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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學《易經》:歸妹卦第五十四_雷澤歸妹卦詳解_李守力周易詮釋歸妹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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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學《易經
周易詮釋》:歸妹卦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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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經文】
 
歸妹:征凶,無攸利。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解讀詮釋】
 
【54.1】
歸妹:征凶,無攸利。
【白話】
歸妹卦:征伐有兇險,無所利益。
【解讀】
○歸妹卦,下兌上震,雷澤歸妹。《序卦傳》:「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漸卦為女歸漸進之卦,漸卦最終是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此言「士昏禮」用鴻雁為禮儀,最終成婚,而歸妹則是古代婚嫁中的姪娣制度。《儀禮·士昏禮》鄭玄註:「古者嫁女,必娣姪從之,謂之媵[yìng]。」《公羊傳·庄公十九年》:「媵者何?諸侯娶一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這是說女子出嫁,嫁到夫家作正妻,隨嫁的有「姪和娣」(即「媵」),「姪」為出嫁女子兄弟的女兒,「娣」為出嫁女子的妹妹。她們作為庶妻,如果年齡不到成年,結婚三個月後回母國等待幾年,到二十歲,再送歸夫家。歸妹卦反映的這種姪娣制度為當時社會所認可。
歸妹卦下兌為少女為妾,就是隨嫁的「姪和娣」(媵),因為年齡尚小為少女,故稱為「妹」,上震代表娶妻與媵的長男。歸妹卦屬於當時的婚姻制度,與漸卦女子在外等待男方婚前六禮的正妻制不同,歸妹之少女是陪嫁媵妾制,不待六禮而嫁,直接隨從正妻(相當於陪嫁)送至夫家,故兌卦在內,震卦在外。歸妹卦名直接取自卦象,上卦震長男是娶妻之主,下卦兌為陪嫁之妹也。此所以歸妹與漸為互覆卦(同時也是變卦)。
○ 歸妹卦,帛書《易》、秦簡《歸藏》、傳本《歸藏》同,唯熹平石經《周易》作「歸昧」(梁丘易)。 劉熙《釋名》:
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妹,昧也,猶日始入,歷時少,尚昧也。
幽州,在北,幽昧之地也。
昧,幽暗也。熹平石經《周易》為梁丘賀的本子,歸妹作「歸昧」,體現了歸妹卦的媵妾卦義,歸妹卦九二稱媵妾為「幽人」,正是「歸昧」之義。
歸(歸),會意字,從止,從婦省,本義為女子出嫁。《士昏禮》疏引鄭玄《目錄》說,「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按規定,男子在昏時親迎新婦。以昏為名,所以稱作昏禮。昏今作婚,即本於此。昧,與昏義近。
【《歸藏·歸妹》考】
張衡《靈憲》引《歸藏·歸妹》:
羿請不死之葯於西王母,姮娥[héngé]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於有黃,有黃占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毋恐,後且大昌。」
這裡的羿是夏后羿,姮娥(漢時避文帝劉恆諱,改為嫦娥)為后羿之妻。《歸藏·履卦》射十日的羿可能是夏后羿二百年前的先君,堯帝時期東夷有窮氏部落首領(夷、羿音同,夷從弓,羿從羽,善射、崇鳥之東夷族)。有窮氏,即有穹氏(穹,從弓),其圖騰為太陽與三足烏,原有十個兄弟部落,後被大羿統一,此大羿射九烏九日傳說之所出也,金烏負日傳說最早見於大汶口東夷文化,大羿或發明太陽曆。夏代后羿妻子嫦娥乃常羲部落首領之女(嫦娥即常羲),《山海經》「常羲生月十有二」,常羲部落圖騰為月,或發明太陰曆。
《左傳·襄公四年》魏莊子引述夏書《夏訓》:
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chú]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於原獸。棄武羅、伯因、熊髡[kūn]、尨[lóng]圉[yǔ]而用寒浞[zhuó]。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伯明後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為己相。浞行媚於內而施賂於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樹之詐慝[tè]以取其國家,外內咸服。羿猶不悛[quān],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pēng]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浞因羿室,生澆及豷[yì],……。
大意:
從前夏朝剛剛衰落的時候,后羿從鉏地遷到窮石,依靠夏朝的百姓取代了夏朝政權。后羿仗着他的射箭技術,不致力於治理百姓而沉溺於原野打獵,拋棄了武羅、伯因、熊髡、尨圉等賢臣而任用寒浞。寒浞,是伯明氏的壞子弟,伯明後寒丟棄了他。后羿收養了他,信任並且使用他,作為自己的輔政大臣。寒浞對內獻媚,而在外邊廣施財物,愚弄百姓而使后羿專以打獵為樂。扶植了奸詐邪惡,用這個取得了后羿的國和家,外部和內部都順從歸服。后羿仍然沒有醒悟,準備從打獵的地方回來,他的手下人把他殺了煮熟,讓他的兒子吃,他的兒子不忍心吃,又被殺死在有窮國的城門口。……寒浞和后羿的妻妾生了澆和豷,……。
李守力按:
寒浞遭到了後人的唾棄,而后羿、嫦娥受到後人的同情與追思,於是有了嫦娥奔月的神話,神話中說嫦娥居於廣寒月宮,廣寒宮,實則寒浞之宮也。「不死之葯」為隱喻,言嫦娥被迫為寒浞生子,后羿連同其有窮氏部落則徹底滅亡而不得再生。後人為紀念后羿與嫦娥,於是編造了美麗的神話故事。嫦娥墓位於今山東省日照市的天台山上,陪伴在后羿墓的旁邊,死後夫妻終得破鏡重圓。寒之領地,位於今山東濰坊寒亭。
回頭看《歸藏·歸妹》:
羿請不死之葯於西王母,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於有黃,有黃占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毋恐,後且大昌。」
《歸藏·歸妹》卦辭完全是觀象繫辭,歸妹上震下兌,震為驚恐,為動,為奔,為往,為翩翩(《周易》泰卦六四處互體震中,亦有「翩翩」);兌為西,為妹,為幽。熹平石經梁丘易作「歸昧」,與《歸藏·歸妹》「逢天晦芒」相合。巫師有黃為嫦娥占卜的結果是「後且大昌」,嫦娥歷經四千年,至今享有盛名。《周易》歸妹卦義為媵妾,這是取自當年嫦娥被迫為寒浞做妾的真相。
 
