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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學《易經》:未濟卦第六十四_李守力周易詮釋未濟卦_火水未濟卦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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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218

輕鬆學《易經
周易詮釋》:未濟卦第六十四

640-214

【周易經文】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九二:曳其輪,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上九:有孚於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解讀詮釋】
 
64.1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
【白話】
未濟卦:通達,小狐渡河接近成功,被水沾濕尾巴,無所利益。
【解讀】
○未濟卦,下坎上離,火水未濟。《周易》第63卦既濟,是事業的完成,即涉大川;第64卦未濟作為《周易》之終,是事業尚未完成。《序卦傳》:「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這就體現了《繫辭上傳》「原始反終」的道理。既濟卦與未濟卦既互為覆卦(綜卦),又互為變卦(錯卦)。
《周易》上經始於乾坤,終於坎離,下經終於既濟、未濟,這是萬物運動變化發展的總規律,陰與陽的互動,彼此在消磨各自的差別,最終變成陰陽相間、陰陽平等、陰陽相持、即陰即陽的大同景象,所以既濟未濟二卦存在陰陽均衡的現象,既濟卦是六爻當位的穩定態。而未濟卦是六爻失位的無序態,火上水下,水火相背,宇宙的平衡被打破,宇宙之混沌也。混沌之時,物以類聚,故陽爻歸於陽爻,陰爻歸於陰爻,從混沌到有序,故未濟卦之後是乾坤。
○《宋史·隱逸·譙定傳》: 
初,程頤之父珦[xiàng],嘗守廣漢,頤與兄顥[hào]皆隨侍。游成都,見治篾箍桶者挾[jiā]冊。就視之,則《易》也。欲擬議致詰,而篾者先曰:「若嘗學此乎?」因指「未濟,男之窮」以發問。二程遜而問之。則曰:「三陽皆失位。」兄弟渙然有所省。翌日再過之,則去矣。 
其後,袁滋入洛,問《易》於頤。頤曰:「易學在蜀耳。盍往求之!」滋入蜀,訪問久,無所遇。已而,見賣醬薛翁於眉、邛[qióng]間。與語,大有所得。不知所得何語也。 
大意:
北宋仁宗在位時,程頤的父親程珦到西蜀來擔任廣漢知州,讓兩個兒子程顥、程頤隨同前往。有一天,二程兄弟到成都遊覽,看見一位加工竹器的手藝人挾着一本書,兩人就近去看,原來是《周易》。他倆想出個問題考考手藝人,還沒等想好,手藝人先發問:「看樣子你們學過《易》吧?」於是翻到《雜卦傳》「《未濟》,男之窮」提問,二程一時難於回答,就謙虛地請教手藝人。手藝人從容地說:「《未濟》的三個陽爻都失位。」一席話使二程恍然大悟。第二天,二人再去訪問,手藝人已經離開。
在這以後,福建人袁滋到洛陽,向程頤求教《易》。程頤說:「易學在蜀地,你可以到那裡求教。」袁滋到蜀地,訪問了很久,也沒有找到。最後在眉州、邛州之間遇到了一位賣醬的薛姓老人。與他交談,大有收穫。但不知道他們說了些什麼。
李守力按:
《困學紀聞》說:「《未濟》『三陽失位』,程子得之成都隱者,朱子謂《火珠林》已有,蓋伊川未曾看雜書。」
可見所謂「易學在蜀」實為易術。《易》有聖人之道四,卜筮居其一,術數之學乃聖人之所傳,世代相傳的術數之學往往蘊含著遺失已久的《周易》古義,今之學者鄙視術數,當以程子為戒哉!
 
64.2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白話】
彖傳說:未濟卦,通達,因為六五柔爻得中。小狐渡河接近成功,是說全身尚未到達岸中。被水沾濕尾巴,無所利益,是說沒能堅持到終點。雖然位置不當,但剛爻與柔爻全部相應。
【解讀】
○未濟,亨,柔得中也:
此言卦主六五。未濟是沒有渡過大河,故聖人給出渡河亨通之方,在六五柔得中也。

○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

此釋卦辭。未濟卦下坎為小狐,初六為狐尾,九二為狐身,六三為狐首;六五柔中為對岸,二五相應,狐身可上對岸,狐首過之,唯狐尾不及對岸,故曰「小狐汔濟,未出中也」。初六狐尾,上應九四,九四未至於河岸,「狐欲渡河,無如尾何」,「幾成而敗之」,故曰「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帛書《二三子》子曰:「此言始易而終難也,小人之貞也。」

