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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信述》1.11學而篇——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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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信述》1.11

學而篇——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640.jpeg論語信述《論語信述》1.11學而篇——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原文】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白話】
孔子說:「其父在世時,該看他的志向;其父去世後,要看他的行為。三年之久都沒更改其父合道之行,可以稱得上孝了。」
 
【釋詞】
觀其志:其,指兒子。按:父在,子不主事,所以當觀其志。「在心為志」。
父之道:道謂合道之行(劉沅)。
 
【先賢精義】
論語註疏》曰:此章論孝子之行
《四書解義》曰:此一章書是孔子言為人子者不可須臾有忘親之心也。
孔安國曰:孝子在喪,哀慕猶若父存,無所改於父之道。
錢穆曰:本章就父子言,則其道、其事皆家事也。如冠、婚、喪、祭之經費,婚姻戚故之饋問,飲食衣服之豐儉。歲時伏臘之常式,子孝不忍遽改其父生時之素風。
(關於「父之道」改與不改之問題,歷來討論,尤其是「當改者」在三年內改不改的問題。有以下三解:)
(一:不可改。)
朱子曰:父在,子不得自專,而則可知。父沒,然後其可見。故觀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惡。然又必能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乃見其孝。不然,則所行雖善,亦不得為孝矣。
尹氏曰:如其道,雖終身無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則三年無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
游氏曰:三年無改,亦謂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二:可改。)
顏師古曰:言父有不善之行,當速改之。若惟思慕而已,無所變易,是重顯先人之非也。
汪中曰:三年,言其久也。何以不改?為其為道也。若非其道,雖朝沒而夕改可也。
李炳南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是就善者而言。如不善,則非不可改。然如非善非惡,乃父所守之家中舊規矩,則以不改為是。 
(三:結論。)
劉開曰:三年無改,夫子以教孝也。然自有此語,而後世遂為疑案。以為不當改耶,則舊章且不可更,何有於父?終身守之可也,何限三年!以為必當改耶,則行且有損,幹蠱之謂何?改之足以成父名而掩其跡,何待三年!此理之可疑者也。吾謂是不難以一言斷之,夫子不曰「無改於父之行」而曰「無改於父之道」,言「道」則非不善可知。既非不善,自不必急於更端。惟其為,故三年內可以無改,無改所以見其孝;惟其為道,則有通權達變之用,故三年後不妨於改,改之亦無損於孝。此古今不易之義也。
論語稽》曰:道,猶路也,當行之理也。改道則不由此路,舍其所當行者而別從一路也。此章吃緊在先辨「道」字。抑知「道」為當行之路,固以其有善無惡者言之
雲門隱者按:父之道,則善也。子能行父之道,則真是「克繩祖武」,善繼家風。父有令子,所以為「孝」。
 
【附錄】
劉沅曰:夫子釋《易》稱「幹蠱」,表武周之善述善繼。人子之事親也,將為善,思貽父母令名;將為不善,思貽父母羞辱。苟其盡善,則子孫勿替可也,何僅三年?苟其不善,而親不及改者,蓋愆惟恐不速,亦何待三年?父行合道,而子改之,其忘親悖理甚矣。雲「三年」者,事例當隨時處中,不道者固可速改,即合道者至三年亦或宜有變通,不然執中無權,必貽誤於家國。
 
【本章參考書目】
論語集解》《論語註疏》《論語集注》《論語新解》《論語講要》《論語集釋》《論語補註》《論語稽》《論語恆解》《述學》《漢書注》《四書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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