【54.2】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
【白話】
彖傳說:歸妹卦,體現了天地的宏大意義,天地間陰陽不能相交合,則萬物不能興起。嫁出少女,人類就能終而復始的繁衍生息。下兌悅而上震動,正可以嫁出少女。前進有兇險,是說中四爻不當位。無所利益,是說柔爻乘剛。
【解讀】
○歸妹《彖傳》結構:
1.互體(彖傳決定於卦序):
翁方綱《易附記·升卦》曰:「下經三十四卦,自咸恆至蹇解凡十卦而得損益,損益之後,夬姤二卦兌巽相對而藏以乾焉,萃升二卦兌巽相對而藏以坤焉。」《周易》64卦以天地日月為綱,而上經主之;以震艮巽兌為目,而下經主之。下經夬姤之後則乾退位,萃升之後則坤退位,於是震代乾為主器,巽代坤為主用。故震長男「可以守宗廟社稷」,漸長女「進以正,可以正邦也」,而歸妹則上經泰卦之用也,故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
地天泰互雷澤歸妹,泰卦六五「帝乙歸妹」,歸妹互水火既濟。天地日月,先天之四正,雷澤日月,後天之四正。震為日出之方,法天;兌為月出之方,法地。《繫辭傳》曰:「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故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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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與歸妹,男女之情也。恆與漸,夫婦之義也。漸為女歸,歸妹不言妹歸而曰歸妹,失漸之禮,失咸恆之時也。姤為乾老納巽婦,歸妹為震長納兌妹,在凡為恣情縱慾,在聖則有天地大義。故姤卦彖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歸妹彖曰「天地之大義」。
羅得姤卦,締造摩押、亞捫兩大民族。伏羲女媧歸妹,一畫開天,八卦肇始,生生之謂易。佛陀、孔子,聖人父母皆合歸妹,皆「天地大義」之示現。
2.自下而上觀卦:
乾坤生六子,震長男、巽長女,坎中男、離中女,艮少男、兌少女,震為剛柔始交,兌為六子之終。自下而上觀象,歸妹下兌終而上震始,故彖曰「歸妹,人之終始也」。又朱子《本義》曰:「歸者,女之終。生育者,人之始。」自下而上觀卦德,兌為說(悅),震為動,故彖曰「說以動,所歸妹也」。
3.爻位:
中爻二至五皆不正,正為征之初文,初上雖得位,柔上剛下,不宜行動,故彖曰「征凶,位不當也」。
4.主爻:
九四為上卦震長之主,六五乘之;六三為下卦兌幼之主,乘剛於九二。以卑乘尊,以柔乘剛,故彖曰「無攸利,柔乘剛也」。

○歸妹卦義:

《繫辭傳》曰:「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二至五為中爻,漸卦中爻得正,為正妻,彖曰「進以正,可以正邦也」;歸妹卦中爻不正,為媵妾,故彖曰「征凶,位不當也」。歸妹重在「人之終始」,承事嫡妻,不在邦國之政。

孔子唯恐後人見歸妹占辭「凶」而輕視之,故於《彖傳》首言「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周易乾鑿度》則引孔子言,更加細緻地闡述了歸妹之大義:

孔子曰:《易》本陰陽,以譬於物也。掇[duō]序帝乙、箕子、高宗著德,《易》者所以昭天道、定王業也。上術先聖,考諸近世,采美善以見王事,言帝乙、箕子、高宗明有法也。美帝乙之嫁妹,順天地之道,以立嫁娶之義,義立則妃匹正,妃匹正則王化全。

孔子曰:泰者,正月之卦也。陽氣始通,陰道執順,故因此以見湯之嫁妹,能順天地之道、立教戒之義也。至於歸妹,八月卦也,陽氣歸下,陰氣方盛,故復以見湯妹之嫁。以天子貴妹而能自卑,順從變節而欲承陽者(鄭玄註:下嫁以從夫故曰變節也),以執湯之戒(鄭玄註:此謂教戒之義)。是以因時變一用,見帝乙之道,所以彰湯之美,明陰陽之義也。
孔子曰:自成湯至帝乙。帝乙,湯之元孫之孫也。此帝乙即湯也。殷錄質以生日為名,順天性也,元孫之孫,外絕恩矣。同以乙日生,疏可同名。湯以乙生,嫁妹,本天地,正夫婦,夫婦正,王道興矣。故曰:《易》之帝乙為成湯,《書》之帝乙,六世王同名,不害以明功。
「帝乙歸妹」分別出現於泰卦和歸妹卦的六五爻,泰卦與歸妹卦的陰陽爻數目相等,故二卦皆「順天地之道,以立嫁娶之義」,「明陰陽之義」,「湯以乙生,嫁妹,本天地,正夫婦,夫婦正,王道興矣。」此亦《繫辭傳》「生生之謂易」也。(李守力按:《乾鑿度》卦氣與孟喜卦氣同,《漢書·儒林傳》雲孟喜「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而「改師法」,故卦氣理論不一定屬於《周易》體例。實際上,按照《周易》的互體體例,泰卦的中四爻互歸妹卦,故兩卦皆有「帝乙歸妹」之辭。)
《乾鑿度》引孔子曰「湯妹之嫁,以天子貴妹而能自卑」,蓋歸妹為媵妾制度,商湯帝乙貴為天子,卻將自己的妹妹做諸侯的媵妾,一則體現了帝乙的謙卑,二則體現了「明陰陽之義」,如此「王道」必然興盛。
媵婚制的目的,是為了鞏固家族的婚姻關係,如果嫡妻(正妻)沒有生育,媵妾的兒子同樣可以繼承家業,承嗣宗祖,而媵妾與正妻都是來自同一家族,彼此沒有嫉妒。故《白虎通》云:「備姪娣者,為其必不相嫉妒也。一人有子,三人共之,若己生之,是為娣者,所以絕嫉妒、廣嗣續,以恆夫婦之道,故曰『以恆也』。嫡無子,姪娣有子亦不出,所以必有姪娣之義。」
孟喜卦氣起中孚的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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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白話】
象傳說:澤上有雷,是歸妹卦的象;君子由此領悟應永久其傳、生息嗣續,明了物之有敝壞,而為相繼之道。
【解讀】
○程頤曰:永終,謂生息嗣續,永久其傳。知敝,謂知物之有敝壞,而為相繼之道。
○《漢書·五行志》:
劉向以為……於《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萬物隨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歸妹。言雷復歸入地,則孕毓[yù]根核,保藏蟄蟲,避盛陰之害。出地則養長華實,發揚隱伏,宣盛陽之德。入能除害,出能興利,人君之象也。
這裡劉向按孟喜卦氣起中孚說,二月為豫卦用事,八月為歸妹卦內用事。
歸妹卦的《大象傳》完全可以不用卦氣說解釋。《大象傳》按《連山易》先上後下觀象,歸妹卦上震雷下兌澤,震為長子,為蕃鮮,是永終之義;兌為毀折,是知敝之義。
 
