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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學《易經》:鼎卦第五十_火風鼎卦詳解_李守力周易詮釋火風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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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學《易經
周易詮釋》:鼎卦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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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經文】

 

鼎:元吉,亨。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解讀詮釋】

 

【50.1】

鼎:元吉,亨。

【白話】

鼎卦:開啟吉祥,亨通。

【解讀】

○鼎卦,下巽上離,火風鼎卦。《序卦傳》:「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程頤曰:「鼎之為用,所以革物也,變腥而為熟,易堅而為柔,水火不可同處也,能使相合為用而不相害,是能革物也,鼎所以次革也。」

《雜卦傳》「革,去故也;鼎,取新也。」革故鼎新,言舊王朝的沒落,新王朝的誕生。革卦之後是鼎卦,鼎在古代被視為立國的重器,是政權的象徵。

《周易》六十四卦之井、革、鼎、震四卦排列規律解讀詳見革卦解讀。

 

【50.2】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白話】

彖傳說:鼎,象形。以巽木而入離火,有烹飪食物之象。聖人用鼎烹飪食物祭祀上帝,而用鼎大量烹飪食物以養聖賢。巽遜而耳目聰明,六五柔爻承進上行,得乎中道又與九二剛爻相應,因此開啟亨通。

【解讀】

鼎卦彖傳從以下幾個方面闡述卦辭:

(一)釋鼎卦卦名和鼎字:「鼎,象也。」

這個「象」是雙關語,一是指鼎卦的六爻卦象組合象鼎,《乾鑿度》謂「鼎象以器」也,一是指鼎字象鼎,鼎字的演變與鼎卦也有密切關係。

1.論鼎卦六爻組合象鼎之器

張載《橫渠易說》:「鼎,象也。足陰,腹陽,耳虛,鉉剛。」朱熹詳解曰:「鼎,烹飪之器,為卦下陰為足,二三四陽為腹,五陰為耳,上陽為鉉,有鼎之象。」

按卦象,鼎卦下巽木,上離火,是木上有火,離為大腹,互體下乾金,鼎為金器(古以青銅為金),上兌為口為食,開口於上,烹飪食物之象。故「鼎,象也。」

2.【鼎的發展軌跡與《易經》的關係】

距今八千多年的河南裴李崗文化已有陶鼎出現,鼎身為圓底罐型或盆型,鼎足呈扁平或三角形,周身附加堆紋,主要用作食器,應該也作祭器使用。青銅鼎是在陶鼎的造型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史記·孝武本紀》云:「黃帝作寶鼎三,象天地人也。禹收九牧之金,鑄九鼎,皆嘗鬺[shāng]烹上帝鬼神。遭聖則興,遷於夏商。周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淪伏而不見。」又說「黃帝采首山銅,鑄鼎荊山下。」說明黃帝時期開始有了青銅器。《史記·五帝本紀》說黃帝「獲寶鼎,迎日推筴[cè]」,《正義》云:「筴音策。迎,逆也。黃帝受神筴,命大撓作甲子,容成造歷是也。」《索隱》:「《史記·封禪書》曰:『黃帝得寶鼎神策』,下雲『於是推策迎日』,則神策者,神蓍[shī]也。黃帝得蓍以推算曆數,於是逆知節氣日辰之將來,故曰推策迎日也。」這說明在黃帝時期青銅鼎是祭祀天地、推算曆數、卜筮吉凶、代天行命的神聖器物。

金文「貞」字多在「鼎」上增一「卜」字,即「鼑」字(貞、則、員三字,貝旁都是鼎字的簡化),愚頗疑此即《史記》所言「黃帝得寶鼎神蓍」之事。卜,或為枚、蓍、策、筴,所謂「枚卜」是也。

到了大禹時期青銅鼎演化為國之重器,與政治的關係日益密切。夏禹鑄九鼎的記載最早見於《左傳·宣公三年》和《墨子·耕柱》。《左傳》「楚子問鼎」見革卦解讀,九鼎有「使民知神奸」的科普教育職能,「用能協於上下,以承天休」的祭祀通天功能,和「天祚明德」象徵天命的功能。

