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帛书《易》经传简介
1973年底,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12万多字的帛书,其中有关《周易》方面的共有2万余字,有经有传。帛书《易》经传包括两件帛书,可称做上、下卷,上卷是《周易》六十四卦经文、《二三子问》,下卷是《系辞》、《衷》、《要》、《缪和》、《昭力》。
帛书《周易》与《二三子问》同抄写在一幅宽48厘米、长约85厘米的黄色丝帛上。朱栏墨书,字体为八分隶书,与帛书《易传》诸篇同。由于幅宽,收藏时折叠成高约24厘米、宽约10厘米的帛书片,共有16张。《周易》经文共有93行,约4900字。其后接《易传》性质的《二三子问》,另起一行,篇首顶端有墨丁标志“▅▅”,无尾题和字数。《二三子问》共36行,每行约72字,共2600余字。本卷还有空白页8页,均由朱砂染红的绢丝与褐色绢丝编织而成(朱砂是抄好《周易》与《二三子问》后平涂上去的),倒印文清晰。
帛书《系辞》、《衷》、《要》、《缪和》、《昭力》,写在另一件宽约48厘米的帛书上,折叠成的帛书片有24张。还有空白页18页,其中16页有倒印文,绢丝没有涂抹朱砂。与此相同的也只有帛书《黄帝书》和《老子》乙本才有。这说明在西汉人心目中,《易经》是至高无上的,其次是《易传》和“黄老”。
首篇《系辞》,顶端有墨丁,本有尾题(或记有字数),但已残缺。《系辞》共有47行,约3000字。与传本《系辞》相比,首尾完备,但不分上下篇,文字也多有不同。今本《系辞上传》第八章即“大衍之数五十”章,不见于帛书《易传》。今本《系辞下传》为本篇所未见的其他章节(共计831字),其内容则大都见于帛书《衷》、《要》两篇。
帛书《衷》接《系辞》之后,另起一行,篇首顶端有墨丁标志。本篇最初曾被认为是《系辞》下篇,后被认定是独立的一篇,称之为《易之义》。廖名春首先将本篇尾题残片“《衷》二千”缀入,据此改称《衷》。尾题后记有字数“二千”,实际52行,共3600余字。
帛书《要》接《衷》之后,另起一行,篇首顶端有墨丁标志。尾题“《要》千六百卌八(四十八)”,据此可推定全篇共24行。
帛书《缪和》接《要》之后,另起一行,篇首顶端有墨丁标志。尾有标题“缪和”(系取篇首二字为名),未记字数。约72行。帛书《昭力》接《缪和》,另起一行,但是篇首无墨丁。共14行。尾题“《昭力》”,其后记字数“六千”,系《缪和》《昭力》两篇的总和。
廖统计的字数是3100字左右,由于与实际字数不合,廖推断“二千”是“亖(四)千”之误。
笔者不认同廖先生的推断。
帛书是依据竹简母本抄写的,“《衷》二千”、“《要》千六百卌八(四十八)”等都是属于原竹简母本上的文字。诸多证据表明,抄手面对的帛书《易传》竹简母本存在脱落、错简现象。下边依据帛书《系辞》与《衷》《要》内在的分布关系展开讨论。
(一)《系辞传》竹简母本的脱落
为了阐述方便,《系辞传》章节按《周易本义》的分法。《系辞传》竹简母本从《系辞下传》第五章中间处脱落,整理竹简时只留下了《系辞下传》第十二章。《系辞下传》第五章后半部分至第十一章被归拢到了《衷》《要》母本竹简中。第五章后半部分的竹简单独在一起。第六章到第十一章的竹简还是连在一起的。
一般的疑问是:是否《系辞下传》的第五章后半部分至第十一章原本就属于《衷》《要》所有呢?
