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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信述》3.6八佾篇——季氏旅於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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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佾篇——季氏旅於泰山

b5819a704eafdbc6d4af16205333d41e.png論語信述《論語信述》3.6八佾篇——季氏旅於泰山

【原文】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白話】
季氏去祭祀泰山。孔子對冉有說:“你不能阻止嗎?”冉有回答說:“不能。”孔子說:“唉!難道說泰山神還不如林放那樣懂得禮嗎?”
 
【釋詞】
旅於泰山:旅,祭祀之名。《說文》:“岱,大山也。”大山即泰山。“泰”者,大之極也。按:禮,天子要以時祭天下之名山大川,諸侯則祭山川之在其封境之內者。泰山位於魯國境內,天子以及魯君可以祭祀泰山。季氏僭於魯君乃至天子,違禮之甚。旅,與“鴻臚”之“臚”音近相通。
李炳南:“旅為天子祭山之名,且非常祭,有大故乃舉行,以璧陳列几上,祈而埋之。”
冉有:名求,字子有,魯人。是孔子弟子,小孔子二十九歲。名列“孔門四科”之政事科。當時為季氏家臣。
女:同“汝”。
救:止。也可以看作“匡救、匡正”。
與:同“歟”。
曾:乃,即難道、竟然。
 
【先賢精義】
《周禮·太宗伯職》曰: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
馬融曰: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陪臣:諸侯既為天子之臣,故謂諸侯之臣為陪臣。)
論語正義》曰:《禮》言大夫祭五祀,不及山川,故祭山為非禮。
包融曰:“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季氏)欲誣而祭之。
論語註疏》曰:此章譏季氏非禮祭泰山也。季氏僭濫,已不能諫止也。孔子嘆其失禮,故曰嗚呼。泰山之神必不享季氏之祭;若其享之,則是不如林放也。
戴溪曰:季氏僭禮,聖人甚憂之。非憂季氏也,憂禮之壞也。
朱子曰:神不享非禮,欲季氏知其無益而自止,又進林放以厲冉有也。
李炳南曰:普通人如林放者,猶知問禮之本,泰山之神,豈不知禮?祭祀合乎禮,神始受之,否則不能受。季氏目無天子,目無國君,泰山肯接受嗎?孔子感嘆之後,不說季氏,而說泰山。聖人言語如此溫和。
陳祥道曰:節莫差於僭,僭莫大於祭,故父不祭於支庶之宅,君不祭於臣僕之家。泰山之神,可祭於季氏乎?此於明以瀆禮,於幽以瀆神,非冉有不能救,神豈能說耶?夫子故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范氏曰:冉有從季氏,夫子豈不知其不可告也,然而聖人不輕絕人。盡己之心,安知冉有之不能救、季氏之不可諫也?既不能正,則美林放以明泰山之不可誣,是亦教誨之道也。
 
【附錄】
劉宗周曰:魯君臣之僭非一日,度非口舌之所能爭。即使夫子仕魯,亦豈能遽革郊祀諸禮而反之正?其所以轉移化導之權亦必有漸矣。旅泰山而以救正,詰冉求直曰不能,蓋師弟一時惋惜之言,故夫子不責冉求,而第繼之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若乞靈於鬼神之一殛,然則聖人之詞於是乎愈嚴,而亂臣賊子聞之亦應股慄而自廢矣。
趙天麟曰:東嶽者,太平天子告成之地,東方藩侯當祀之山。
胡培翚曰:《爾雅》云:“祭地曰瘞埋,祭山曰庪縣。”瘞埋是以牲玉埋藏於地中,庪縣則有陳列之義。李巡云:“祭山以黃玉以璧,庪置几上。”邢疏云:“縣,謂縣牲幣于山林中。”其說良近。蓋古者祭山之法,先庪縣而後埋之,故祭山又名“旅”。旅,臚陳之也。《山海經》凡祠山多言“肆瘞”,郭注云:“肆,陳之也。”陳牲玉而後埋藏之。(縣,即“懸”。)
 
【本章參考書目】
《周禮》《禮記》《論語集解》《論語註疏》《論語集注》《論語正義》《論語新解》《論語講要》《論語集釋》《論語全解》《論語學案》《石鼓論語答問》《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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