【54.4】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白話】
初九:嫁出妹妹為人之媵妾,瘸腿而能履行,前進吉祥。
象傳說:嫁出妹妹為人之媵妾,符合婚嫁的常道;瘸腿而能履行,是說媵妾輔助嫡妻行事以獲吉。
【解讀】
○歸妹卦六爻,初、二爻言媵妾婚前的德行培養;三、四爻言隨嫡妻出嫁後,因年幼,媵妾之返歸與回歸,是婚後的等待期;五、上爻言媵妾成年以後承事期的德行落實。故初、二爻為一事,三、四爻為一事,五、上爻為一事。故初三五爻言「娣」,二四上爻從之,不再言「娣」。六爻之中,又以九二為媵妾,以六五為嫡妻。
○履卦、歸妹卦爻辭「跛[bǒ]能履」、「眇能視」,《周易集解》均作「跛而履」、「眇而視」。能,通「而」,卻也。跛,瘸腿。下卦兌,兌反巽,巽為股,故言跛。
初九為媵妾之初,九二為媵妾之成。恆卦巽下震上,以兌代巽,則非恆,然「歸妹以娣」,娣為媵妾,絕嫉妒,廣嗣續,故象曰「以恆也」。
初爻為足,故曰「跛能履」。履,禮也。跛者一偏而一正,正者嫡妻也,偏者媵娣也。初九剛爻得正,象徵娣有賢正之德,以媵妾而能承助嫡妻者。《公羊傳》:「娣姪曰媵。媵,承也,承事嫡也。」故曰「跛能履,征吉」,象曰「吉相承也」。初九之「征」言媵妾之行,非卦辭震侯之「征」。
【論「媵婚」娣多於姪】
雖然媵婚隨嫁的有姪和娣,但歸妹卦只言「娣」不言「姪」,如初九「歸妹以娣」,九三「反歸以娣」,六五「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詩經·大雅·韓奕》言「韓侯取妻」時,齊詩和毛詩均作「諸娣從之,祁祁如雲。」《箋》云:「媵者必姪娣從之,獨言娣者,舉其貴者。」唯魯詩作「姪娣從之,祁祁如雲。」據劉興均《「姪從媵」考》的統計,《左傳》中關於「娣從媵」的記載凡四十見,而「姪從媵」僅三見,且均在齊、魯。
 