「未出中也」,與習坎九二《象傳》「求小得,未出中也」同,中,皆指五爻之中。出,《說文》:「進也。象艸木益滋,上出達也。」出,達也,如出席、出場之出。未出中,即未進於中,未達中。習坎九二得九二之中,未達九五之中。未濟初六應九四,亦未達六五之中。
既濟卦《彖傳》先釋卦主六二,後言上六。未濟卦與既濟卦相錯綜,故先釋卦主六五,後釋初六。要保全既濟之功,在上六。要克服未濟之難,則在初六。
○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未濟卦未濟的原因在六爻皆不當位,且火水相背,然不失柔中,上下相應,故以此修德而克濟也。
【從未濟卦辭異文看帛書《易傳》與傳本《易傳》的繼承關係】
1.《史記·春申君列傳》公元前273年黃歇上書秦昭王言:
《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終之難也。
2.帛書《六十四卦》(公元前168年以前):
未濟:亨,小640-215)氣(汔)涉,濡亓(其)尾,無攸利。
3.帛書《二三子》(公元前168年以前):
·《卦》曰640-216,亨,[]36上)640-215涉川,幾640-216,濡亓(其)尾,<逌(攸)>利。」孔子曰:「此言始易而終難也,小人之貞也。」(36下)
李守力按:
既濟、未濟之「濟」,涉大川之義也,帛書《二三子》引述的未濟卦辭就是證明,《周易》下經凡言「涉大川」必與舟有關(見《周易密鑰》第3-10節:《周易》「涉大川」解讀),此所以王弼在既濟卦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言「塞舟漏」也。
帛書《六十四卦》未濟卦辭是對帛書《二三子》未濟卦辭的簡化,「幾濟」簡化為「汔」,汔,讀[qì],通「迄」,幾也,近也。《集解》引干寶曰「汔,涸也」,不確。「涉川」簡化為「涉」。但因此「濟」字完成的含義丟失了,傳本《周易》用「小狐汔濟」最為精當。我懷疑這些卦辭異文的變化不是後人所改,可能是周公整理《周易》卦辭時造成的,傳本《周易》源於《易象》元典,是最精鍊成熟的本子,但是也給後人留下了「塞舟漏」的疑惑(古人傳《易》有書、有圖、有口授,後人僅有書,故真義失傳不少)。
筆者認為,帛書《易傳》是孔子晚年學《易》初期的成果彙集,帛書《易傳》由於不涉及《易象》秘笈,可公開流傳。「此言始易而終難也,小人之貞也」,這是未濟卦《彖傳》的雛形,黃歇上書秦昭王所引當是出自這個文獻。這時孔子釋《易》尚未使用《易象》(《易象》是周室秘笈,是觀象數學哲理書,體例極難掌握,也不得輕易示人),解易的特色是只談德義,罕言卦象、爻象和筮數。
我推測孔子在七十歲已得《易象》之旨,故孔子自謂「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當時子貢因此評價說:「夫子之文章,可得聞也。夫子言天道與性命,弗可得聞也已。」蓋《易》為「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之書也。顏淵亦喟然嘆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
綜合各文獻可知,顏回與商瞿皆通《易》,學《易》和用《易》甚至早於孔子。這一年顏回卒,孔子十分悲傷,曰:「天喪予!」次年孔子七十一歲,即公元前481年,魯哀公十四年春「西狩獲麟」,子曰:「河不出圖,雒(洛)不出書,吾已矣夫!」又曰:「吾道窮矣」,於是停止修《春秋》與《易》。麟代表聖人,河圖洛書為《易》之源,今顏回、麒麟相繼離世,故子曰「吾道窮矣」。孔子弟子,唯有顏回一人出現在《易傳》中:
