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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信述》1.7学而篇——贤贤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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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jpeg论语信述《论语信述》1.7学而篇——贤贤易色

语信述》1.7

学而篇——贤贤易色

 

【原文】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白话】
子夏说:“对于妻子,看重的是她的德行,而不是她的容色;侍奉父母,能够尽心尽力;服务君上,能够尽职尽责;与朋友相交,能够言而有信。这样的人,即使他自己说没有学过,我也一定说他是学过。”
 
【释词】
子夏:卜商,字子夏,卫国人,小孔子四十四岁,孔子晚年弟子。按:孔子去世之后,子夏设教西河,传授经籍,为魏文侯之师。他是“孔门十哲”之一,有传经之功。
贤贤易色:对于妻子,看重的应该是德而不是容色。第一个“贤”意为“以…为贤”,第二个“贤”指贤德。易色,轻略于色,即不看重容色。按:“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夫妇为人伦之始,有夫妇才有父子、君臣、兄弟、朋友,故此处叙于事父母、事君之前。
陈祖范:“在妇,为嫁德不嫁容;在夫,为好德非好色。”
戴望:“贵其能奉姆教、备妇德,不在于色。夫王道之始,先正夫妇;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忠;君臣忠,则化行。王道之兴,无不以德;衰,无不以色。”
事父母能竭其力:指普通人尽心尽力孝养父母。
《孟子》:“我竭力耕田,共(供)为子职而已矣。”《曾子大孝》:“小孝用力,慈爱忘劳,可谓用力矣。”《孝经》:“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君: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可曰君。
致其身:献身。可看作一心为公尽职尽责的精神。前人云:“君子不以私害公,不以家事辞王事,事君不得私爱其身,事君能致其身为忠。”《论语》云:“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先贤精义】
游氏曰:三代之学,皆所以明人伦也能是四者,则于人伦厚矣。学之为道,何以加此!子夏以文学名,而其言如此,则古人之所谓学者可知矣。故《学而》一篇,大抵皆在于务本
刘沅曰:学以明伦,伦外无学
钱穆曰:四句分言夫妇、父子、君臣、朋友四伦。
李炳南曰:此章说伦常之义。伦者,五伦;常者,不变也。此为人伦之学,时代有变迁,此学不能变。贤贤,上贤字作贵重讲,下贤字作贤德讲。易色,易作轻字讲,色是美色。此明夫妇之伦。夫妇重德不重色,以正人伦之始。事父母能竭其力,此理之当然。君者国之领袖,国为大团体,既曰事君,则必先公后私,故曰能致其身。公教人员,食于民,当以民事为先。交友必须信实,办事、言语,皆无欺,可谓有信。五伦为学之本,行在五伦,即是学矣
宋翔凤曰:三代之学,皆明人伦。“贤贤易色”,明夫妇之伦也。《毛诗序》云:《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也,是《关雎》之义也。此“贤贤易色”指夫妇之切证。
康有为曰:人道始于夫妇,夫妇牉(pàn)合之久,所贵在德。以贤为贤,言择配之始,当以好德易其好色。盖色衰则爱弛,而夫妇道苦,惟好德乃可久合
《易经·序卦》曰: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郑汝谐曰:味此数语,乃诚慤(què)笃实者之为也。凡天资之美者,学以进之;其不美者,学以化之。
刘宗周曰:人必好恶之心正,而后行谊敦、伦纪笃,终身德业可以臻至久大。只此是真人品、真学问,即未暇到学文之功,固已得其本矣。然则世有忽略于躬行而专恃口耳者,虽谓之目不识丁可也。
钱穆曰:上章孔子言学,先德行,次及文,故《论语》编者次以子夏此章。或谓此章语气轻重太过,其弊将至于废学。然孔门论学,本以成德为重,后人分德行与学问而二之,则失此二章之义矣。
《四书解义》曰:此一章书是子夏勉人以躬行实践之学。子夏此言,以敦行为实学,自是探本之论。但学者于人伦日用事事求造其极,则又不可恃德性而不加学问之功。故圣人教人,文行不可偏废也。
《四书反身录》曰:学以学夫敦伦,而敦伦乃所以为学也。舍伦而言学,则其学为口耳章句之学、富贵利达之学,失其所以学
辛复元曰:世人只说人能敦伦便是学问,何必读书然后为学。不知学不分明,岂能敦得伦纪?
陈祥道曰:“贤贤易色”,也;“事父母能竭其力”,也;“事君能致其身”,也;“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也。有是四者,则其质美矣
陈澧曰:为人孝弟,贤贤易色,事君致身,朋友有信,五伦之事备矣。时习学文,格物致知也。忠信不巧言令色,诚意正心也。三者,修身也。孝弟,齐家也。道国,治国也。犯上者鲜,作乱者未之有,天下平也。《大学》八条目备矣,此皆在《学而篇》前十章者也。朱子教人读一篇,再者教人看十章,可谓善诱。学者如欲长进,则盍遵朱子之教乎?
 
【附录】
 “贤贤易色”另两解附录于此:
1、孔安国曰:易色,言以好色之心好贤则善也。
皇侃《论语义疏》曰:凡人之情,莫不好色而不好贤,今若有人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于贤,则此人便是贤于贤者,故云“贤贤易色”也。
邢昺《论语注疏》曰:此章论生知美行之事。“贤贤易色”者,上“贤”,谓好尚之也。下“贤”,谓有德之人。易,改也。色,女人也。女有姿色,男子悦之,故经传之文通谓女人为色。人多好色不好贤者,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贤,则善矣,故曰“贤贤易色”也。
朱子曰:贤人之贤,而易其好色之心,好善有诚也。
2、皇侃《论语义疏》又曰:上“贤”字,犹“尊重”也;下“贤”字,谓贤人也。言若欲尊重此贤人,则当改易其平常之色,更起庄敬之容也。
 
【相关材料】
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孟子》)
范式,字巨卿,山阳金乡人也。少游太学,为诸生,与汝南张劭为友。劭字元伯。二人并告归乡里。式谓元伯曰:“后二年当还,将过拜尊亲,见孺子焉。”乃共克期日。后,期方至,元伯具以白母,请设馔以候之。母曰:“二年之别,千里结言,尔何相信之审耶?”对曰:“巨卿信士,必不乖违。”母曰:“若然,当为尔酝酒。”至其日,巨卿果到,升堂拜饮,尽欢而别。
后元伯寝疾笃,同郡郅君章﹑殷子征晨夜省视之。元伯临尽,叹曰:“恨不见吾死友!”子征曰:“吾与君章尽心于子,是非死友,复欲谁求?”
元伯曰:“若二子者,吾生友耳。山阳范巨卿,所谓死友也。”寻而卒。式忽梦见元伯,玄冕垂缨,屣履而呼曰:“巨卿,吾以某日死,当以尔时葬,永归黄泉。子未我忘,岂能相及!”式恍然觉寤,悲叹泣下,具告太守,请往奔丧。式便服朋友之服,投其葬日,驰往赴之。巨卿既至,叩丧言曰:“行矣元伯!死生路异,永从此辞。”式遂留止冢次,为修坟树,然后乃去。(《后汉书》)
 
【本章参考书目】
《诗经》《大学》《孝经》《孟子》《大戴礼记》《论语集注》《论语正义》《论语讲要》《论语新解》《论语注》《论语学案》《论语恒解》《论语会笺》《论语意原》《论语集释》《论语全解》《石鼓论语答问》《后汉书》《四书反身录》《松阳讲义》《东塾读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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