【54.5】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白話】
九二:弱視而能視物,適宜幽靜之人守持正固。
象傳說:適宜幽靜之人守持正固,是說沒有改變婚嫁的恆常之道。
【解讀】
○九二為媵妾之成。初九之履是行之成,至九二則媵妾見行皆得成。體兌為見,互體離為目,在歸妹媵妾之位,故曰「眇能視」。九二守中而正,以剛居柔,兌為幽靜,故曰「利幽人之貞」,媵妾不彰其德,故不言「歸妹」,二五相應,五為嫡妻,故象曰「未變常也」。
○履卦與歸妹卦取象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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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力按:
履卦六三「眇能視,跛能履」是說弱視而強看,腿瘸而強行,是能力不足者的逞能。故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
歸妹初九「跛能履」、九二「眇能視」是說瘸腿而能履行,弱視而能視物,是有德者的示弱。故象曰「吉相承也」、「未變常也」。
【《歸藏》履卦歸妹卦】
《歸藏》履卦以羿為主題,歸妹卦以羿與嫦娥為主題。《周易》的履卦與歸妹卦同樣也有密切的關係。由此可見《周易》與《歸藏》的關係。
秦簡《歸藏》:
履曰:昔者羿射陼,比庄石上,羿果射之,曰履□◇461
□曰:昔者羿畢十日,羿果畢之。思十日並出,以◇470
《易林·履之履》:「十烏俱飛,羿射九雌;雄得獨全,雖驚不危。」元刊《易林》舊注云:「堯時十日並出,羿射其九日,九烏皆死。」
《經義考》引元·吳萊雲:「《歸藏》今雜見他書,頗類《易林》,非古易也。」此《易林》引用《歸藏》之文耳。
《歸藏·履卦》主題是后羿射十日,履卦與十月太陽曆有關,日數十,故《周易》履卦卦序是第10卦。
《周易》第10卦履卦之後是第11卦泰卦。泰卦二至五連互歸妹卦,故六五曰「帝乙歸妹」(《周易》歸妹卦六五也是「帝乙歸妹」)。六四「翩翩」、六五「帝乙歸妹」兩處爻辭當源自《歸藏·歸妹》的「翩翩歸妹」。
姮娥即《山海經·大荒西經》所記「生月十二」之常羲,嫦娥與十二月太陰曆有關。《周易》第12卦是否卦,帛書《易》作婦卦,帛書卦名與夏代《連山易》有關,此「婦」當為嫦娥。
按太陰曆,晦為陰曆二十九、三十,《說文》:「晦,月盡也。」此時日月相比鄰。朔為初一,《說文》:「朔,月一日始蘇也。」此時日月相會,日食發生在朔。晦,或是嫦娥奔月前的「逢天晦芒」。朔,從屰月。屰即逆,《說文》:「逆,迎也。從辵屰聲。關東曰逆,關西曰迎。」段玉裁《說文》註:「逆,迎也。逆迎雙聲。二字通用。如《禹貢》逆河,《今文尚書》作迎河是也。」金文「朔」字做人登月之象形,或是嫦娥奔月也。
《左傳·昭公七年》「日月之會是謂辰」,日月平均每年相會十二次,故一年十二月。凡月與日同經度不同緯度則為合朔,同經度又同緯度即為日食。日食發生的幾率小,日月一般是會而不交。后羿、嫦娥時期的《連山易》(《易本命》)以乾為日、坤為月,故上乾下坤的否卦(婦卦)代表太陰曆。
《雜卦傳》屬於《歸藏》體系,《雜卦傳》的第54卦是履卦(后羿),《周易》的第54卦是歸妹卦(嫦娥),后羿對嫦娥,而陰曆年平年為354天,其巧合如此!
【《周易》「幽」辨析】
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一「幽人」:
《履》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虞翻注曰:「《訟》時二在坎獄中,故稱幽人。之正得位,震出兌說,幽人喜笑,故貞吉也。」(虞謂《履》自《訟》來。又注《噬嗑》卦曰坎為獄。)
《周易述》曰:「幽人,幽系之人。《屍子》曰:文王幽於羑里。(《太平御覽·人事部》一百二十七引)《荀子》曰:公侯失禮則幽。(《王霸》篇)俗謂高士為幽人,非也。」家大人(王念孫)曰:惠(惠棟)從虞(虞翻)說是也。《象傳》言「中不自亂」,則幽人非謂隱士明矣。《歸妹·象傳》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義亦與此同。《易林·剝卦》曰:「執囚束縛,拘制於吏,幽人有喜。」是漢時說《易》者,以幽人為幽囚之人也。
引之謹案:虞謂「《訟》時二在坎獄中」,非也。《訟》象已不見,何得仍以《訟》言之?
今案:《中孚》上巽下兌,其《象傳》曰:「君子以議獄緩死。」則兌有議獄之象。兌為口舌,故議獄謂拘囚之而議其罪也。隨卦下震上兌,其上六,兌之三爻也。曰『拘系之,乃從維之』,則兌之三爻有拘系之象。(中孚)九二居兌之中,而為六三所拘系,有幽於獄中待議之象,故曰幽人。歸妹之卦亦下兌,故九二曰『利幽人之貞』。幽人者,兌象,非坎象也。」(睽卦上離下兌,《京氏易傳》說,睽曰文明上照,幽暗分矣。陸績注曰: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
李守力按:
王引之以為「幽人」為囚獄之人,又以兌有牢獄之象,此不合《周易》本義。《周易》經傳用「幽」字凡八處:
1.履卦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2.困卦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三歲不覿。
《象》曰:「入於幽谷」,幽不明也。
3.歸妹卦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4.豐卦九四:豐其蔀,日中見斗,遇其夷主,吉。
《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5.《繫辭傳》: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
6.《繫辭傳》: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響,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
7.《繫辭傳》: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
8.《說卦傳》: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shī],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以上《周易》經傳中,「幽」字自帶詮釋者,如困卦初六、豐卦九四《象》皆曰「幽不明也」,《繫辭傳》「是故知幽明之故」,是幽與明意義相對。《尚書·舜典》「黜陟[chù zhì]幽明」,《大戴禮記·曾子天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曰幽而圓曰明。」亦是幽與明相對。《經義述聞》所引「《京氏易傳》說,睽曰文明上照,幽暗分矣」,正是幽暗與文明相對。
幽,《說文》「隱也。從山中640-141[yōu],640-141亦聲。」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古金文幽字皆從火從絲,與此同。隱不可見者,得火而顯。」「無有遠近幽深」、「微顯闡幽」、「幽贊於神明」,此三者皆是幽微之義。《詩·小雅》「幽幽南山」。幽、隱、陰,皆影紐,音近義通。
《禮記·檀弓》「望反諸幽,求諸鬼神之道也。」《禮記正義》:「望反諸幽,求諸鬼神之道也。鬼神處幽暗,望其從鬼神所來。北面,求諸幽之義也。鄉其所從來也。《禮》復者升屋北面。鄉本又作向,同,許亮反。」
履卦、歸妹卦九二體兌,兌為巫,巫者「幽贊於神明」,「求諸鬼神之道也」,有幽隱之義;陰卦中兌為最幼(少女),有幽微之義;兌為澤,有幽深之義;此所以兌有「幽」象。困卦九二「入於幽谷」,蓋九二體坎為隱,亦幽暗之義,此兌、坎先後天借象也,坎先天卦位在西,後天為兌。傳本《歸藏》歸妹曰:「羿請不死之葯於西王母,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於有黃,有黃占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毋恐,後且大昌。』」兌為西,故曰「西行」,兌為幽,故曰「晦芒」,震為驚恐為大昌也。
可見《周易》時期「幽」字無「囚」之義,王引之的釋讀是錯誤的。熹平石經《周易》歸妹作「歸昧」,昧,幽暗也,歸妹卦九二稱媵妾為「幽人」,正是「歸昧」之義。《春秋公羊傳註疏·隱公七年》何休曰「叔姬者,伯姬之媵也」,「能處隱約,全竟婦道」正是說媵妾的「幽人之貞」。根據《經義述聞》引用《屍子》《荀子》言,知約在戰國中期「幽」引申為「囚」,幽、囚皆幽部韻,又牢獄幽暗,故假借之。漢代「幽」之「幽暗、幽微」和「囚」義並用:《後漢·章帝章和元年詔》「光照六幽」(幽隱之義),《史記·樂書》「極幽而不隱」(深微之義),《史記·太史公自序》「幽於縲紲」[léi xiè](囚義),《楊惲[yùn]報孫會宗書》身幽北闕(囚義)。
【54.6】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白話】
六三:嫁出妹妹為人之媵妾,需要等到二十歲才可承事夫君,婚禮後三個月隨同返還馬匹返回到娘家。
象傳說:嫁出妹妹為人之媵妾,需要等到二十歲才可承事夫君,是說出嫁時年齡還沒有到時候。
【解讀】

○歸妹以須:

三、四爻言媵妾之返歸與回歸。六三兌主少女為媵妾,九四震主長男為夫主。須,等待之義。六三年齡尚幼,不足以承君,故曰「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未當也」。
歸妹六三似漸卦六四,漸卦六四是媵妾內外無所歸,而歸妹六三內外皆有所歸,故爻辭「歸」字兩現。

《釋文》「以須」:「如字,待也。鄭云:有才智之稱。荀、陸作嬬。陸云:妾也。」今帛書《易》正作「嬬」。《需·彖》曰:「需,須也。」嬬,《說文》:「弱也。一曰下妻也。」下妻,妾也。虞翻、王弼皆釋為需。

