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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信述》2.23为政篇——十世可知也?

为政篇——十世可知也

640.jpeg论语信述《论语信述》2.23为政篇——十世可知也?

【原文】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白话】
子张问到:“十世以后的制度变易可以预知吗?”孔子说:“商朝因革夏朝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可以知道;周朝因革商朝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可以知道。或有继周而起的朝代,纵然百世之后也可以知道其制度啊。”
 
【释词】
十世可知也:世,本指三十年为一世,此处指王朝易姓受命为一世。知,知道,此指预知、前知。《论语集解》:“物类相召,世数相生,其变有常,故可预知。”也,此处是疑词,陆氏云:“一作‘乎’。”
殷:商朝。
因:因袭、因革(沿革)。
礼:礼制。
损益:损,减少。益,增加。钱穆:“孔子告以参考已往,孰因孰革,孰可常而孰当变,通观历史,即可预测将来。孔子曰:‘好古敏以求之’。《论语》所陈,多属古今通义,所谓‘百世可知’。”
 
【先贤精义】
论语注疏》曰:非但顺知既往,兼亦预知将来。
蕅益大师曰:礼之纲要,决定不可损益。所损益者,因时制宜,随机设教之事耳。
江谦曰:礼,有理有事。不可损益者,理也;所可损益者,事也。故虽百世可知也。
张栻曰:三王之礼,各因前世而损益之。其所因者,五典五礼之大纲也;其损益者,见于节目文质之随时也。以殷周已验之迹而推之,则夫百王继承损益之常道,盖不可得而易此矣。后有作者,欲法先王之善治,则先立大纲;而所谓损益者,随时以制其宜焉,则亦何远之有?谓之百世可知者,不亦信乎?
胡氏曰:子张之问,盖欲知来,而圣人言其既往者以明之也。夫自修身以至于为天下,不可一日而无礼。天叙天秩,人所共由,礼之本也。商不能改乎夏,周不能改乎商,所谓天地之常经也。若乃制度文为,或太过则当损,或不足则当益,益之损之,与时宜之,而所因者不坏,是古今之通义也。因往推来,虽百世之远,不过如此而已矣。
顾炎武曰:《记》曰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自春秋之并为七国,七国之并为秦,而大变先王之礼。然其所以辨上下,别亲疏,决嫌疑,定是非,则固未尝有异乎三王也。故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李炳南曰:典章礼制,代有变更。孔子先徵以三代之沿革,后答以未来。其或继周而有天下者,亦必依于周礼而损益之。如是虽百世亦可知也。礼有需损益者,有不能损益者。需损益者,礼之枝末也,即其形式也;不能损益者,礼之根本也,即五伦十义也
朱子曰:三纲五常,礼之大体,三代相继,皆因之而不能变。其所损益,不过文章制度小过不及之间,而其已然之迹,今皆可见。则自今以往,或有继周而王者,虽百世之远,所因所革,亦不过此,岂但十世而已乎!圣人所以知来者盖如此,非若后世谶纬术数之学也。(见附录)
《四书训义》曰:三纲之相统也,五常之相安也,人之所以为人也,所必因也。
《读四书大全说》曰:古帝王治天下之大经大法,统谓之礼,故“六官”谓之《周礼》。三纲五常是礼之本原,忠质文之异尚,即此三纲五常见诸行事者。夫三纲五常,礼之体也;忠质文者,礼之用也。所损益者固在用,而用即体之用,要不可分
戴溪曰:典章文物,因革损益,是儒者合讲底事。
钱穆曰:此章孔子历陈夏、殷、周三代之因革,而特提一“礼”字。礼,兼指一切政治制度,社会风俗,人心之内在,以及日常生活之现于外表,而又为当时大群体所共尊共守者。孔子论学极重礼,人类社会亦时时必有礼,此乃历史之常。但礼必随时代而变,此乃礼之时;而变之中仍存有不变者,此乃礼之意
《礼记·祭法》曰: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变也。七代之所更立者,禘郊宗祖,其余不变也。
徐英曰:变者,政之迹也;不变者,政之本也。因本以推迹,而其变者可以知矣,此《书》教之精义也。《书》以道事,《春秋》以道名分。名分者,政之本也;因革损益者,政之迹也。夏殷因革,质文代变,而不可变者,王霸之辨,夷夏之防,君子小人义利之分,圣凡仁暴人禽之别,皆圣人所以重名分者也
刘宗周曰:夫子继衰周而为素王,修明尧舜禹汤文武之道以垂后世,固万世帝王之所统也。子张问十世可知,意非徒知之而已;正求夫子所以垂后世者,何若使斯道之统传无穷耳。曰十世亦远矣,不知夫子之道即三王之道,三王之道即尧舜之道。自尧舜以来,所以治天下之大经大法,至三王而俱备矣,后世帝王无以加矣。存先王之道于千百十一之中,使人类之不终为禽兽,则仲尼之功于是乎大矣。
 
