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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信述》2.3为政篇——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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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信述》2.3

为政篇——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640.jpeg论语信述《论语信述》2.3为政篇——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原文】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白话】
孔子说:“用政治来领导人民,用刑法来整饬人民,人民就只求苟免于触刑而不会有羞耻心;用德来教化人民,用礼来齐整人民,人民不仅有羞耻之心而且能进于善。”
 
【释词】
道:即“导(導)”,引导、领导。
之:即国民、百姓。
以:用。
政:政治、政令。朱子:“政,谓法制禁令也。”
齐:整齐、整饬。朱子:“齐,所以一之也。道之而不从者,有刑以一之也。”
刑:刑罚。刘沅:“政刑,亦德礼所不废也。第无其本,而专事其末,则无以正人心而成善化,故别而言之。”按:政刑亦在德礼之中。
免而无耻:苟免于触犯刑罚,然而内心无所羞愧。朱子:“免而无耻,谓苟免刑罚,而无所羞愧。盖虽不敢为恶,而为恶之心未尝忘也。”刘沅:“耻者,天良自愧。不知耻心全无,一旦决裂,其祸更甚,故子先指其所为之弊,后示以德礼之实。”按:此上句是惧于政治刑罚之威而不敢为恶,但为恶之心不根除,则易再生。所以政刑之治,难以深入教化,非治本之事。
以德:用德来教化、感化。按:德者,在上位者用自己之人格与心地,躬行以率之,使人民内心受到感化。
齐之以礼:用德来教化,如果百姓有的还未从化,那么就用礼来齐整之,使民内心感化,知有礼则安,失礼则耻。朱子:“礼,谓制度品节也。”钱穆:“礼之本在于双方之情意相通,由感召,而不以畏惧。”吕晚村:“德礼在先,政刑在后;德礼为本,政刑为末。古今理势之必然。”刘沅:“德必自修,礼由己立。”
格:至、来。朱子:“格,至也。言躬行以率之,则民固有所观感而兴起矣,而其浅深厚薄之不一者,又有礼以一之,则民耻于不善,而又有以至于善也。”
 