最重要、最明显的证据在帛书《衷》。
(二)帛书《衷》母本窜文、脱简、错简举要
帛书《衷》可以分为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1-2行):《易》之义阴与阳 2(行数,下同)
第二部分(3-10上):各卦之义 7.5
第三部分(10下-18):爻辞大义 8.5
第四部分(19-21行):《说卦传》前三章 3
第五部分(22-24行):论“刚柔” 3.5
第六部分(25-28行):乾坤两卦参说 4
第七部分(29)疑似《系辞下传》第十一章 0.7
第八部分(29-39,41下、42下):乾坤两卦详说 12
第九部分(40,43-51行):《系辞下传》六七八九章 9.5
第四部分(19-21行):《说卦传》前三章
子曰:五行者,辶【□□□□□□□(19上)□□】□□用,不可学者也,唯亓(其)人而已矣。《易》亓(其)和□,此五言之本也。
李守力按:
这段文字与前后文都不连贯,属于他处窜文。这处窜文也旁证了《说卦传》前三章也是从外部“窜入”的。今本《周易》经传鲜言“五行”。帛书《要》“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木土尽称也,故律之以柔刚。”司马迁《太史公自序》:“《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可知古《易传》中有不少讲五行的内容。
(聖)【人】之【作《易》也】,【幽】(19下)贊於神明而生占也,參天兩地而義(倚)數也,觀變於陰陽而立卦也,發揮於剛柔而【生肴(爻)也】,和(20上)順於道德而理於義也,(窮)理盡生(性)而至於命也。
【(聖)人之作《易》,將以順】生(性)命【之】理也。是故位(立)(20下)天之道曰陰與陽,位(立)地之道曰柔與剛,位(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財(才)兩之,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21上)用【柔】剛,故《易》六畫而為章也。
天地定立(位),山澤【通氣】,火水相射,靁(雷)風相(薄),八卦相庴(错)。數(21下)往者順,知來者逆,故《易》達數也。
李守力按:
这三段文字相当于今本《说卦传》前三章,唯独“天地定位”顺序不同。《周易·说卦传》“天地定位”是《周易》卦序的大纲,而帛书《说卦传》“天地定位”是帛书《易》卦序的大纲。
于豪亮《帛书周易》指出,帛书经文卦序与帛书《说卦》第三章相呼应,即:“天地定位,山泽通气,火水相射,雷风相薄。”这四句见于今《说卦》传,作“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帛书的“火水”大约是误倒,把它纠正过来,再改用卦名写出,便成为:
乾—坤
艮—兑
坎—离
震—巽
帛书六十四卦实分八组,每组以上卦相同为准。上卦的次第是乾、艮、坎、震、坤、兑、离、巽,即横读上图,先读上行,再读下行。下卦的次第是先取与上卦同者,然后以乾、坤、艮、兑、坎、离、震、巽为序,这也是横读上图,不过是合读两行。
可见,帛书《易》的经和传是互相结合,密不可分的。帛书《易传》与传本《易传》的不同,正体现了帛书《易》学派的风格,这个学派不用《周易》卦序,而用准《连山》卦序,其筮法不采用“大衍之法”而用数字筮法,所以在帛书《系辞》中没有“大衍之数”章节,而只留有“天一地二”的天地之数。帛书《易传》缺少《说卦传》第三章以后的卦象内容,缺少《彖传》和《象传》都是这样的缘故。所以帛书《易》学派是一个初级水平的易学流派,其解易风格主要是“依文解义”,即按帛书《要》“古之遗言”的宗旨解易,与先秦大夫善于引用《诗经》说理类同,这个学派可能是孔子初期学易时传给弟子的,或者是孔子为一般根器的弟子准备的。