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
《集解》虞翻註:幾者,神妙也。顏子知微,故殆庶幾。宋鳳翔言:此可驗顏子學《易》已深,故能不遷不貳,合《復》初之象。(《論語說義》二)
魏人曹髦《顏子贊》:「聽承微言,罔有不喻,敘之於易,以彰殊異。」 晉人李軌《法言·問神卷注》云:「顏淵弱冠與仲尼言《易》。」晉人庾闡《蓍龜論》言:「神明之道,則大賢用之暗室,蓍龜之用,豈非顏子之龍燭哉!」
我推測顏回是傳本《易傳》的主要整理人。顏回嘔心瀝血,整理典籍,以致勞累而死。顏回本是《易傳》的第一繼承人,顏回死後,孔子並沒有再做更多地改動,只是將顏回寫入了《易傳》作為精神補償,這就是傳本《繫辭傳》內容完備而文句編輯尚不完備的緣故。《易傳》的傳人於是由商瞿候補上。
周室的兩大秘笈是《春秋》與《易象》,司馬遷雲「《春秋》推見至隱,《易》本隱之以顯」,故《春秋》明傳,《易象》秘傳。
孔子七十歲前後與顏回、商瞿結集《易傳》時,將「始易」、「小人之貞」改為「柔得中也」,將「終難也」改為「不續終也」。《易》之體例,中可兼言正、直,貞為正,故「小人之貞」為「柔得中」。《易》以柔爻為小,剛爻為大。乾卦九二剛得中,帛書《二三子》引孔子曰「聖人君子之貞」:
·《卦》曰在田,利見大人。」孔子曰:「此[言□□]15上)婢(卑)嗛(謙)救民,卑嗛(謙),易告也;就民,易遇也。640-217(聖)人君子之貞也,度民宜之,故曰利以見大人
鼎卦上九與六五順承,帛書《二三子》引孔子曰「大人之貞」:
·《易》曰鼎王(玉)640-219(璧鼏),大吉,10下)無不利。」孔子曰:「鼎大矣!鼎之遷也,不自往,必入<>舉之。大人之貞也,鼎之舉也,不以亓(其)止(趾),以☒11上)賢以舉忌(己)也。眀(明)君立正(蒞政),賢輔640-220(辟:弼)之,將何為而不利?故曰『大吉』。
孔子在帛書《二三子》中提出「大人之貞」、「小人之貞」的概念,正是為傳本《易傳》的爻象理論做了鋪墊。
《韓詩外傳》卷八曰:
官怠於宦成,病加於小愈,禍生於懈怠,孝衰於妻子,察此四者,慎終如始。《易》曰:「小狐汔濟,濡其尾。」
「慎終如始」,當源自帛書《二三子》「始易而終難」。韓嬰(前200130),西漢燕(今屬河北)人。子夏易學、戰國黃歇易學、漢初韓嬰易學、賈誼《新書》所引易學、《淮南子》易學都與帛書易學接近,可能皆源自孔子研《易》早期的傳《易》文獻。子夏早年自學《連山易》(見《周易密鑰·發現納甲與<連山易>之謎——以<易本命>為中心》),後來從孔子學《周易》,所以子夏的易學是《連山易》與《周易》集於一身,帛書《六十四卦》按《連山易》重卦體例排序,卦爻辭又屬於《周易》,正是子夏易學的特徵,所以子夏可能與帛書《易》的傳承有關係。子夏喜《連山易》,故傳《易》多與《周易》家法有違,此所以《子夏易傳》失傳也。京房易的納甲、卦序也與《連山易》相關,故孟喜、焦延壽、京房或兼得《子夏易傳》之傳承。
孔子臨終前將周公《易象》整理為《易傳》(即傳本《易傳》),秘傳於商瞿(字子木),此後依次單獨秘傳:馯[hán]臂(字子弓)——矯疵(字子庸)——周豎(字子家)——光羽(字子乘)——田何(字子庄)。
《漢書·藝文志》:「漢興,田何傳之。訖於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於學官,而民間有費、高二家之說,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漢書·儒林傳》:「要言《易》者,本之田何。」
 