黃帝作三鼎,是效法天人地三才,這就是八經卦的三個爻;大禹鑄九鼎,是按照洛書九宮後天八卦。二者都與《易經》有密切的關係。

《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象析木以炊,貞省聲。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荊山之下。入山林川澤者,螭[chī]魅蝄蜽[wǎng liǎng],莫能逢之,以協承天休。《易》卦巽木於下者為鼎。古文以貞為鼎,籀[zhòu]文以鼎為貞字。」

早商二里崗時期出現了四足的青銅方鼎,到商代中晚期,方鼎數量大增。商代方鼎是青銅器的核心器物,方鼎是鼎中的特類,它與圓鼎一同埋葬時,具有抬升禮器地位的作用。後母戊鼎(原名:司母戊大方鼎)是商王武丁的兒子為祭祀母親戊而鑄造的青銅方鼎,這是現存的先秦時期最重的青銅鑄件,是商朝青銅器的代表作。

到了西周,圓鼎數量明顯增多,方鼎的數量逐漸減少。武成時期的青銅鼎,與商代晚期的鼎區別不大,風格相近,圓鼎明顯增多。康王時期圓鼎所佔比例比成王時期更大。昭王時期方鼎已經很少,而且變化不大。圓鼎數量大增,出土的24件鼎器中,其中方鼎僅佔4件,圓鼎佔20件,且方鼎沒有出現新的形制,而圓鼎在不斷地發展。穆王時期的鼎,圓鼎占絕大多數,出土的21件鼎器中,方鼎佔5件,其中4件方鼎已具有圓鼎的特徵,出土的共王時期的13件鼎器中,全是圓鼎,方鼎沒有出現。到懿、孝、夷、厲王時期,方鼎幾近絕跡(參考:朱海燕《試論西周青銅鼎的發展軌跡》碩士論文)。

周代方鼎由盛而衰,周早期方鼎的使用者主要是殷商後裔為主幹的東方國族,型式由多樣走向單一,高度降低,重量減輕,鑄造紋飾內涵變小,趨向簡單,銘文減少。後來東方國族也在摒棄方鼎,西周后期方鼎全被圓鼎代替。從商代到周代,以方鼎為中心向以圓鼎為中心的演變,是《歸藏》殷禮向《周易》周禮流變的具體體現。《論語·為政》引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歸藏》以坤為首,坤為地,坤為純陰卦,其數偶,「天圓地方」,坤六二「直,方,大」,故四足方鼎代表坤卦,坤為母,故商代王母和婦好王妃都有方鼎陪葬。《周易》以乾為首,乾為天,「天圓地方」,純陽卦,其數奇,故三足圓鼎代表乾卦。

《公羊傳·桓公二年》提到:「禮祭,天子九鼎,諸侯七,大夫五,元士三也。」這就是西周的列鼎制度,皆用奇數,符合《周易》首乾。商代列鼎制度未見文獻記載,殷墟婦好墓出土方鼎二、扁足方鼎二,大小不同的圓鼎三十二具,由此看來殷禮列鼎是用偶數,符合《歸藏》首坤。

《易緯·乾鑿度》云:「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故易卦六十四,分而為上下,象陰陽也。夫陽道純而奇,故上篇三十,所以象陽也。陰道不純而偶,故下篇三十四,所以法陰也。」

3.【鼎字的演變與鼎卦卦象的關係】

容庚《金文字典》中有12個鼎字的金文完全是三足圓鼎的象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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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字典》另有約100個鼎字和鼑字(貞的本字),介於象形與會意之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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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列出25個鼎字甲骨文,方鼎字9個 ,圓鼎字16個,相比於《金文字典》全是圓鼎象形字,一個方鼎象形字也沒有,印證了商代《歸藏》首坤與周代《周易》首乾的傾向。

李守力按:鼎(貞)甲骨文有兩種寫法:一為圓鼎寫法,一為方鼎寫法,徐中舒認為圓鼎鼎形鍥刻不易,逐漸簡化為方鼎寫法,不確。這兩種寫法實際是當時圓鼎、方鼎的寫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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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鼎」字的甲骨文兼用圓鼎象形和方鼎象形,而有卜問和正固之義的「貞」字則用方鼎象形,這再次說明了在商代方鼎優於圓鼎的地位,圓鼎兼用於炊具,而方鼎可能專用於祭祀、卜筮功能。西周初年周原卜甲的「貞」字與殷商「貞」字相同,這是基於方鼎通天通神的功能高於圓鼎的傳統,後來在金文中出現的「貞」字則改用圓鼎象形,這說明西周以圓鼎為尊。文字的演變與《易》的演變相一致。

