华不当再与之粟,然而因冉子之请,孔子与之釜;冉子嫌少,又请,孔子不忍拒绝,再加一庾;给后,然而冉子终究嫌少,于是拿自己的藏粟一秉给子华之母;孔子认为此举不合适,于是点明子华不贫,不当如此。
益:增加。冉有嫌给的少,请求增加。
冉子与之粟五秉:此处指冉子将自己的藏粟与之。与,给。《义疏》:“孔子与粟既竟,故冉子又自以己粟八十斛与之也。”
适:到、往。
衣轻裘:衣,穿。裘,皮衣。“乘肥马,衣轻裘”,表明公西华之富有。
周急不继富:急,穷迫、困急。周,周济困急、补其不足也。继,续其有余。钱穆:“子华之去,乘肥马,衣轻裘。虽有母在家,固不待别有给养。故冉求虽再请,孔子终不多与。乃冉求以私意多与之,故孔子直告之如此。”
《论语注疏》曰:此章论君子当赈穷周急。
伊藤仁斋曰:圣人之妙用,虽一取与间,自有道存也。子华家富而为夫子使,固其分也。冉子不达其意,乃私与之粟。故夫子告知以“君子有周急之道,而无继富之义”。
《论语商》曰:先提一“使齐”,便可见本无可与。“与釡、与庾”,已是隐示之矣;“周急”一段,不过婉为开谕,使冉子自悟其不当与。
程子曰:夫子之使子华,子华之为夫子使,义也。而冉子乃为之请,圣人宽容,不欲直拒人。故与之少,所以示不当与也;请益而与之亦少,所以示不当益也。求未达而自与之多,则已过矣,故夫子非之。盖赤苟至乏,则夫子必自周之,不待请矣。
《论语义疏》曰:子华之母为当定乏,为当定不乏。若实乏,而子华肥轻,则为不孝;孔子不多与,是为不仁。若不乏,而冉求与之,则为不智。
张栻曰:子华为夫子使于齐,使子华而有所不给,则夫子固周之也,而子华无是之患也。其使也为师使,以义行也。夫以义行,而其资足以给,则可以无与也。冉有为其母请粟,疑可以与也,故与之少,以见其义,而冉子莫喻也。
《论语义疏》曰:旧通者云:三人皆得宜也。子华中人,岂容己乘肥马、衣轻裘,而令母乏,必不能然矣。且夫子明言“不继富”,则知其家富也,实富而冉求为请与多者,明朋友之亲有同己亲,既一人不在,则一人宜相共恤故也。华母不乏而己与之,为于朋友之义故也。不乏尚与,况乏者也?
李炳南曰:子华既然乘肥马、衣轻裘,足见其富有,其母在家中不会贫困,冉子与之粟五秉,确是与之太多,所以孔子非之。此虽训示冉有,亦足以见孔子周济之道。
《论语集解》《论语注疏》《论语集注》《癸巳论语解》《论语新解》《论语商》《论语古义》《论语正义》《论语补注》《论语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