64.3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白話】
象傳說:火在水上,是未濟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謹慎辨別事物,使它們各得其所。
【解讀】
○蔡淵曰:火上而炎上,水下而潤下,兩不相用,未濟之象也。慎者,坎水之象也;辨者,離明之象也;居方者,水火各定其位之象也。
李守力按:
《大象傳》是《連山易》遺存,其觀象思維最為質樸,若以《彖傳》思維釋讀就錯了。未濟卦上卦離為火為明為辨,下卦為坎為隱伏,故未濟卦取象光明之於幽暗,故曰「慎辨物居方」。
 
64.4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白話】
初六:(小狐渡河)沾濕尾巴,有所憾惜。
象傳說:沾濕尾巴,說明初六也太不知道把握適中的位置了。
【解讀】

○未濟之始,始於既濟之上六。上六變初六,故「濡其首」變為「濡其尾」。

未濟卦下坎為小狐,九二為狐身,六五為對岸,初六為狐尾,上應九四,九四未至於六五河岸,故曰「濡其尾,吝」。

象曰「亦不知極也」,《說文》:「極,棟也。」《釋名》曰:「棟,中也,居屋之中。」極,與節卦九二《象傳》「失時極」同,指適中的時位。這裡是指六五之中,對應河岸,也就是終點,即彖曰「未出中也」,「不續終也」。
○李光地曰:《易》例初六應九四,無亨吉之義,蓋以初六乃材德之卑,應四有援上之嫌,故於義無可取者。其動於應而凶咎者,則有之矣,「鳴豫」「咸拇」之類是也。唯《晉》有上進之義,《萃》有萃上之義,《鼎》有得養之義,此三者則初六九四之應,容有取焉。(《周易折中·鼎初六》)
 
64.5
九二:曳其輪,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白話】
九二:向前拖曳車輪,守正可獲吉祥。
象傳說:九二守正可獲吉祥,是說居於中位以實行正道。
【解讀】
○九二坎中,坎為弓輪,為曳,故曰「曳其輪」,言其勞也。九二剛陽之才,上應六五之君,濟難之臣也。位雖不正,以其居中,故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曳其輪,寓意渡河主觀的努力,任事屬陽;濡其尾,寓意渡河的輜重和客觀阻力,物事屬陰。故既濟卦初九曰「曳其輪,濡其尾」,陽動陰隨;未濟卦初六曰「濡其尾」,九二曰「曳其輪」,陰陽從類。
 
64.6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白話】
六三:沒有渡過河去,前進將有兇險;適宜渡過大河。
象傳說:沒有渡過河去,前進將有兇險,因為六三不當位。
【解讀】
○爻辭既言「征凶」,又言「利涉」,故朱熹《本義》懷疑「『利』字上當有『不』字」。
面對前後爻辭的矛盾,王弼解釋說:「二能拯難,而己比之,棄己委二,載二而行,溺可得乎?何憂未濟?故曰:利涉大川。」此說不確。六三與九二親比,二三未出險難,如何能「利涉大川」?
實際上這是一爻多辭,此在《周易》並非個案。這裡第一句是本爻之象,第二句是修德寡過。六三以柔居剛,失位居險,不能自濟,故曰「未濟,征凶」,象曰「位不當也」。彖曰「雖不當位,剛柔應也」,故第二句取相應之象。六三處坎水之終,上九離舟應之,舟行水上,六三變巽亦為舟,故曰「利涉大川」。
未濟六三對應既濟六四,王弼於既濟六四言「塞舟漏」是也,此處所釋,千慮之失也。
○陳夢雷曰:未濟六爻皆不當,獨於三言之者,陰柔居險極也。
 
64.7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白話】
九四:守正可獲吉祥,悔恨消失;安排震懼修省之將討伐鬼方,花了三年時間,得到了大國的獎賞。
象傳說:守正可獲吉祥,悔恨消失,是說志向得以實行。
【解讀】
○九四不正,本自有悔,應下比上,志在濟難,故曰「貞吉,悔亡」,象曰「志行也」。
未濟九四對應既濟九三,故繫辭相似。既濟九三當位,故直曰「髙宗伐鬼方」,未濟九四不當位,體離為戈兵,應坎為鬼方,故曰「震用伐鬼方」,離震互借,故曰「震」,坎為三,上比六五明君,故曰「三年有賞於大國」。《繫辭傳》曰「震無咎者存乎悔」,震懼也,臨事而懼,未濟者必濟矣。
【「震用伐鬼方」考】
郭璞注此爻謂,震乃摯伯之名,王季妃太任父也。
胡厚宣《卜辭中所見殷代之農業》謂:「他(沚震)與望乘、崇侯虎為武丁時捍衛王朝鼎足而三大征伐之大將。」
吳其昌《殷墟書契解詁》認為:「沚[目戈],武丁時之名將,殆於侯虎齊名者。」
李學勤《殷代地理簡論》:「震」應即武丁卜辭中的沚震、伯震。三體石經中「震」字古文從「雨、目、戈、火」,而卜辭沚震的「震」從「雨」省,「目」、「戈」。(詳見《周易密鑰·釋<周易>「鬼方」即卜辭「[/]方」》)
 
64.8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白話】
六五:守正可獲吉祥,沒有悔恨;君子的光輝,心懷誠信必得吉祥。
象傳說:君子的光輝,是說光耀煥發而吉祥。
【解讀】
○六五得中應二,故曰「貞吉,無悔」。六五離中明主,下應九二坎中之孚,故曰「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其暉吉也」,此即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
《三國志·魏書·管輅[lù]傳》:「(劉)邠[bīn]問(管)輅:『《易》言剛健篤實,輝光日新,斯為同不也?』輅曰:『不同之名,朝旦為輝,日中為光。』」
 