【附录】
马融曰: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
朱子曰: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谓:仁、义、礼、智、信。文质谓: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三统谓:夏正建寅为人统,商正建丑为地统,周正建子为天统。
刘宗周曰:三王所因之礼,即百世所因之礼;三王所损益之礼,即百世所损益之礼。因其所因,损益其所损益则治;革其所因,胶其所损益则乱。百世之治乱不可知,而所以治治乱乱之故可知。张子曰:“为治不法三代者,终苟道也。”夫百世之后,所可知者亦法三代以为治而已。如秦之法律,汉之黄老,晋之清谈,隋之暴,梁之佛,唐之夷,宋之议论,元之宽纵,皆举先王之法而荡然夷之,而至于天经地义之不可废者,固历千古如一日,则亦不害其为可知者。世道之降也,皇降而帝矣,帝降而王矣,王降而霸矣,后世之有天下者霸焉而已矣。仲尼生于衰周,早知暴秦之必代兴,故序《书》终之《秦誓》,修《春秋》则始终经纬五霸之迹,悯王道之不复作也。惓惓修举其废坠,以传之来世,其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则其所因所损益之大端也。苟有行先王之道者,亦举此而措之耳。
 
【相关材料】
论语正义》曰:君臣、父子、夫妇,六人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谓之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三纲。又《情性》云,五性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仁者,不忍也,施生爱人也;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也;智者,知也,独见前文,不惑于事,见微知著也;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故人生得五气以为常,仁义礼智信是也。此三纲五常之义也。董仲舒“对策”解此文以所因为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董所云“道”,即三纲五常之道。《礼》大传谓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并此马(融)注义也。皇疏云,所损益谓“文质三统”者,案大传云,王者始起,改正朔,易服色,夫正朔有三本,亦有三统,明王者受命各统一正也。
《论语注疏》曰:《礼三正记》曰:“质法天,文法地。帝王始起,先质后文者,顺天地之道,本末之义,先后之序也。”事莫不先其质性,乃后有其文章也。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此之谓三统,故《书传略说》云:“天有三统,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士有三王,王特一生死。”
又《春秋纬·元命包》及《乐纬·稽耀嘉》云:“夏以十三月为正,息卦受泰。”注云:“物之始,其色尚黑,以寅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息卦受临。”注云:“物之牙,其色尚白,以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息卦受复,其色尚赤,以夜半为朔。”
又《三正记》云:“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以此推之,自夏以上,皆正朔三而改也。郑注《尚书》“三帛”,“高阳氏之后用赤缯,高辛氏之后用黑缯,其馀诸侯用白缯”。如郑此意,却而推之,舜以十一月为正,尚赤;尧以十二月为正,尚白,故曰其馀诸侯用白缯。高辛氏以十三月为正,尚黑,故云高辛氏之后用黑缯。高阳氏以十一月为正,尚赤,故云高阳氏之后用赤缯。有少皞以十二月为正,尚白;黄帝以十三月为正,尚黑;神农以十一月为正,尚赤;女娲以十二月为正,尚白;伏羲以上未有闻焉。《易·说卦》云“帝出乎震”,则伏羲也,建寅之月,又木之始。
其三正当从伏羲以下文质再而复者,文质法天地,文法地,质法天。周文法地而为天正,殷质法天而为地正者,正朔、文质不相须,正朔以三而改,文质以二而复,各自为义,不相须也。
建子之月为正者,谓之天统,以天之阳气始生,为百物得阳气微,稍动变,故为天统。
建丑之月为统者,以其物已吐牙,不为天气始动,物又未出,不得为人所施功,唯在地中含养萌牙,故为地统。
建寅之月为统者,以其物出于地,人功当须修理,故谓之人统。
统者,本也,谓天地人之本。然王者必以此三月为正者,以其此月物生细微,又是岁之始生,王者继天理物,含养微细,又取其岁初为正朔之始。既天地人之三者所继不同,故各改正朔,不相袭也。所尚既异,符命亦随所尚而来,故《礼纬·稽命徵》云:“其天命以黑,故夏有玄圭;天命以赤,故周有赤雀衔书;天命以白,故殷有白狼衔钩。”是天之所命,亦各随人所尚。符命虽逐所尚,不必皆然,故天命禹观河,见白面长人。《洛子命》云:“汤观于洛,沉璧而黑龟与之书,黄鱼双跃。”《泰誓》言:“武王伐纣,而白鱼入于王舟。”是符命不皆逐正色也。郑康成之义,自古以来皆改正朔。若孔安国,则改正朔殷、周二代,故注《尚书》:“汤承尧、舜禅代之后,革命创制,改正易服。”是从汤始改正朔也。
《白虎通》曰:三纲者何谓?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有纪纲之而百目张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之谓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人为三纲,法天地人。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归功也。父子法地,取法五行转相生也。夫妇,取象人合阴阳有施。君,群也,群下之所归心;臣,牵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也;父者,矩也,以度教子;子者,孳也,孳孳无已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
《白虎通》云:五常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仁者,不忍,好生爱人。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智者知也,或于事,见微知著。信者诚也,专一不移。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常,仁、义、礼、智、信是也。
陈祥道曰:道之生也以三,而成其变也,以三而复。故在天有阴有阳,有阴阳之中;在人有文有质,有文质之中。天之消息盈虚虽不同,不过三者之相代而已;人之因革损益虽不一,不过三者之相救而已。此所以由周至于十世,由十世至于百世,可知也。董仲舒以忠质文为三代之道,是离忠质以为二,而不知忠者乃所以为质也。
 
【本章参考书目】
《礼记》《白虎通》《论语集解》《论语义疏》《论语注疏》《论语集注》《论语正义》《癸巳论语解》《论语讲要》《论语新解》《论语学案》《论语全解》《论语集释》《论语点睛》《论语会笺》《论语疏证》《石鼓论语答问》《日知录》《读四书大全说》《四书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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