朱駿聲《六十四卦經解》云:「鼎三足兩耳,折木以炊於下,故文從『爿[qiáng]片』。爿與片,木之分體也。或曰於文上體為目,離為目也;下體折木,巽為木也。」

鼎卦《大象傳》曰:「木上有火,鼎」。甲骨文、金文鼎字的鼎足部分根據鼎卦下巽木、互體兌毀折乾金的卦象,將木判作「爿、片」。經過卦象會意而成的鼎足「爿、片」,與鼎字象形字的鼎足完全不同,這說明鼎卦卦象參與鼎字古文下部的演變。不僅如此,鼎卦上離,離為目,所以鼎字上部最終簡化為「目」字,這充分說明整個鼎字的演變都受到了卦象的直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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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象參與古文字演變在商代甲骨文時期業已存在,這說明殷易《歸藏》在文化禮制中也佔有相當的比重。《周易·雜卦傳》曰:「鼎,取新也。」相近的文字出現於殷商甲骨文中,商承祚《殷契佚存》五八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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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舒釋讀為:

叀丁午鼎從新。(引自徐中舒《甲骨文字典》772頁)

愚以為,六十甲子干支中沒有丁午,丁的甲骨文寫作「口」,甲的甲骨文寫作「十」或「田」,丁(口)或為甲(田)之誤,二者形似,當讀為:

叀甲午鼎從新。

「叀[huì]」與「隹[wéi]」是卜辭中常見的推測性語氣詞,「叀」多用於肯定語氣,「隹」則兼有肯定與否定語氣。故「叀甲午鼎從新」意為:甲午是鼎取新的日子。筆者在《周易密鑰:因誤航班而感通「巳日乃孚」、「巳日乃革之」的奧秘》一文中論證,癸巳不僅符合革卦卦象(澤火革,上澤癸水,下離巳火,癸巳合上下之序),它在六十甲子居中,位居第三十位,這與革字古文從「三十為一世而道更」(許慎《說文》)相應。而甲午則是緊隨癸巳之後的干支,鼎卦的卦象是「木上有火」,下巽為甲木,上離為午火,甲午合下上之序,上下配置顛倒,頗有「革故鼎新」的意味。

余頗疑「叀甲午鼎從新」這段殷商文字有可能是《歸藏》易的遺文,後來又被《周易》的《雜卦傳》所繼承。李過《西溪易說》所引《歸藏·齊母經》,省略首卦坤,依次為:乾,屯蒙,溽(需)訟,師比,小毒(小畜)履,泰否,同人大有,狠(艮)釐(震),大過頤,困井,革鼎,旅豐,小過,林(臨)觀,萃稱(升),僕(剝)復,母亡(無妄)大毒(大畜),瞿(睽)散(家人),節奐(渙),蹇荔(解),員(損)諴(益),欽(咸)恆,規(隨)夜(蠱),巽兌,離犖(坎),兼(謙)分(豫),歸妹漸,晉明夷,岑[雨/日斤](既濟)未濟。凡五十六卦,基本符合孔穎達所說的《周易》「六十四卦,二二相耦,非覆即變」的基本排列規律,而且前十四卦與《周易》的排序相同,唯乾坤顛倒而已。

李過《西溪易說》云:商人《歸藏》「六十四卦名與周卦名同者三之二,曰屯、蒙、訟、師、比、畜、履,次序大略亦同。……如此則文王重《易》止因商《易》之舊。今以《周易》質之《歸藏》,不特卦名用商,卦辭亦用商,如屯之「屯膏」,師之「帥師」,漸之「取女」,歸妹之「承筐」,明夷之「垂其翼」,皆因商《易》舊文。」

由此可見,《歸藏易》已具備《周易》卦序的雛形,殷商卜辭印證了癸巳革卦與甲午鼎卦是相續的關係,與《西溪易說》記載相同,故《周易》不是憑空產生的,其由《歸藏》損益而來。

