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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信述》4.18里仁篇——事父母几谏

《论语信述》4.18里仁篇——事父母几谏

【原文】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白话】

孔子说:“侍奉父母要会委婉地劝谏,看到父母没有听从自己的意见,仍然恭敬而不违逆,内心虽然忧虑却不怨恨。”

【释词】

几谏:即“微谏”,用隐约委婉的方法进行劝谏。几,微。谏,规劝、劝谏。父母有过,为子女者惟当微言、委婉劝说。朱子:“微谏,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

见志不从,又敬不违:自己的意见,如果父母不听从,自己不仅不能怨恨,反而要恭敬、不悖逆父母,等待机会再劝谏。朱子:“所谓‘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也。”

劳而不怨:劳,忧、忧心。钱穆:“子女见父母有过,当忧不当怨。”《正义》:“忧父母不从。”朱子:“所谓‘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也。”

【先贤精义】

蕅益大师曰:始终只一“几谏”。几谏,只是敬父母。故期之以圣贤,不违不怨。只是到底敬父母

钱穆曰:此章见父子家人相处,情义当兼尽。为子女者,尤不当自处于义,而伤对父母之情。若对父母无情,则先自陷于大不义,故必一本于至情以冀父母之终归于义。如此,操心甚劳,然求至情大义兼尽,则亦惟有如此。苟明乎此,自无可怨矣。

朱子曰:此章与《内则》之言相表里。

吕祖谦曰:子身即父母之身。父母有过,万方匡救,形神俱敝,夫何怨?

侯师圣曰:加诚敬而不违其几谏之初心,盖积其诚意如此,劳而不怨,竭力而不弛也。

《孝经》曰: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论语正义》:是父母有过,人子当谏止之也。)

《礼记·坊记》曰:子云:“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可谓孝矣。”

《礼记·檀弓》曰:事亲有隐而无犯。事君有犯而无隐。(注:隐,谓不称扬其过失也;无犯,不犯颜而谏。)

论语义疏》曰:父子天性,义主恭从,所以言“无犯”,是其本也。而君臣假合,义主匡弼,故云“有犯”,亦其本也。

陈祥道曰:“几谏”,无犯也;“又敬不违”,勿逆也;“劳而不怨”,勿怠也。几谏者,仁也。臣之于君,犹贵于讽谏。则子之于亲,其可以不几谏乎?然几谏不从则至于熟谏,熟谏不从则至于号泣而随之。几谏者,人子之心;熟谏者,人子之所不得已。

朱子曰:问此圣人教天下之为人子者,不惟平时有愉色婉容,虽遇谏过之时,亦当如此,甚至劳而不怨,乃是深爱其亲也。曰“又敬不违”者,上不违微谏之意,恐唐突以触父母之怒;下不违欲谏之心,务欲置父母于无过之地,其心心念念只在于此。若见父母之不从,恐触其怒,遂止而不谏者,非也;欲必谏,遂至触其怒,亦非也。

刘宗周曰:几谏之道,一言以蔽之曰敬者,圣学也。忠臣所以事君,孝子所以事亲,仁人所以事天地,皆是物也。

论语注疏》曰:此并下四章,皆明孝事父母。

【附录】

《易经·系辞传》曰:几者,动之微。

《说文解字》曰:谏,证也。(谓以言正之也)

《白虎通》曰:谏者,间也,更也,是非相间革更其行也。

“事父母几谏”另一解:

李炳南曰:几,微也,人之过,在几微发动之时,易于改正,故为人子者,见父母之过于微起时,即当谏之,不俟形成大过。

《四书反身录》曰:诚察其微,而豫挽之,潜消默化于将萌,如是则既不彰亲之咎,又无进谏之名,善之善者也。

【本章参考书目】

《易经》《礼记》《孝经》《论语集解》《论语义疏》《论语注疏》《论语集注》《论语会笺》《论语正义》《论语新解》《论语讲要》《论语全解》《论语点睛》《癸巳论语解》《论语学案》《白虎通》《说文解字》《朱子语类》《四书反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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