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古法—断易精蕴
九鬼隆盛著
王虎应译(此为大正七年即1918年的著作,夹杂有日语文言文,因此翻译的有不妥之处,请见谅。)
第五十五章 养人断法
人没有子嗣,就要养别人的孩子,以延续祖宗香火。也有为了应对此问题,需要奴婢家从,或者找人承担事务,谁也不知道以后的吉凶如何,本章就这些问题加以论述,加以明确的描写,如果分开占断,占题的用神取法如下。如果涉及到需要此人的时候,就其性格,身体,以后的利弊等占法,都进行了论述。
一、如果要要子嗣,儿女都是小儿,皆以子孙为用神。十五岁以上者,凡是女婿,侄子以及朋友的孩子,也是子孙为用神,如果是弟弟妹妹,以兄弟为用神。别人家的孩子,皆以应爻为用神。(以十五岁为分界线是由于人的生理年龄是幼儿与成人是区别在此,因为到了十五岁,男女天癸来了,故对于我来说,以应爻为用神。)
二、佣人,小妾,奴婢,妓妾等,计划让从事家务,或者占自己奴役的人都不能按六亲定,都以应爻为用神。如果是以及使用了,,以及成了自己的,占此人情况的时候,坎下一条论述。
三、养子以子孙为用神,老师,顾问以父母为用神,其他使唤人,以妻财为用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