今本《说卦传》:“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周易》始于乾天、坤地,终于水火既济、火水未济。帛书《易》始于乾天,终于风雷益卦。所以帛书《说卦传》既不属于帛书《衷》,也不属于《系辞传》,而是独立的一篇。
第六部分(25-28行):乾坤两卦参说
《易》曰“直方大,不【习】,(25上)吉”,言(聖)【人】之屯于文武也。此《易赞》也。
李守力按:这段文字出自《易赞》之文,不属于《乾坤之厽说》。《易赞》已佚。
第七部分(29)疑似《系辞下传》第十一章
子曰:《易》之用也,段<殷>之无道,周之盛德也。恐以守位,敬以(承)事,知(智)以辟(避)患,【□(29上)□□□□】□□□文王之危,知史說之數書,孰能辯焉?(49字)
李守力按:这段文字与《系辞下传》第十一章很接近。夹在《乾坤之厽说》与《乾坤之详说》之间,显然属于他处窜文。这是帛书《系辞》竹简母本脱简的旁证。
第八部分(29-39,41下、42下):乾坤两卦详说 12
《易》曰:“或從【王】事,无成又(有)冬(終)。”子曰:言《詩》《書》之胃(謂)也。君子笱(苟)得亓(其)(39下)冬(終),可必可盡也。君子言於无罪之外,不言於又(有)罪之內,是謂重福。
《易》曰“利永貞”,
此《川(坤)之詳說》也。
李守力按:
此处“君子言於无罪之外,不言於又(有)罪之內,是謂重福。”后文竹简脱落于后边41、42行。
此处“《易》曰“利永貞”,……此《川(坤)之詳說》也。”中间应该有“子曰”释文,脱文漏抄。
第九部分(40,43-51行):《系辞下传》第六、七、八、九章
子曰:(40上)《易》之要,可得而知矣。
李守力按:
此帛书《要》窜文。
键(乾)《川(坤)》也者,《易》之门户也。键(乾),阳物也;《川(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體),(40下)以(體)天地之化
李守力按:
此《系辞下传》第六章开始的文字,后文在43、44行。
又(有)口能斂之,无舌罪,言不當亓(其)時,則閉慎而觀。《易》曰:“聒(括)囊,无咎。”子曰:不言之謂也。夫(41上)【□】□□,【何】咎之又(有)?墨(默)亦毋譽。君子美亓(其)慎而不自箸(著)也。淵深而內亓(其)華。
《易》曰:“黃常(裳),元吉。”子(41下)曰:尉(蔚)文而不發之胃(謂)也。文人內亓(其)光,外亓(其)龍,不以亓(其)白陽人之黑,故亓(其)文兹(滋)章(彰)。
〖《易》曰:“□人既沒,又(有)爵□【□】(42上)行虽(靜)【□】居亓(其)德不忘
李守力按:
不属于《坤之详说》,似帛书《要》窜文。
“(龍)單(戰)于(野),亓(其)血玄黃。”,子曰:(聖)人信(哉)!隱文且(靜),必見之胃(謂)也。(42下)(龍)(七十)變而不能去亓(其)文,則文亓(其)信于
李守力按:
41行、42行下,都属于上边的《坤之详说》。
而達神眀(明)之德也。亓(其)辯名也,襍(雜)而不戉(越),於指《易》,[亓(其)]衰世之僮(動)與(歟)!《易》(43上)之事,章(彰)【往而察】来者也。(微)顯贊絕,巽而恒當,當名辯(辨)物,正言巽辤(辭)而備。〖本生(性)仁義,所(43下)以義剛柔之制也。(注:此帛书《要》窜文)〗亓(其)稱名也少,亓(其)取類也多,亓(其)指閒(簡),亓(其)辤(辭)文,亓(其)言(曲)而中,亓(其)事隱而單。因齎(濟)人行,眀(明)【失】(44上)得之【报。