【先贤精义】
论语注疏》曰:此章言为政以德之效也。道之以政而民不服者,则齐整之以刑罚也;君上化民,不以德而以法制刑罚,则民皆巧诈苟免,而心无愧耻也。君上化民,必以道德;民或未从化,则制礼以齐整,使民知有礼则安,失礼则耻。如此则民有愧耻而不犯礼,且能自修而归正也。
李炳南曰:道之以政,就是用政治领导人民。为政者制定施政条文,令民遵行。民众如有不遵者,则齐之以刑。民众为苟免刑罚,乃服从政令,然非心服。刑罚稍弛,民则犯法,而不以为羞耻,是为无耻。《管子·牧民》篇以礼义廉耻为治国之四维。国民无耻,亡国之日,不问可知。以道德导民,如有人民不从政令者,则以礼整饬之。人民以犯罪为耻,而且诚心来归,拥护政府。
朱子曰: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
新安陈氏曰:民耻于不善,此观感于之功;又至于善,乃齐一于之效。
刘沅曰:政刑不在德礼之外,而德礼自是政刑之本。此为春秋时发也。德者,人伦日用中正之事,皆身体力行,礼由是生。本正己者以正人,即曰政有顽不可化者,乃刑之。“德”字外,无化民之道也,故曰“为政以德”。
朱子曰:道之以德,是躬行其实以为民先。如必自尽其孝,而后可以教民孝;自尽其弟(悌),而后可以教民弟;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又曰:道之以德,是躬行其实以为之先,然无礼以为之规矩,如何能齐?亦犹道之以政者,不能不以刑继于后也。有德礼则政刑在其中,不可谓政刑为不美之事,但不得专用政刑耳
张栻曰:德礼者,治之本;政刑非不用也。然德立而礼行,所谓政刑者,盖亦在德礼之中矣。故其涵咏熏陶有以养民之心,使知不善之为耻,而至于善道。若其本不立而专事于刑政之末,则民有苟免之意而不知不善之为耻,何以禁其非心乎?后世之论治,及于教者鲜矣。
《礼记·缁衣》曰: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
《大戴礼记·礼察篇》曰: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倍,礼义积而民和亲导之以德教者,德教行而民康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哀戚。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
徐英曰:此类合谊,知论政出于《书》教也。然《书》教之旨,本立于礼,故曰“齐之以礼”。一切典章政教,皆礼之所摄,非礼无以立也。自古圣帝贤王所以治国平天下者,未有不齐之以礼者也,故知《书》教与礼教通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者,王者之道也;“道之以政,齐之以刑”者,霸者之事也。王政极于刑措,而霸者假仁义以行之,此又尊王贱霸之业。盖礼乐之教,又通乎《春秋》矣。
蕅益大师曰:五霸虽驾言于德礼,总只政刑;帝王虽亦似用政刑,无非德礼盖德礼,从格物诚意中来,孟子所谓集义所生;政刑,徒贤智安排出来,孟子所谓义袭而取也
《松阳讲义》曰:这一章分别“政刑、德礼”之效与人看。盖为当时专尚政刑者发,欲其知所重也。操术不同,功效各异。路头一差,而风俗由之而殊,气运由之而变,不可不辨也。虽务德礼者,未尝废政刑。然德礼,本也;政刑,末也。所谓“有《关雎》《麟趾》之精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是岂可徒恃也哉?夫子所谓政刑,尚是三代时之政刑,然且不可恃,又况春秋而后,如申不害、商鞅、韩非之所谓政刑,使夫子见之,当如何慨叹哉?自汉而后,显弃申商之名,而阴用其术者多。人但见其一时天下慑服,莫敢犯法,以为识治体,而不知其遗祸于后者不可胜言。《孟子》云:“善政不如善教。”斯得孔门家法矣。(陆按:“礼”字在制度品节上讲,不在君身上讲。)
《四书解义》曰:此一章书是孔子治效之浅深,见任法不如任道之为得也。人君之治天下,有法术、道术之不同。法术为致治之具,而道术为致治之本。政、刑、德、礼四者,相为表里,岂可偏废?但措注有本末,设施有先后,人主诚不可不致审也。
钱穆曰:孔门政治理想,主德化,主礼治。此章深发其趣。盖人道相处,义属平等,理贵相通。其主要枢机,在己之一心。教育政治,其道一贯,事非异趋。此亦孔门通义,虽古今异时,此道无可违。
论语恒解》曰:三代以下,能用政刑者十之三四,德礼化民者十无一二,岂其人皆不足有为哉?无圣人大学之教故也。
 
【附录】
《汉书·贾谊传》曰:谊上策曰: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为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耳,岂顾不用哉!然而曰“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异。或道之以德教,或殴之以法令。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殴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秦王之欲尊宗庙而安子孙,与汤武同,然而汤武广大其德行,六七百岁而弗失,秦王治天下,十余岁则大败。此亡它故矣,汤武之定取舍审而秦王之定取舍不审矣。汤武置天下于仁义礼乐,而德泽洽,禽兽草木广裕,德被蛮貊四夷,累子孙数十世,此天下所共闻也;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德泽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下憎恶之如仇雠,祸几及身,子孙诛绝,此天下之所共见也。是非其明效大验邪!
《史记》曰: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四书讲义》曰:霸者治国亦必身自行法示信,即所谓道之以政也,但霸者率先只在纪纲法令,与王者之率先只在仁义孝弟,此为不同耳。不可因霸者之教民亦以善,而谓王者只躬行,未尝教民也。
 
【本章参考书目】
《礼记》《孟子》《大戴礼记》《论语注疏》《论语集注》《论语新解》《论语讲要》《论语正义》《论语会笺》《论语点睛》《论语恒解》《癸巳论语解》《史记》《汉书》《朱子语类》《船山遗书》《四书讲义》《四书解义》《松阳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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