《本義》釋「須」為賤女,非也。賤女之說,源於《史記正義》:「須女四星,天之少府也。須,賤妾之稱,婦職之卑者也,主布帛裁製嫁娶。」《正義》之說,實則源於歸妹六三之義,媵妾為須女,位卑於妻,故有賤妾之稱。
○反歸以娣:
藍甲雲《〈歸妹〉卦媵婚制考論》(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3)說:
「反歸以娣」是說,婚禮後三個月,返還馬匹時,作為陪嫁的媵女即嫡妻之娣,因年齡太小,又返回到娘家,以待年長後再送回夫家。估計姪娣年齡幼小者,還未到成年,在參加完婚禮儀式之後又隨反馬之時返回娘家。
………隱公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於紀」。叔姬是伯姬的妹妹,叔姬在伯姬出嫁時,年齡尚小,有可能作為媵女陪嫁過去後又隨反馬之時返回父母之國,史書無記載,只能揣測而已。到了她姐姐出嫁後五年,叔姬亦已成年,因此才嫁過去。
何氏休曰:「叔姬者,伯姬之媵也。至是乃歸者,待年父母國也。婦人八歲備數,十五從嫡,二十承事君子。媵賤書者,後為嫡,終有賢行。紀使為齊所滅,紀季以入於齊,叔姬歸之,能處隱約,全竟婦道,故重錄之。」
由何氏之語可知,伯姬出嫁時,叔姬十五歲,可以從嫡,即可以作為媵陪嫁過去。但因未到二十歲,因此待年父母之國,到了二十歲後嫁過去,所謂「二十承事君子」。
媵的地位很卑賤,為何《春秋》要記上一筆呢?因為叔姬後來成為了嫡妻,並有賢德之舉。慶幸有了這條記載,我們才可以考知媵婚的一些禮制情況。

由《春秋》的此條記載,我們就能很好地理解《歸妹》卦九四的爻辭了。

【「反歸以娣」非棄婦】
惠士奇《易說》:
反歸為出,何也?《春秋》曰來歸,《易》曰反歸,皆出也。自女家言之曰來,自夫家言之曰反。《詩》雲「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此棄婦決絕之辭。《穀梁傳》曰:「禮,婦人謂嫁曰歸,反曰來歸。范氏注云:反謂為夫家所遣。」
李守力按:惠氏所言非也。《春秋》婦人為夫家所遣(被棄)皆言「來歸」不言「反歸」,六三兌主本是女家,為何不言「來歸」?《衛風·氓》「不思其反,反是不思」的「反」是違背之義。惠氏所引《穀梁傳》皆范寧注,非傳文。
 
【54.7】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白話】
九四:少女回夫家超過期限了,晚些回去是為了等待那個時間。
象傳說:超過期限還沒回到夫家,心志在於要等到成年才前行。

【解讀】

○四爻言媵妾鄰近歸期,將要回歸夫君家。愆[qiān],《說文》:「過也。」六三為兌之主爻,年齡尚幼,故返歸娘家。今九四已經進入上卦,為夫君震之主爻,四三親比,故夫君召喚媵妾回家。九四爻辭實為夫君與媵妾生動的對話,體震為決躁,故夫君說「歸妹愆期」:「已經超過期限了,快回家吧!」六三體兌為幽靜,故媵妾說「遲歸有時」:「我晚些到!到期我就過去。」

○九四互坎中為月,「期」字從月;六三互離中為日,「時」字從日。三四皆不正,故曰「愆」與「遲」。歸妹九四似漸卦九三:漸之九三言「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夫君與妾皆無所歸,用兩「不」字;歸妹九四言夫君招歸與妾待歸,用兩「歸」字。
 
【54.8】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白話】
六五:帝乙將他的妹妹出嫁,嫡妻的衣飾不如媵娣的衣飾漂亮;(品德如)月亮接近圓滿(而不盈),吉祥。
象傳說:帝乙將他的妹妹出嫁,衣飾不如媵娣的衣飾漂亮,是說其位在中,重在德行。
【解讀】
○袂[mèi],《說文》:「袖也。」此以袖借代整個衣飾。困卦以朱紱、赤紱、金車借代上等貴族,與此類似。
○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故曰「帝乙歸妹」。按商周婚嫁媵妾制度,媵妾是嫡妻自己的妹妹(娣)和兄弟的女兒(姪,侄女),六五言其君、其娣,可見帝乙是將自己的兩個妹妹出嫁。六五柔爻,九二剛爻,故嫡妻的衣飾不如小妹妹的衣飾漂亮。
六五得中,不貴飾而貴乎德行,象曰「其位在中,以貴行也」者,兼釋「月幾望,吉」也。六五柔中,居位尊貴,陰德之盛,所往必合得吉。上震下兌,陰曆十四、十五黃昏之時,自兌西望震東,月幾近於望日之圓,象徵六五嫡妻,德盛而謙,故獲吉祥。
【「帝乙歸妹」考】
《乾鑿度》引孔子曰「《易》之帝乙為成湯。」
朱震《漢上易傳》引《子夏易傳》:「子夏曰:帝乙歸妹,湯之歸妹也。湯一曰天乙。」王應麟《困學記聞》、趙汝楳《周易輯聞》皆載《子夏易傳》此條。可知子夏是以「帝乙歸妹」為「湯之嫁妹」,以「帝乙」為成湯。
《困學紀聞》說:
「帝乙歸妹」,《子夏傳》「謂湯之歸妹也。」《京房》載湯嫁妹之辭曰:「無以天子之尊而乘諸侯,無以天子之富而驕諸侯。陰之從陽,女之順夫,本天地之義也。往事爾夫,必以禮義。」荀爽《對策》引「帝乙歸妹」,言湯以娶禮歸其妹於諸侯也。張說《鄎[xī]國公主銘》亦云:「帝唐降女,天乙歸妹。」(註:帝唐,商湯)若《左傳》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紂父。」二說不同,《正義》皆略之。
《左傳·哀公九年》(公元前486 年),晉國的趙鞅(即趙簡子)欲援鄭而伐宋,陽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陽虎是以微子的父親為「帝乙」。東漢虞翻沿襲此說,曰:「帝乙,紂父。」微子是商王帝乙的長子,紂王的庶兄,《呂氏春秋》稱微子、微仲與紂王三人同母,但是其母在生微子和微仲時尚為妾,已而為妻而生紂。
陽虎此處言「帝乙」是微子之父,是占《易》之用,而非解《易》之用,具體是為了占卜征伐宋國之吉凶,因為微子是宋國的開國之君(周成王冊封),故以「帝乙」為微子之父。
從以上文獻可知,孔子、子夏以「帝乙」為成湯,後被京房、荀爽等人所承襲。孔子「帝乙為成湯」之說與《左傳》陽虎以微子之父為「帝乙」,雖皆《周易》古訓,但「帝乙為成湯」之說顯然為優。如此,顧頡剛認為「帝乙歸妹」是古書失載的商王帝乙嫁女於周文王的故事便有商榷的必要。
 