(二)以卦象釋鼎之用:「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繫辭傳》說「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孔子說「五十而知天命」。鼎為第50卦,是天命之卦,聖人之卦,故曰「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鼎卦下巽木上離火,故曰「以木巽火」,亨飪即烹飪,亨,同「烹」字。鼎之烹飪食物,具有祭享天帝,和奉養聖賢兩大功用。朱駿聲《六十四卦經解》云:「古者鑄金為此器,烹調五味,變故取新,以供天廟養聖賢,如用犢以祀帝於南郊,饋牢以尚賓於澤宮是也。」

《禮記·郊特牲》:「郊特牲而社稷大牢。」鄭云:「以其記祭天用騂[xīng]犢之義也。郊者,祭天之名,用一牛,故曰特牲。」《禮記·王制》:「祭天地之牛,角繭栗;宗廟之牛,角握;賓客之牛,角尺。」意為,祭祀上帝的牛小,牛角有蠶繭大;祭祀宗廟的牛稍大,牛角有握手大;而招待賓客養賢要用大牛,牛角要一尺以上。故孔穎達《周易正義》云:「此明鼎用之美。亨飪所須,不出二種,一供祭祀,二當賓客。若祭祀則天神為大,賓客則聖賢為重,故舉其重大,則輕小可知。享帝直言『亨』,養人則言『大亨』者,享帝尚質,特牲而已,故直言『亨』。聖賢既多,養須飽飫[yù],故『亨』上加『大』字也。」

亨、享、烹三字皆源自「亯」[xiǎng]字,《說文》:「亯,獻也。從高省,曰象進孰物形。《孝經》曰:「祭則鬼亯之。」許兩切。又,普庚切。又,許庚切。」

「亯」字的上部與「高」、「京」同,是古代殿宇的象形,「亯」字的上部為宗廟,下部的「曰」是台基,殷商甲骨文作方形,金文變成圓形,與鼎的演變相似。「亯」字兼有三義:烹煮食物曰「烹」,烹飪;獻以祭神曰「享」,享獻;祭祀可通於神明曰「亨」,亨通。

亯(亨、享)的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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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卦體釋卦辭「元亨」之義:「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鼎卦的《彖傳》很明確的提出鼎卦的位格是聖人。《說文》:「聖,通也。從耳呈聲。」《風俗通》:「聖者,聲也。聞聲知情,故曰聖也。」鼎卦下巽上離,離為目為明,鼎卦初至五互體大坎為耳,故曰「巽而耳目聰明」。

鼎卦卦主為六五,與上九順承,與九二剛爻相應,故曰「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元亨,即卦辭「元吉,亨」。

項安世曰:屯隨臨無妄升革之元亨,皆為大亨;獨大有蠱鼎為元亨者,應大中之運,建萬事之統,受惟新之命,皆有大始正本之義也。大從亨言之,皆事之成效;元主事本言之,不以元附亨也。卦辭有吉字者,誤也。

 

【50.3】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白話】

象傳說:木上有火,是鼎卦的象;君子效法鼎器之端正穩重,居於正位,固守天命。

【解讀】

○王弼曰:凝者,嚴整之貌也。鼎者,取新成變者也。「革去故」而鼎成新。「正位」者,明尊卑之序也。「凝命」者,以成教命之嚴也。

○鼎卦上離下巽,離為正位,巽為命,故象曰「正位凝命」。

離為日,古代以日定向:日中在南,日出於東,日落於西;離為南,離為羅(離,帛書《易》作「羅」),古代以司南(指南儀器)或羅盤確定方位,故南方為諸方之首,《韓非子·有度篇》:「人主失端,東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意為,君主失去方向,東西方向改變了,自己卻不知道,所以先王設置指南儀器來判斷方向。故離為正位。

 

