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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學《易經》:《易》與《春秋》為孔子晚年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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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象》與《魯春秋

《左傳·魯昭公二年》:

春,晉侯使韓宣子來聘,且告為政,而來見,禮也。觀書於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

魯昭公二年為公元前540年,時孔子12歲。這一年春天,晉平公派遣韓起(謚號宣,史稱韓宣子)聘魯,一是此時魯昭公剛剛即位,晉國作為盟主理應要去祝賀,二是韓起新官上任代替趙武管理晉國事務,也要到魯國亮個相。根據《周禮·春官》「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大史有藏書之職,故韓起在大史處觀書。

從《左傳》《國語》筮例看,《周易》古經當時已被各諸侯國所應用,故李學勤先生《周易經傳溯源》(長春:長春出版社,1992.8)的《魯大史氏<易象>說》一節指出:「《周易》經文當時為列國所俱有,韓起沒有必要到魯大史處觀覽,也不會為之讚歎。……我們還要注意到,《左》《國》屢次提到《周易》,有的全稱《周易》,有的簡稱為《易》,絕沒有稱之為《易象》的。由此可見,把《易象》說成《周易》並不合適。」李學勤先生又說,《易象》是「類似的講卦象的書籍,供筮者慣用。這種書是若干世代筮人知識的綜合,對《易》有所闡發,是後來《易傳》的一項來源和基礎。」

繼李學勤先生髮表《魯大史氏<易象>說》不久,廖名春先生在《試論孔子易學觀的轉變》(《孔子研究》1995年第4期)一文中做了更為細緻的考證:

孔子為什麼至晚年突然改變了自己原來的易學觀,從《周易》中發現了先前所不曾發現過的「德義」了呢?這是一個頗值得玩味的問題。從古至今,人們對《周易》一書的性質,素有兩種對立的認識。一是視《周易》為卜筮之書,一是視《周易》為義理之書。視《周易》為卜筮之書的,多是就《周易》本身而立論;視《周易》為義理之書的,多是就《易傳》而立論。孔子晚年以前視《周易》為卜筮之書,對其採取排斥的態度,應該說他看到的只是《周易》的本文,是卦畫和卦、爻辭。晚年以後,他從《周易》中看出了「德義」,看出了文王之道,應該說他不僅看到了《周易》本文,還看到了一種權威的、足以使他信服的解釋《周易》的創作背景、思想宗旨的文獻。這一文獻實質就是最早的一種《易》傳。這一《易》傳並非出自一般人之手,否則孔子不會一讀到它就改變了自己原來對《周易》的看法。「鬱郁乎文哉!吾從周!」作為周代文化傳統自覺繼承者的孔子,能使他信服的《易》傳應該是出自周王室、與文武周公之道有密切聯繫的文獻。這一文獻看起來似乎不可確考,但事實上史籍卻留下了它的痕迹。

《左傳·昭公二年》有一段著名的記載:

晉侯使韓宣子來聘,……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矣。」

此《易象》決非《周易》本文,而是解《易》之傳。何以見得?因為從《左傳》、《國語》的記載看,晉人以《周易》占筮論事,史不絕書,可見人們對《周易》是非常熟悉的。如果魯太史出示給韓宣子的《易象》只是人們早就習以為常的《周易》,韓宣子決不會如此大發感慨。因此,它一定是一部釋《易》之作,其創作與周公有關,其內容與「周之所以王」有關。韓宣子聘魯,時孔子方十二歲。《易象》掌於魯太史,韓宣子尚屬初見,其在社會上肯定尚未廣為流傳。所以孔子在晚年以前排斥《周易》,很可能就是因為他尚未看到《易象》。到孔子暮年返魯,距韓宣子觀書已近六十年,這時魯太史所藏之《易象》可能在社會上已逐漸流傳開來,孔子整理文獻,既然因魯太史之《魯春秋》而作《春秋》,那麼,他就有可能見到載有「周公之德」和「周之所以王」的《易象》。見到《易象》,他就有可能說出「《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遺言焉。……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慮,紂乃無道,文王作,諱而辟(避)咎,然後《易》始興也……予樂其知(智)之……」這樣的話來。所以,孔子「老而好《易》」,其易學觀發生了轉變,應該是他見到了《易象》一書所致。傳說今本《易傳》系孔子所作。今本《易傳》的某些部分和《易象》的關係,可能也像已修《春秋》與未修《春秋》一樣。由此看來,孔子晚年的易學觀和孔子關於《周易》的闡發,其中固然有孔子自己的創造,但毫無疑問,孔子也繼承和吸取了前人的成果。孔子自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人稱其「憲章文武」,因此,孔子晚年對《周易》「德義」的認識,不可能完全是孔子的憑空創造,應該有其歷史的淵源。由《易象》來看,孔子晚年轉變後的這種對《周易》一書性質的認識,可能會更符合歷史的真實。

廖名春先生的考證結論是:此《易象》決非《周易》本文,而是解《易》之傳。這一文獻實質就是最早的一種《易》傳。今本《易傳》的某些部分和《易象》的關係,可能也像已修《春秋》與未修《春秋》一樣。孔子自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人稱其「憲章文武」,孔子《易傳》繼承和吸取了《易象》的成果。