李守力按:
此《系辞下传》第六章文字,开始的文字在40下。
《易》之】興也,於中故(古)乎!作《易》者,亓(其)又(有)患憂與(歟)!上卦九者,赞以德而占以義者(44下)也。履也者,德之坖(基)也。嗛(謙)也者,德之(柄)也。復也者,德之本也。恒也者,德之固也。损也者,德之脩(修)也,益【也】(45上)者,德之譽也。困也者,德之欲也。丼(井)【也】者,德之地也。渙也者,德【之】制也。是故占曰:履,和而至;(45下)嗛(謙),(尊)而光;復,少(小)而辨於物;恒,久而弗厭;损,先難而後易;益,長裕而與(譽);宋(困),(窮)而達,丼(井),居亓(其)所而遷;(46上)渙,【比】而救。是故履以果行也;嗛(謙)以制禮也;復以自知也;恒以一德也;損以遠害也;益,以與(興)(46下)禮也;困以辟(避)咎也;丼(井)以辯義也;渙以行權也。子曰:“渙而不救,則比矣。”
——以上为《系辞下传》第七章
《易》之為書也難前,爲道就<屡>與<䙴(遷)>,(47上)變僮(動)而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岡(剛)柔相易也,不可爲典要,唯變所次。出入又(有)度,外內(47下){內}皆瞿(懼),又知患故,无又(有)師保,而親若父毋(母)。印(率)亓(其)辤(辭),楑(揆)度亓(其)方,无又(有)典常。后(苟)非亓(其)人,則道不虛【行】。(48上)
□□无德而占,则《易》亦不当。(注:此帛书《要》窜文)
——以上为《系辞下传》第八章
《易》之義,贊始要冬(終)以為質,六肴(爻)相襍(雜),唯侍(時)物也。是故亓(其)下(48下)難知,而上易知也;本難知也,而末易知也。本则初如(始–辞)疑(擬)之,敬以成之,冬(终)而无咎。《易》【曰□□□□(49上)□】脩(修)道,鄉物巽(撰)德,大眀(明)在上,正亓(其)是非,则□人不【□□】与□□【□□】疑占,危(哉)!【□】□不(49下)當,疑德占之,則《易》可用矣。(注:此帛书《要》窜文35字)
子曰:知者觀亓(其)缘(彖)辤(辭),而說過半矣。《易》曰:二與四同【功而異位,亓(其)善不同。二】(50上)多譽,四多瞿(懼),近也。近也者,嗛(謙)之胃(謂)也。《易》曰:柔之爲道,不利遠【者】,亓(其)要无咎,用柔若〖中〗也。《易》(50下)曰:三與五同功異立(位),亓(其)過【不同,三】多凶,五多功,□之等。要危冈(剛)□□☒(51上)
《衷》 二千(51下)
——以上为《系辞下传》第九章和帛书《衷》尾题。
小结:
《乾坤之厽说》《乾坤之详说》是非常紧凑的,那么,这些穿插进来的文字一定不属于帛书《衷》,而是外来的。第九部分首先插进来“子曰:《易》之要,可得而知矣”,这应该就是《要》篇第三部分“《易》之要”原本开始的文字。“其德不忘”、“本性仁義”、“无德而占”、“疑德占之”之文都与《要》篇第三部分“《易》之要”的内容有密切联系。
以上《系辞下传》第六章被割裂为两部分,后边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乃至紧接着的帛书《要》开始的第十章都是基本完整相连的,只是偶尔有《要》的窜文。
(三)帛书《衷》竹简母本的主题
与《二三子问》《缪和》《昭力》取篇首文字命名不同,《衷》《要》都是根据全篇的主题思想命名的。那么,“衷”是何意呢?