【54.9】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白話】
上六:女子手捧竹筐,筐內沒有祭品,男子宰殺羊,沒有血,(夫婦祭祀之禮難成),無所利益。
象傳說:上六陰爻無實,手捧空的竹筐。
【解讀】
○刲[kuī],《釋文》:「馬云:刺也。」宰殺之義。
上六言夫妾祭祀,鄭玄注云:「宗廟之禮,主婦奉筐米。《士昏禮》,婦入三月而後祭行。」
因為是上爻,故先從下卦到上卦取象:
下兌為女,上震為竹,引申為筐,「女承筐」之象也,六三與上六敵應,上六柔爻為虛,故曰「無實」。又,震反艮,艮為果蓏為實,反象取反義,故曰「無實」。
然後從上卦到下卦取象:

震為長子,引申為士,兌為羊故曰「士刲羊」,上六與六三敵應,六三柔爻為虛,互體離中,離反坎,坎為血,反象取反義,故曰「無血」。

上六與六三相敵,以虛乘虛,全無篤實之德,故夫婦祭祀之禮難成,出現三無:「無實」、「無血,無攸利」。按宗廟之禮,祭祀應由夫君和主婦(嫡妻)舉行,所謂「主婦奉筐米」,這裡卻是媵妾承筐,非歸妹之德,故只言「女」而不言「歸妹」或「其君」。
卦辭《彖傳》「無攸利,柔乘剛也」是指柔爻乘剛爻,上六「無攸利」是指柔位乘剛位。
○帛書《繆和》:
李羊問先生曰:「《易·歸妹》之上六曰:『女640-142(承)匡(筐)無實,士(43下)刲羊無血,無攸利。』將以辤(辭)是何眀(明)也?」
子曰:「此言君臣上下之求者也。女者,下也;士者,上也;640-142(承)者,[下求上也];(44上)匡(筐)者,処(處)之名也;刲者,上求於下也;羊者,眾也;皿(血)者,卹(恤)也;攸者,所也。夫賢君之爲列執(設)640-143(爵)立(位)(44下)也,與實俱。羣(群)臣榮亓(其)列,樂亓(其)實,夫人盡忠於上。亓(其)於小人也,必談博(淡薄)知亓(其)又(有)無,而後(後)求焉。是以往(狂)[悖](45上)不行,莫不勸[quàn]樂以640-142(承)上求,故可長君也。」
「貪乳(亂)之君不然,羣臣虛立(位),皆又(有)外志,君無賞祿(45下)以勸之。亓(其)於小人也,賦斂無根(限),耆(嗜)欲無猒(厭),徵[zhēng]求無時;財盡而人力屈,不朕(勝)上求;眾又(有)離心,而上弗卹(恤),(46上)[此]所以亡亓(其)國,以及亓(其)身也。」
夫眀(明)君之畜亓(其)臣也不虛,忠臣之事亓(其)君也又(有)實,上下迵(通)實,此(46下)所以長又(有)令名於天下也。夫忠<惠?>言請(情)愛而實弗640-144(隨),此鬼神之所疑也,而兄(況)人乎?將何所利矣?[故]曰:『女640-142(承)[匡(筐)](47上)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此之胃(謂)也。
孔子曰:「夫無實而640-142(承)之,無皿<血>而卦<刲>之,不亦不知(智)乎?(47下)且夫求於無又(有)者,此凶之所產也,善乎胃(謂)[之]無所利也!」 
大意:
李羊問孔子:「《周易》歸妹的上六說:『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將如何闡明這個爻辭呢?」
孔子說:「這是說君臣上下的需求。女,代表臣下;士,代表君上;承,代表臣下求君上;筐,是處所的名字;刲,代表君上求臣下。羊,代表民眾;血,代表救濟;攸,代表場所。賢明的君主為臣下設立爵位,連同俸祿一起賜予。群臣以所得官爵為榮耀,以所得俸祿為欣喜,人人盡忠於君上。君主對於下層民眾,冷靜的了解他們擁有的和缺少的,然後根據實際情況而索求於他們。因此民眾不會欺誑背離君上,莫不勸勉高興的奉上君上的索求,故可以使君主之位長久。」
「貪婪混亂的君主則不是這樣。群臣空有官爵,皆有外心,君上沒有獎賞俸祿來勸勉他們。君上對於民眾,徵稅沒有限度,慾望沒有滿足,徵用民力也不考慮農時;導致民眾的財物枯竭,民力窮盡,不堪君上的索求。民眾離心離德,而君上仍然不救濟,這就是所以亡國滅身的原因。」
「明君蓄養臣下不虛,忠臣侍奉君上也實在,上下篤實,所以有長久美好的聲名於天下。只說好聽的話、表達愛敬的情感,但是卻不做實事,這樣鬼神也懷疑,何況人呢?這有什麼好處呢?所以說『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孔子說:「沒有實際祭品而承受,沒有血牲而宰殺,這不是沒有智慧嗎?並且索求於沒有財物的人,這是兇險產生的原因,爻辭說無所利是對的!」
李守力按:
帛書《繆和》引孔子言「女者,下也;士者,上也;承者,下求上也;刲者,上求於下也」,這印證了筆者對於歸妹上六取象的推斷是正確的。按照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路,夫妻關係可以引申為君臣關係,這也是帛書《繆和》的理路。
孔子將下兌「女」比作臣,上震「士」比作君。「女承筐無實」,是說臣下得到的爵位是空的,也沒有得到應有的俸祿。「士刲羊無血」,是說君上剝削民眾過重,導致民眾窮困,君上也不救濟。這樣以虛對虛,缺乏篤實之德,必將導致「亡其國以及其身」,故曰「無攸利」。
 
