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1
分类:白话老子
阅读(461) 评论(0)
讲述:黄晓明
①帛书甲本为:“吾将得而杀之”,然依据单一,故从王弼本。
这里的民,指的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跟“民不畏死”有关的章句有,第80章:“使民重死而不远徙”,第75章:“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那老百姓为何重死而不远徙呢?就是侯王做到了“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80章)。那老百姓活的好好的,为什么要用脚投票跑到别的邦国?2500年前跟我们现在社会差别很大,路上会有很多困难,也会有很多危险,比如说有老虎豺狼等各种野兽;也会有强盗、瘟疫、流行病等等。下了这么大的决心要搬走迁徙到远方,说明老百姓生活的压力非常大,活在非常痛苦和愤怒之中,那么,既然都不想活了,必然会有各种“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
河上公注解:治国者刑罚深酷,民无聊生,故不畏死也。治身者嗜欲伤神,贪财丧身,民不知所畏也。人君当宽刑罚,人去其情欲,奈何设刑法以死惧之?
所以说,以死惧之,指的是用严刑峻法。奈何以死惧之?那怎么还能拿死去吓唬他呢,没有用的。所以,这句话我理解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来劝诫侯王们要善待百姓。
而这个时候,在百姓当中还有那些为非作歹、捣乱造反的人。
如果侯王们完成了“政善治”的目标,百姓们活的很好,自然也就重死、畏死,自然绝大多数也就不会作奸犯科。而这个时候,还有人想要煽动老百姓闹事造反的,就是为奇者。奇,就是不走正道。王弼曰:诡异乱群,谓之奇也。而奇者,往往同时又是人间的智者。“知人者智”;所以说,智者懂得人心,才能利用人心来煽动。所以03章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什么呢?侯王们要不贵难得之货。那么,百姓自然活的很好,自然没有必要去铤而走险。
这个时候,就是要在法律层面上来解决掉奇者,把他抓起来杀掉。《说文》:执,捕罪人也。所以这里,执,用的是本义。
我们来想,治理国家法理上的合法性在哪里?就是在于要把底层的老百姓的生活搞好。老百姓生活都过得好好的,那谁还想闹事、折腾、造反,这就不对了。这个时候大义就握在手里了,把他抓起来杀掉就好了,看谁还敢煽动造反。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确,很简单。
苏辙注解:民安于政,常乐生畏死,然后执其诡异乱群者而杀之,孰敢不服哉?苏辙注解就抓住了政治要安定清明的治国要点。
司:就是主管,专门负责的人,比如司机、司令、司仪、司务、司彻、司契,等等,不能越俎代庖。这就是专业分工,各有擅长。侯王们清静无为就好了。那么谁来杀呢?总是要让主管杀人的来杀,在法律的层面上解决“奇者”犯下罪行谁来惩罚的问题。
河上公注解:司杀者,谓天。居高临下,司察人过。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者是。河上公引用了前一章也就是73章的“天之道”的杀活的思想。但是,这句话前面分明是讲:吾得执而杀之,孰敢?那河上公的理解,是否与老子本义矛盾呢?
苏辙注解:司杀者,天也。方世之治,而有诡异乱群之人恣行于其间,則天之所弃也。天之所弃而吾杀之,则是天杀之,而非我也。
苏辙的解读调和了司杀者到底是“吾”,还是“天之道”这两者的理解矛盾。《阴符经》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所以,“吾”虽然杀之;但是,吾是理解了天之道,所以,杀乃“执天之行”;所以,其实还是天杀之。司杀者,就是领悟了天之道者。当然他领悟了天之道,在治国上自然也是无往而不利,所以他才能够树立了权威,又因为谦让隐忍等等而得到了侯王的信任,才能掌握了生杀的权力。
什么是大匠?《辞海》是这样描述的:“木工之长。《孟子·告子》:‘大匠诲人必以规矩。’”
所以说,大匠就是古时候的带领木匠们去建造复杂的建筑群,比如说皇家建筑、园林等等,自然心中要有沟壑,心里有数,把握了建造的规则。所以,这句话为什么用上大匠呢?就是重点在要讲规矩。而治国,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就是要合于天之道。老子81章讲天之道大概有四五个章节,尤其是后面的第77章。司杀者,当然就是合于天之道。
那么,代司杀者杀,与司杀者杀,是有区别的,是不一样的。代,就好像是觉得我能代天行道,其实他并没有合于天之道。那么为什么老子这里用大匠呢?他是用来比喻,大匠需要掌握非常复杂的技术,心中还有规矩。要司杀,就如大匠,必然要去理解治理国家的复杂规矩,尤其是要理解、把握天之道这种无形的规则。
而在传统上理解,天,才是真正的司杀者。天要杀,人才能杀。为什么天要杀这些为奇者?因为国家本来治理的很好,不该乱而被这些奇者祸乱了人间,社会动荡,甚至到人间起了战争,人民死伤惨重,这必然带来人间有各种怨恨之气,从而打乱了天地的正常秩序。天之道自然要干预,那么把这些奇者抓起来杀掉,使人间恢复到正常的秩序。这就是天之道、天网生杀的意志。
但是,代司杀者杀,指的是,本来不是天之道的杀的对象,结果被杀了。实际上,这句话指的是侯王们在国家管理上采用严刑峻法,而不是要清静无为,搞好国家治理,让百姓过上舒心的日子,并且宽厚对待百姓;那么,其结果必遭反噬。所以老子用大匠来帮助大家理解代司杀者杀,会有什么后果呢?打个比喻,这就好像是代木匠砍木头,必然会伤到自己。
苏辙注解:非天之所杀,而吾自杀之,是代司杀者杀也。代大匠斫,则伤其手;代司杀者杀,则及其身矣。
高明注解:“代大匠斲”,则方圆不得其理,以喻刑戮不依法律,严刑峻法,使民生不若死。民既死而无畏,人君必祸及己身,故老子曰:“则希有不伤其手矣。”
高明注解更进了一步,解释了为什么会祸及其身,就是因为没有治理好国家,而且还使用严刑峻法来对待老百姓,而不是调整治国方略,做到宽松,清静,无为;那么底层百姓生活很艰难,很痛苦,他自然就不畏死,奋勇反抗暴政。那么必然会伤到统治者自身。
所以,理解这一章的关键,就在于理解“司杀者杀”的真正含义。把司杀者与代司杀者区分开,就把这一章理解准确了。
显然,74章与73章有顺延的联系。73章讲“勇于敢则杀”,讲“天之道”;而这一章讲“司杀”。《阴符经》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又曰:“天生天杀,道之理也。”这体现了上古道家思想乃至老子思想对“天之道”证悟的一脉相承。这是我们在学习老子思想时需要特别引起关注的地方。
您好,欢迎来到明天机周易网。
本站旨在提供各类周易预测服务,为迷途君子指点迷津,咨询请加微信、WhatsApp或TL(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