第一部分(1-2行):《易》之义阴与阳
▅▅子曰:《易》之義誶(萃)陰與陽,六畫而成章。(朻)句焉柔,正直焉剛。六剛无柔,是胃(謂)大陽,此天【之義也。□】(1上)☒□□□方,六柔无剛,〔是胃(謂)大陰,〕此地之義也。天地相(率),氣味相取;陰陽流(刑–形),剛(1下)柔成禮(體);萬物莫不欲長生而亞(惡)死。會厽(三)者而台(始)作《易》,和之至也。
是故《鍵(乾)》【其爻皆】九,亓(其)義高尚□(2上),【天之道也。《川(坤)》亓(其)爻皆六】,義沾下就,地之道也。用六贛也,用九盈也。盈而剛,故《易》曰“直(2下)方大,不習,吉”也。因不習而備,故《易》曰“見羣龍无首,吉”也。
李守力按:
开篇提到“會厽(三)者而始作《易》,和之至也”,厽即三,是指“天地相率,气味相取;阴阳流形,刚柔成体”。天地、阴阳、刚柔相会,到和的境界,就是“中”。衷,是说《周易》的“中和”之道。
第二部分(3-10上):各卦之义
是故《鍵(乾)》者,得之陽【也;《川(坤)》者】,得之陰也。
李守力按:
第二部分是解释各个卦的大义的,从中体会“會三者而始作《易》”。至于第三部分(10下-18)“爻辞大义”,是解释一些爻辞的,类似《二三子问》《缪和》《昭力》解释爻辞的文字,与“衷”主题就远了。
第五部分(22-24行)论“刚柔”:
是故天之義,剛建(健)僮(動)發(23下)而不息,亓(其)吉保功也。无柔(救)之,不死必亡。僮(動)陽者亡,故火不吉也。地之義,柔弱沈(靜)不僮(動),亓(其)吉【保】(24上)安也。无剛文之,則(窮)賤遺亡。重陰者沈,故水不吉也。
〖《易》曰“何校”,剛而折也。“鳴嗛(謙)”也者,柔而【不(28上)(肕)。(遯)之“用】黃牛”,文而知朕(勝)矣。《渙》之緣(彖)辤(辭),武而知安矣。〗故武之義保功而恒死,文之義(24下)保安而恒(窮)。是故柔而不(肕),然后(後)文而能朕(勝)也;剛而不折,然{而}后(後)武而能安也。
李守力按:
天地、阴阳、刚柔相会的最佳境界就是“文而知胜”、“武而知安”,然后“文而能胜”、“武而能安”,这是从知中到得中。
小结:
按《衷》的主题可知,《系辞下传》六、七、八、九、十一章的文字是《系辞》母本脱简导致的,不属于《衷》篇。
帛书《衷》母本竹简释文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1-2行):《易》之义阴与阳 2
第二部分(3-10上):各卦之义 7.5
第五部分(22-24行):论“刚柔” 3.5
第六部分(25-28行):乾坤两卦参说 4
第八部分(29-39,41下、42下):乾坤两卦详说 12
尾题“《衷》二千”,实际有51.5行,约3605字。以上五部分共有29行,2030字。其他多出的文字属于《系辞》,还有《要》等。
(四)帛书《要》的脱简
帛书《要》(千六百卌八)
第一部分(1):《系辞下传》第十章1;
第二部分(2):《系辞下传》第十一章0.2
第三部分(3-8):《易》之要
第四部分(9-12上):《系辞下传》第五章后半部分3.5
第五部分(12下-18上):察其要(德义与卜筮)
第六部分(18下-24上):吉凶之要(损益)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四部分属于《系辞》(4.7行,每行70字,329字),留下的都是《要》的内容,文字也就少了329字。
帛书《要》尾题“《要》千六百卌八”,不足的文字有一部分由帛书《衷》窜入的文字补充。帛书《衷》有关《要》的窜文情况如下:
1.原帛书《衷》中所属《系辞下传》第六章衍文:
子曰:《易》之要,可得而知矣。
《易》曰:“□人既沒,又(有)爵□【□】(42上)行虽(靜)【□】居亓(其)德不忘。
本生(性)仁義,所(43下)以義剛柔之制也。
2.原帛书《衷》中所属《系辞传下》第八章、第九章之间衍文:
□□无德而占,则易亦不当。
3.原帛书《衷》中所属《系辞传下》第九章衍文:
大眀(明)在上,正亓(其)是非,则□人不【□□】与□□【□□】疑占,危(哉)!【□】□不(49下)當,疑德占之,則《易》可用矣。
以上89字,还有240字的脱文,想必是在竹简母本那里就亡佚了。
这些文字与帛书《要》第三部分“《易》之要”的思想密切相关,十分有意思的是:这些文字插在《系辞下传》第六章、第八章、第九章之中,而“《易》之要”的上下正是《系辞下传》第五章、第十一章。这两次的重叠只能说明,帛书《要》的母本“《易》之要”存在脱简,而且它与脱简的《系辞下传》是堆在一起的。
(五)帛书《要》竹简母本的主题
帛书《要》(千六百卌八)竹简母本内容:
第三部分(3-8):《易》之要
第五部分(12下-18上):察其要(德义与卜筮)
第六部分(18下-24上):吉凶之要(损益)
在帛书《易传》的残片中有“此《易》之要也。孔子曰:《易》又(有)”,大概是4、5行的文字,即第三部分《易》之要。帛书《衷》衍文:“子曰:《易》之要,可得而知矣。”也属于第三部分。从现存“《易》之要”的内容看,“《易》之要”是指修德。要,即要害、核心、关键。
第五部分(12下-18上)“察其要(德义与卜筮)”,则更细致的阐述了“要”是指德义,而非卜筮。
第六部分(18下-24上)“吉凶之要”解读损益二卦:“夫《損》《益》之道,不可不審察也,吉凶之【要】也。”
《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注:“之”下之字池田知久補為“門”,研究者多從之。今按:此字僅殘存右上一小部分筆劃,實難判斷,似更像是“要”字右上角而與“門”字略不合。
根据本篇的“要”题名和第三、第五部分,第六部分应该是“吉凶之要”。
第三部分是“知要”,第五部分是“察要”,最后第六部分是“得要”。“得要”是从领悟损益二卦入手,由此“顺于天地之心”而得《易》道,由此“得一而群毕”,以通达其他五经(《诗》《书》《礼》《乐》《春秋》)。
由此也再次证明,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四部分确实属于帛书《系辞》竹简母本。
(六)帛书《系辞》尾部脱简的论证
《系辞传》章节仍按《周易本义》的分法。小节则添加数字。
通过分析相当于今本《系辞下传》第五章、第九章的内容,论证帛书《系辞》尾部确实存在脱简到了帛书《要》和帛书《衷》。
帛书《系辞下传》第五章:
1《易》曰:“童=(童童–憧憧)往〔來〕,(朋)從壐(爾)思。”子曰:“天下(38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至(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谁(推)而眀(明)生焉。(39上)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谁(推)而歲〔成焉。往者詘(屈)也,來〕者〖信(伸)〗也。詘(屈)〔信(伸)相〕钦(感)而物(利)生焉。〔尺蠖(39下)之詘(屈),以求信(伸)也。龍蛇〕之積(螫),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至(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40上)神知化,〔德之盛也。”
2《易》曰:“困于石,據〕于疾利(蒺藜),入于亓(其)宫,不见亓(其)妻,凶。”子曰:“非亓(其)所困而困焉,名(40下)必辱;非亓(其)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亓(期)将至,妻其可得见〔與(歟)?”