【歸妹卦總結】
 
歸妹卦中爻二至五皆不正,故「征凶」;九四為上卦震長之主,六五乘之;六三為下卦兌幼之主,乘剛於九二。以卑乘尊,以柔乘剛,故「無攸利」。
歸妹卦六爻,初、二爻言媵妾婚前的德行培養;三、四爻言隨嫡妻出嫁後,因年幼,媵妾之返歸與回歸,是婚後的等待期;五、上爻言媵妾成年以後承事期的德行落實。故初、二爻為一事,三、四爻為一事,五、上爻為一事。故初三五爻言「娣」,二四上爻從之,不再言「娣」。六爻之中,又以九二為媵妾,以六五為嫡妻。
初九「歸妹以娣」為媵妾之初,初爻為足,跛者媵娣,剛爻得正,有賢正之德,娣以媵妾而能承助正室者,故曰「跛能履,征吉」,象曰「吉相承也」。
初九之履是行之成,至九二則媵妾見行皆得成,故曰「眇能視」。兌為幽靜,守中而正,故曰「利幽人之貞」,二五相應,象曰「未變常也」。
六三以柔居剛,柔者喻年齡尚幼,剛者喻媵妾隨嫁,敵應上六,年齡不足以承君也,故曰「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未當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言媵妾鄰近歸期,將要回歸夫君家,象曰「有待而行也」。
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故曰「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不貴飾而貴乎德行,故象曰「其位在中,以貴行也」,女德之盛,而不至於盈滿,故曰「月幾望,吉」。
上六宗廟之位,與六三相敵,以虛乘虛,全無篤實之德,夫婦祭祀之禮難成,故曰「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上六,歸妹之窮也。與卦辭「征凶,無攸利」呼應。
 
【歸妹卦筮例】
劉鶚遣戍新疆,次年宣統改元大赦,後餘人均如期釋放,僅劉鶚一人,差了幾天,竟不獲生還。那年己酉正月初一,劉鶚起《易經》卦,是「歸妹,永終知敝」。高子衡開玩笑說:「天祿永終,四海困窮。」劉怫然說:「哪裡,是永遠監禁終止。」當時大家都知改元當有大赦,賜還有望,相與一笑而散,想不到不幸言中。(見:劉蕙孫《鐵雲先生年譜長編》149頁,齊魯書社1982年)
註:清宣統元年,己酉(1909) 。劉鶚五十三歲。正月開始撰寫《人壽安和集》。七月初八中風,當天逝世。遺體運回淮安,次年安葬於淮安東南曹圍。
 