64.9
上九:有孚於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白話】
上九:信任他人,安閑飲酒,不致咎害;但(逸樂過度)將如小狐渡河被水沾濕頭部,那是無限度地委信於人而將損害正道。
象傳說:飲酒逸樂而(如小狐渡河)沾濕頭部遭致禍害,說明上九也太不知道節制了。
【解讀】
○有孚於飲酒,無咎:
此言「剛柔應也」。上九與六三相應,六三體坎為孚、為酒。剛柔應,故六三可「利涉大川」,上九未濟至終,遂成既濟,故曰「有孚於飲酒,無咎」。
○濡其首,有孚失是:
是,從日正,正也。
剛柔相應,在乎中節,飲酒過度,則頭腦昏聵,荒廢政事,誠信所行,失其正道,故曰「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繫辭傳》曰:「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未濟卦總結】
 
既濟、未濟皆言「高宗伐鬼方」,既濟於內卦之終九三言之,未濟於外卦之初九四言之。既濟、未濟皆以坎河為險,以離中為「亨」。既濟貞離,故曰既濟;未濟貞坎,故曰未濟。
既濟卦「亨小,利貞,初吉終亂」,《彖傳》先釋卦主離中六二,後言上六。未濟卦「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先釋卦主離中六五,後釋初六。要保全既濟之功,在上六。要克服未濟之難,則在初六。
未濟卦下坎為小狐,九二為狐身,應爻六五為對岸,初六為狐尾,上應九四,九四未至於六五河岸,故曰「濡其尾,吝」,象曰「亦不知極也」,即彖曰「未出中也」,「不續終也」,極,指六五之中,對應河岸,也就是終點。
九二坎中,坎為弓輪,為曳,故曰「曳其輪」,言其勞也。九二剛陽之才,上應六五之君,濟難之臣也。位雖不正,以其居中,故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六三以柔居剛,失位居險,不能自濟,故曰「未濟,征凶」,象曰「位不當也」。彖曰「雖不當位,剛柔應也」,六三處坎之上,與九四、上九應與,離舟行坎水之上,故曰「利涉大川」。
九四不正,本自有悔,應下比上,志在濟難,故曰「貞吉,悔亡」,象曰「志行也」。未濟九四對應既濟九三,故繫辭相似。既濟九三當位,故直曰「髙宗伐鬼方」,未濟九四不當位,體離為戈兵,應坎為鬼方,故曰「震用伐鬼方」,離震互借,故曰「震」,坎為三,上比六五明君,故曰「三年有賞於大國」。《繫辭傳》曰「震無咎者存乎悔」,震懼也,臨事而懼,未濟者必濟矣。
六五得中應二,故曰「貞吉,無悔」。六五離中明主,下應九二坎中之孚,故曰「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其暉吉也」,此即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
上九與六三相應,六三體坎為孚、為酒。剛柔應,故六三可「利涉大川」,上九未濟至終,遂成既濟,故曰「有孚於飲酒,無咎」。剛柔相應,在乎中節,飲酒過度,則頭腦昏聵,荒廢政事,誠信所行,失其正道,故曰「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繫辭傳》曰:「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既濟卦與未濟卦的卦主都是離卦中爻,因為《彖傳》決定於卦序。在《周易》卦序36宮圖中,既濟未濟第36宮對應離卦第18宮,此所以既濟未濟主於離明。《周易》卦序決定於河洛,《周易》上經乾坤之後即繼以屯蒙需訟師比六卦,六卦皆有坎卦,此即「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下經終於既濟未濟,而以二離明為卦主,此即河圖「地二生火」。

640-221

【《周易》下經總結】
 
《說卦傳》:「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此《周易》之初經,卦序之總綱。天地水火統攝全經並上經,故《周易》始於乾坤,上經終於坎離,全經終於既濟未濟。下經以山澤雷風為綱,故艮兌震巽咸恆損益皆在下經。《乾鑿度》:「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故易卦六十四,分而為上下,象陰陽也。夫陽道純而奇,故上篇三十,所以象陽也。陰道不純而偶,故下篇三十四,所以法陰也。……咸恆者,男女之始,夫婦之道也。人道之興,必由夫婦,所以奉承祖宗,為天地主也,故為下篇始者,貴之也。既濟未濟為最終者,所以明戒慎而存王道。」
《周易下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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