3《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庸(墉)〔之上,獲〕(41上)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臧(藏)器於身,侍(待)<旹(时)>而童(動),何(41下)不利之又(有)?勭(動)而不矰(括),是以出而又(有)(獲)也。言举(语)成器而勭(動)者也。”
4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42上)勸,不畏(威)不(懲)。小(懲)而大戒(誡),小人之福也。《易》曰‘構(屨)校滅止(趾),无咎’也者,此之胃(謂)也。善不責(積)不足以(42下)成名,亞(惡)不責(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无益也,而弗為也,以小亞(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亞(惡)責(積)而不〕(43上)可蓋(掩)也,罪大而不可解也。《易》曰:‘何校滅耳,凶。’”
5〔夫子曰〕:“危者安亓(其)立(位)者也,亡者保〔亓(其)存者也。(9上)是故〕君子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乳(亂),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曰:‘亓=亡=(亓亡亓亡–其亡其亡),(繫)于(9下)枹(苞)桑。’”夫子曰:“德薄而立(位)(尊),〔知(智)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易》曰:‘鼎折足,復(覆)公莡(餗),亓(其)㓝(刑–形)屋(渥),凶。’言(10上)不朕(勝)任也。”(5自帛书《要》缀入)
6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李守力按:6在帛书《系辞》脱落丢失,今按传本《系辞传》补入。《汉书·楚元王传》穆生说:“《易》称‘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穆生说这段话和帛书《易》的时间很接近,且都属楚国。下半句“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7尚留在帛书《系辞》里,按前后文体例是应该有“子曰”开头的,说明当时帛书《系辞》竹简母本里原有“子曰知几”这段话,是因脱简而丢掉了。
7君子見幾而作,不位<俟>冬(終)日。《易》曰:“介于石,(43下)不冬(終)〔日,貞〕吉。”介于石,毋用冬(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物(微)知章(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8夫子曰:“(颜)氏之子,亓(其)庶幾乎!見幾,又(有)不善,未嘗弗知=(知;知)之,未尝復行之。《易》(10下)曰:‘不遠復,无(祇)诲(悔),元吉。’”(8自帛书《要》缀入)
9天地困(絪缊),萬勿(物)潤(化醇),男女購(構)請(精)而萬物成。《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一人)行,則得(11上)亓(其)友。”言至(致)一也。(9自帛书《要》缀入)
10君子安亓(其)身而後(動),易亓(其)心而后(後)(呼),定〖亓(其)〗位而后(後)求。君子脩(修)於此三(11下)者,故存也。危以(動),則人弗與也;無立(位)而求,則人弗予也。莫之予,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12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此之胃(谓)也。(10自帛书《要》缀入)
帛书《系辞下传》第九章:
《易》之義,贊始要冬(終)以為質,六肴(爻)相襍(雜),唯侍(時)物也。是故亓(其)下(48下)難知,而上易知也;本難知也,而末易知也。本则初如疑(擬)之,敬以成之,冬(终)而无咎。《易》【曰□□□□(49上)□】脩(修)道,鄉物巽(撰)德,(自帛书《衷》补入)
〔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下中敎(爻)不備。初,大要存亡吉凶,則將可知矣。(此段原帛书《系辞》有)
子曰:知者觀亓(其)缘(彖)辤(辭),而說過半矣。《易》曰:二與四同【功而異位,亓(其)善不同。二】(50上)多譽,四多瞿(懼),近也。近也者,嗛(謙)之胃(謂)也。《易》曰:柔之爲道,不利遠【者】,亓(其)要无咎,用柔若〖中〗也。《易》(50下)曰:三與五同功異立(位),亓(其)過【不同,三】多凶,五多功,□之等。要危冈(剛)□□☒(51上)(自帛书《衷》补入)
李守力按:
留在帛书《系辞》言“中爻”的这一段意义不完整,前文言初爻、上爻,后文的“二与四”、“三与五”正是言易卦六爻的中爻。这是脱简无疑。
通行本《系辞下传》第九章: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通行本《系辞下传》第九章比帛书少了一个“子曰”和三个“易曰”,这是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这透露出孔子依据《易象》编辑《系辞传》的原始痕迹,为《易象》说又增添了新的证据。
【文献参考】
李学勤:《周易溯源》,巴蜀书社2006年
廖名春:《帛书周易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张政烺著,李零整理:《张政烺论易丛稿》,中华书局2011年
于豪亮:《马王堆帛书<周易>释文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
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三),中华书局2014年
陈松长.马王堆帛书“空白页”及相关问题.文物2008(第5期).
刘光胜.帛书《易传》成书问题新探,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