姜廣輝先生認為:

《易象》是文王、周公用以教導周貴族如何「王天下」的統治方略,是「人君南面之術」,向來藏之秘府,並不傳佈於民間,一般人極難見到。當初,周公受封於魯,因其輔相成王,使世子伯禽代就封於魯。伯禽就封國時,「備物典策」(《春秋左傳·定公四年》),韓宣子所見《易象》很可能是當時周室典藏的副本。而周室所典藏的書籍在驪戎之難已失,所以韓宣子說:「周禮盡在魯矣!」(姜廣輝 .「文王演《周易》」新說——兼談境遇與意義問題,哲學研究 1997年第03期)

2.孔子序《易傳》、修《春秋》

《易象》與《春秋》是周室德業、王業的集中體現。孔子晚年因魯大史之《魯春秋》而修《春秋》,因周王室之《易象》而作《易傳》,《易》與《春秋》為孔子晚年最高成就。

《漢書·藝文志》說:

《易》曰:「宓戲氏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三古。

《說卦傳》:「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易緯·乾鑿度》:「垂黃策者羲,益卦演德者文,成命者孔也」。王應麟《困學紀聞》引《京氏積演算法》:「夫子曰:聖理元微,《易》道難究,迄乎西伯父子(指文王、周公),研理窮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這裡的文王、周公「推爻考象」就是《論衡》所說的「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可證爻象體例是文王、周公發現和創立的。由此可見,《易傳》是孔子對文王、周公《易象》的繼承。

孔子《易傳》的傳承譜系見於《史記》與《漢書》: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

商瞿,魯人,字子木,少孔子二十九歲。孔子傳《易》於瞿,瞿傳楚人馯臂子弘,弘傳江東人矯子庸疵,疵傳燕人周子家豎,豎傳淳于人光子乘羽,羽傳齊人田子庄何,何傳東武人王子中同,同傳菑川人楊何。何元朔中以治《易》為漢中大夫。

《漢書·儒林傳》:

自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以授魯橋庇子庸,子庸授江東馯臂子弓,子弓授燕周醜子家,子家授東武孫虞子乘,子乘授齊田何子裝。

《史記》、《漢書》皆言孔子作《易傳》(又稱「十翼」),並且都明確記載了孔子傳承《易傳》的譜系,而其他五經的傳承線索則十分模糊。孔子《易傳》的這一傳承譜繫上的經師大都「名不見於經傳」,這一定有遵循周室秘藏《易象》的傳統在裡頭。

《史記·儒林外傳》說「然要言《易》者,本於楊何之家」,《史記·太史公自序》說「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倫於黃子」。司馬遷父親司馬談受《易》於楊何,得孔子《易傳》真傳,所以《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將《易傳》與《春秋》列於六經序列之首: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

《漢書·藝文志》又說:

(仲尼)以魯周公之國,禮文備物,史官有法,故與左丘明觀其史記,據行事,仍人道,因興以立功,就敗以成罰,假日月以定曆數,借朝聘以正禮樂。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弟子退而異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論本事而作傳,明夫子不以空言說經也。《春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勢力,其事實皆形於傳,是以隱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

《史記·孔子世家》曰:「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可見六藝盡通,惟高第為能。然又曰:「孔子在位聽訟,文辭有可與人共者,弗獨有也,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又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可見通達《易》與《春秋》,即使是高足弟子亦罕矣。

孔子繼承西周的貴族教育傳統,以《詩》、《書》、《禮》、《樂》四者為常科,此所以先秦典籍六經排序大都以《詩》《書》為首。而《易》與《春秋》乃是晚年為高足弟子所設,此所以不顯於世。

《坤文言》說: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這段文字實為孔子對《春秋》的總結。孔子傳《春秋》於子夏,故《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說:「子夏曰:《春秋》之記臣殺君,子殺父者,以十數矣。皆非一日之積也,有漸而以至矣。」

左丘明為《春秋》作傳,為《左傳》《國語》,其中有22個筮例。《左傳》《國語》筮例的流行,是周德《易象》與《春秋》式微的表現,是禮壞樂崩的開始。孔子晚年序《易傳》、修《春秋》,則是拯弊治亂、復興王道的偉業。《魯春秋》是以周德標準書寫的歷史,《左傳》「君子曰」是其遺存,孔子修《春秋》則是《魯春秋》之精髓。

《易象》與《魯春秋》是文王、周公「王天下」的秘典,而孔子「信而好古」,在周德衰微之際的春秋時期再度推出《易傳》與《春秋》,必然有「不合時宜」之嫌,故帛書《要》云:「贊而不達於數,則其為之巫。數而不達於德,則其為之史。史巫之筮,向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與史巫同塗而殊歸者也。」《孟子·滕文公下》云:「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3.《易》為公理,《春秋》為公理應用範例

《漢書·藝文志》云:

六藝之文:《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故曰「《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言與天地為終始也。至於五學,世有變改,猶五行之更用事焉。

孔子在帛書《要》說:

《詩》《書》《禮》《樂》不〔止〕百扁(篇),難以致之。不問於古法,不可順以辭令,不可求以志善。能者由一求之,所謂得一而君(群)畢者,此之謂也。

大意:

《詩經》《尚書》《禮經》《樂經》不止一百來篇,難以窮盡天道、地道、人道、四時之變以及君道。不考察《周易》古法,不可能使辭令順達,不可能求得卦意完美。而有能力的君子可「由一求之」,由《周易》這一部經典求之,「得一而群畢」,一通百通。

由此可見「《易》為群經之首」的觀點源自孔子晚年,西漢晚期的劉向、劉歆說「《易》為六藝之原」只是沿襲孔子之說而已。

孔子說的「由一求之」「得一而群畢」「吾道一以貫之」的「一」,按現代學科的說法就是公理。

《漢書·五行志上》:「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這是說孔子依據《周易》與《洪範》述《春秋》之義。

《春秋公羊傳註疏》引《春秋說》云:「伏羲作八卦,丘合而演其文,瀆而出其神,作《春秋》以改亂制。」

《漢書·律曆志》言《春秋》效法《易》而作:

《經》元,一以統始,《易》太極之首也。春秋二以目歲,《易》兩儀之中也。於春每月書王,《易》三極之統也。於四時雖亡事必書時月,《易》四象之節也。時月以建分至啟閉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敗,《易》吉凶之效也。朝聘會盟,《易》大業之本也。故《易》與《春秋》,天人之道也。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第五十七·太史公》說:「《春秋》推見至隱,《易》本隱之以顯。」晉·虞喜《志林》註:「《春秋》以人事通天道,是推見以至隱也。《易》以天道接人事,是本隱以之明顯也。」《周易》是數理演繹邏輯,《春秋》是歷史歸納邏輯。《周易》以天地人三極之道,演繹出心性數理方程式,《春秋》以二百四十二年史實見證心性之現行,從而「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以求「撥亂世反之正」。
嚴復《天演論》自序云:

今夫六藝之於中國也,所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者爾。而仲尼之於六藝也,《易》、《春秋》最嚴。司馬遷曰:「《易》本隱而之顯,《春秋》推見至隱。」此天下至精之言也。始吾以謂本隱之顯者,觀象繫辭以定吉凶而已,推見至隱者,誅意褒貶而已。及觀西人名學,則見其于格物致知之事,有內籀之術焉,有外籀之術焉。內籀雲者,察其曲而知其全者也,執其微以會其通者也。外籀雲者,據公理以斷眾事者也,設定數以逆未然者也。乃推捲起曰:有是哉,是固吾《易》、《春秋》之學也!遷所謂本隱之顯者,外籀也;所謂推見至隱者,內籀也。其言若詔之矣。二者即物窮理之最要塗術也。而後人不知廣而用之者,未嘗事其事,則亦未嘗咨其術而已矣。

大意:

人都知道,六藝之於中國,如日月經行於天,江河流經於地。然而孔子研究六藝,於《易》與《春秋》最為嚴密。司馬遷說:「《易》根據隱微來推求顯著,《春秋》從明顯推見隱微。」這就是天下最精深的言論啊。原先我以為根據隱微來推求顯著,就是觀象繫辭來論定吉凶而已;從明顯推見隱微,就是責備不良動機寓函褒貶而已。及至看了西洋的邏輯學,從而見到了研究事物得到知識這樣的學問,裡面有歸納法和演繹法。歸納法就是觀察局部的方面從而推知整體法則,掌握細節的現象來領悟普遍規律。演繹法就是根據公理以判斷所有事物,確立定理以預知未發生之事。我於是放下書卷而起,說到:我們也有這些啊,這原本就是我國《易》《春秋》方面的學問啊!司馬遷所說的根據隱微來推求顯著的方法,就是演繹法;他所說的從明顯推見隱微的方法,就是歸納法。他說的已經很明顯了。二者就是接觸事物從而窮究其理的最重要途徑。然而後人不知道廣泛應用這些方法,其原因,在於不曾從事這方面的工作,也就不曾學習這些方法罷了。

李守力按:

嚴復先生是中國近代著名的啟蒙思想家,先生融貫東西方學說,故對《易》、《春秋》有極深刻的見解。先生認為,孔子研究六藝,於《易》與《春秋》最為嚴密。《易》是公理定理演繹邏輯,《春秋》是歷史實證歸納邏輯。《禮記·經解》:「絜靜精微,《易》之教也。」《周易》以性與天道推知人事,故「本隱而之顯」;《春秋》由人事推知性與天道,故「推見至隱」。
嚴復先生關於《易》與《春秋》本質的高度提煉告訴我們,《易》實為性與天道的自然法則,是從公理到定理;《春秋》則是以人事實證性與天道,是公理定理的應用。所以當代研究《周易》,應該使用公理化的數理邏輯。而要還原《周易》本義,必須慣用古人的象數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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