【《左傳》歸妹卦筮例解讀】
《左傳·僖公十五年》:
晉侯之入也,秦穆姬屬賈君焉,且曰:「盡納群公子。」晉侯烝於賈君,又不納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晉侯許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東盡虢略,南及華山,內及解梁城,既而不與。晉飢,秦輸之粟,秦飢,晉閉之糴,故秦伯伐晉。
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歲雲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待?」
三敗及韓。……壬戌,戰於韓原。……秦獲晉侯以歸。
………
穆姬聞晉侯將至,以大子、弘與女簡璧登台而履薪焉。使以免服衰絰逆,且告曰:「上天降災,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若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則朝以死,唯君裁之。」乃舍諸靈台。
………
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衁[huāng]也。女承筐,亦無貺[kuàng]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於宗丘。《歸妹》《睽》孤,寇張之弧,侄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
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從史蘇之占,吾不及此夫。」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乃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zǔn tà]背憎,職競由人。』」
【大意】
晉獻公生前寵幸驪姬,廢長立幼,導致驪姬之亂,太子申生被害,重耳、夷吾出走。公元前651年晉獻公死後,驪姬姊妹的兒子先後被殺,晉國出現權力真空。公元前650年(魯僖公十年)夷吾在秦穆公的支持下回國繼承君位,即晉惠公。秦穆姬(秦穆公的夫人,晉惠公的同父異母姐姐,公元前655年魯僖公五年,晉獻公將大女兒嫁給秦穆公,這就是秦穆姬。)把賈君(先君晉獻公夫人)囑託給他,而且說:「把公子們都接回國內。」可是晉惠公卻與母后賈君通姦,又不接納公子們回國,由此穆姬就怨恨他。晉惠公曾經答應給中大夫送禮,後來也都不給了。還答應給秦穆公黃河以西和以南的五座城,東邊到虢略鎮,南邊到華山,還有黃河之內的解梁城,後來都不兌現。(公元前647年,魯僖公十三年)晉國有饑荒,秦國給它運送粟米;次年秦國有饑荒(公元前646年,魯僖公十四年),晉國卻拒絕秦國買糧,所以(公元前645年,魯僖公十五年)秦穆公攻打晉國。
征伐晉國前,卜徒父用筮草占卜,吉利:「渡過黃河,毀壞侯的車子。」秦穆公仔細追問,卜徒父回答說:「這是大吉大利。晉軍連敗三次,晉國國君必然被俘獲。這一卦得到《蠱》,繇辭說:『三去除一千輛兵車,三去除之餘,獲得雄狐。』雄狐指的一定是他們的國君。《蠱》的內卦是風,外卦是山。時令到了秋天了,我們的風吹過他們山上,吹落了他們的果實,還取得他們的木材,所以能戰勝。果實落地而木材丟失,不打敗仗還等待什麼?」(見《周易詮釋》蠱卦解讀)
晉軍三次戰敗,退到韓地。……壬戌日,戰於韓原。……秦國俘虜了晉惠公。(評:這就是晉惠公信義全失的果報。)
……
秦穆姬聽說晉惠公將要來到,領着太子瑩、兒子弘和女兒簡、璧登上高台,踩着柴草。她派遣使者捧着遭喪所着喪服前去迎接秦穆公,說:「上天降下災禍,讓我兩國國君不是用禮品相見而是興動甲兵。如果晉國國君早晨進入國都,那麼我就晚上自焚;晚上進入,那麼我就早晨自焚。請君王裁奪。」於是秦穆公把晉惠公拘留在靈台。
……
當初,晉獻公為嫁伯姬給秦國而占筮(註:當在出嫁之年,即公元前655年),得《歸妹》之《睽》(即《歸妹》上六)。史蘇預測說:「不吉利。卦辭說:『男人宰羊,不見血漿;女人拿筐,不見賜糧。西鄰責備,不可補償。《歸妹》變《睽》,沒人相幫。』《震》卦變成《離》卦,也就是《離》卦變成《震》卦。『又是雷,又是火,勝者姓嬴,敗者姓姬。車子脫落輪軸上的伏兔,大火燒掉軍旗,不利於出師,在宗丘打得大敗。《歸妹》嫁女,《睽》離單孤,敵人的木弓將要張舒。侄子跟着姑姑,六年之後,逃回自己所居,拋棄了他的家,明年死在高梁的廢墟。』」
等到惠公被俘於秦國,說:「先君如果聽從了史蘇的占卜,我不會落到這個地步!」韓簡隨侍在側,說:「龜甲,是象;筮草,是數。事物產生以後就有象,有象以後才能滋長,滋長以後才有數(杜預註:言龜以象示,筮以數告,象數相因而生,然後有占,占所以知吉凶,不能變吉凶)。先君敗壞的道德,難道可以數得完嗎?史蘇的占卜,即使聽從了,又有什麼好處?《詩》說:『黎民百姓受災難,災難並非降自天。當面聚歡背後恨,罪責應由主人擔。』」
【解讀】
《左傳·僖公五年》說,「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公元前655年,晉獻公將大女兒嫁給秦穆公,這就是秦穆姬,其中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百里奚)做了秦穆姬的陪嫁隨員。出嫁前,晉獻公為嫁伯姬到秦國而占筮,得《歸妹》之《睽》,即《歸妹》上六。史官蘇說「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這個繫辭是史官蘇根據《周易》歸妹上六爻辭發揮的。衁,《說文》:「血也。從血亡省。」貺,《說文·新附》:「賜也。」羊、衁、筐、貺、償、相均為陽部韻。歸妹卦上震東下兌西,秦在西,晉在東,故以兌卦為秦國,兌為口,故有「責言」。睽為乖,故「無相」。
史官蘇預測:「《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於宗丘。」
韓有先君之宗廟,故曰宗丘。此預測正是指這次公元前645年魯僖公十五年的韓原之戰,秦嬴姓,晉姬姓。
杜預註:「輹,車下縛也。丘猶邑也。震為車,離為火。上六爻在震則無應,故車脫輹;在離則失位,故火焚旗,言皆失車火之用也。車敗旗焚,故不利行師。火還害母,故敗不出國,近在宗邑。」
史官蘇說「《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後天卦位震在東,先天卦位離亦在東,故震離互借。此借象屬於《周易》體例,然在《左傳》筮例常用,如《左傳·閔公二年》成季之將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復於父,敬如君所。」後天卦離在南,先天卦位乾亦在南,是離與乾互借,乾為父,故曰「同復於父」。帛書《易》坤作「川」,《春秋左傳正義·宣十二年》杜預註:「坎為眾,坎為川」,《國語·晉語》有「坎,勞也,水也,眾也」,《說卦傳》「坤為眾」,後天卦位坎在北,先天卦位坤在北,故坎與坤互借。(詳見:《周易詮釋·論《說卦傳》的「借象」和「逸象」》)
史官蘇又預測:「《歸妹》《睽》孤,寇張之弧,侄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
歸妹上六,即歸妹之睽,這裡史官蘇用了變卦睽的爻辭,既然是變卦,則是比本卦更加往後的事。變卦也是《周易》的體例,但處於輔助地位。
643年,晉惠公讓太子圉到秦當人質,秦穆公把他女兒嬴氏(即懷嬴)嫁給他。前637年,姬圉得知父親晉惠公病重,擔心會改立其他兄弟為太子,遂拋棄懷嬴,逃回晉國。同年,父親晉惠公逝世,太子圉登上寶座,是為晉懷公。太子圉是晉惠公的兒子,秦穆姬是晉惠公的姐姐,所以太子圉與秦穆姬是「侄其從姑」,太子圉共在秦國住了六年,即「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夫謂妻為家,棄其家謂棄其妻。
公元前636年,太子圉逃走後,秦國十分生氣,就把懷嬴改嫁給了重耳,改稱文嬴,並派軍隊送重耳回晉國做了國君,這就是晉文公。懷公圉抵抗失敗後被迫逃亡高梁,被重耳派人殺死。這就是「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
從《左傳》記載看,春秋時期的史官具有高超精準的占卜能力,史官取用不僅僅限於《周易》卦爻辭,一定還有一套用於精準預測的象數體系,《乾鑿度》或是《周易》卜筮之道的遺存。
惠公被俘於秦國,竟然認為:「先君如果聽從了史蘇的占卜,我不會落到這個地步!」韓簡隨侍在側,說:「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乃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職競由人。』」
杜預註:言龜以象示,筮以數告,象數相因而生,然後有占,占所以知吉凶,不能變吉凶。
孔穎達疏:卜之用龜灼以出兆,是龜以金、木、水、火、土之象而告人。筮之用蓍揲以為卦,是筮以陰陽蓍策之數而告人也。凡是動植飛走之物,物既生訖而後有其形象,既為形象而後滋多,滋多而後始有頭數。其意言龜以象而示人,筮以數而告人。……明禍敗既定,龜筮知之,從之不能損,不從不能益也。
晉獻公違背《周禮》的婚姻制度,私自取了驪姬姊妹,又廢長立幼,以驪姬的兒子為太子,這違背了《周禮》的政治制度,最終導致了自己的愛妾愛子皆被殺,晉國公室大亂,出現權力真空,此後秦國扶持夷吾即位,是為晉惠公,然而晉惠公卻多次背信棄義終致被俘蒙羞,幸虧有姐姐秦穆姬冒死相救,使得晉惠公迷途知返,重新振興晉國。而其後晉懷公圉為了權力拋棄妻子而亡命,皆是自作自受耳。《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職競由人。」
歸妹卦上六爻,失德之爻,故有失德之凶,吉凶雖在天意,而天意是通過人心起作用。帛書《繆和》中孔子認為歸妹卦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言君臣虛實之道,實心實意獲吉,虛情假意則凶,晉國一連串的災禍正是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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