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神的定法如下
一、属于六亲范围的,按六亲来定,可以根据用神章节的方法进行。
二、我使役之人,不论男女,皆以妻财为用神。
三、虽然从事相同工作,同样事情,但位置悬殊大,各种用神有差别,比如两个人级别差不多,则以兄弟为用神。如果是受我指挥驱使的,则以妻财为用神。我培养扶植的部下,则以子孙为用神。如果和我有敌对的人,不论上下级,以应爻为用神。
四、如果是局外人来占,或者不熟悉的人,不是本部门的同工种之人,皆以应爻为用神。
但是交往不深,举报自己者,以官鬼为用神。根据实际情况不同,有一定的差别。
五、主人,或者上级,则以父母为用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