【50.4】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白話】

初六:鼎足顛倒,適宜傾瀉廢物;就像娶妾生子,沒有咎害。

象傳說:鼎足顛倒,並未悖理;適宜傾瀉廢物,因此去故取新,如妾生子而貴。

【解讀】

○初六在鼎下為趾,以柔居剛不正,而上承三陽,不勝其重,體巽為進退,故曰「鼎顛趾」。初六以柔順陽,倒趾以出否,故象曰「未悖也」。

否,指不潔之物。體巽為潔齊,故曰「出否」。出否則可以「去故取新」,故象曰「以從貴也」。《小象傳》不釋「得妾以其子」,「從貴」之意已包之。初六不正,故言「妾」,子為九四,剛爻為實,故為子。《春秋》之義,母以子貴也,故「無咎」。

 

【50.5】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白話】

九二:鼎內有(新做)的熟食,我的同伴有疾病,不能前來陪我,吉祥。

象傳說:鼎內有(新做)的熟食,要警惕所去之處;我的同伴有疾病(不能前來),最終沒有過尤。

【解讀】

○我,指九二。仇,為匹配。「我仇」歷來有兩說,王弼、孔穎達認為是六五,程頤、朱熹認為是初六。

王弼曰:以陽之質,處鼎之中,有實者也。有實之物,不可復加,益之則溢,反傷其實。「我仇」,謂五也。困於乘剛之疾不能就我,則我不溢,得全其吉也。

朱熹曰:以剛居中,「鼎有實」之象也。「我仇」,謂初。陰陽相求而非正,則相陷於惡而為仇矣。二能以剛中自守,則初雖近,不能以就之矣。是以其象如此,而其佔為如是則「吉」也。

李守力按:

王弼說六五因「乘剛之疾不能就我」,此與《彖傳》言六五「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相矛盾。「我仇」當指初六,初六「顛趾」,故「有疾」,與九四正應,故不再親比九二,故曰「不我能即」。(這是《周易》的「妒合」體例,參見《周易密鑰:論《周易》的「妒合」之象》)

項安世曰:「二能守其實,以從(六五)黃耳之正應,使顛趾之人(初六)不得相近,則可免於覆實之尤矣。」故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

 

【50.6】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白話】

九三:鼎耳發生變形,穿杠鉉的鼎耳通路堵塞了,精美的雉膏不能食用;待到出現陰陽調和的霖雨,才可消除悔恨,最終吉祥。

象傳說:鼎耳發生變形,是說九三有失虛中之宜。

【解讀】

○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

鼎卦以初六虛為足,二三四實為腹,六五虛為耳,上九實為鉉。故初六「鼎顛趾」,九二「鼎有實」。鉉平時不在鼎身,鼎舉時貫穿於鼎耳,故鼎耳與鉉位置相同,五、上之位是也,故六五「鼎黃耳金鉉」,上九「鼎玉鉉」。

九三應爻為上九,鉉耳同位於五、上,故三亦言耳。鼎卦六爻中,除了九三,其他五爻皆是陰陽相鄰,唯有九三以剛居剛,敵應上九,故曰「鼎耳革」;上下敵比,困頓之極,故曰「其行塞」。故象曰「失其義也」。鼎以上出養聖賢為功,敵應上九,雖有雉膏,而不能見食也,故曰「雉膏不食」。

馬其昶曰:《白虎通》引《禮》云:「三谷不升,不備雉兔。」《穀梁傳》亦云:「大侵之禮,君食不兼味。」夫歲凶不兼味可也,以雉膏不食之故,任鼎耳壞裂而不修,則失其義矣。……陽亢故不雨,悔則變陰成坎而雨。虧悔者,是遇災修省之心,自虧損自悔咎也。

○方雨虧悔,終吉:

言九三變爻之象,《繫辭傳》曰「爻者,言乎變者也」,「道有變動,故曰爻」。項安世曰:「九三動成坎雨,則與上相應,雖有自虧之悔,終有得應之吉。」

○《藝文類聚》引東漢崔駰[yīn]《仲山父鼎銘》:

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有福,足勝其任,公餗乃珍,於高思危,在滿戒溢,可以永年,天之大律。

與九四不勝其任不同,九三得正是能勝任者,只是因為陽亢閉塞而有悔,如能虛中,居高思危,謙虛謹慎,則可永年。

崔駰祖父崔篆曾著《周易林》六十四篇,崔駰與父親崔毅皆年十三通《詩》、《易》、《春秋》,博學有才,盡通古今訓詁及百家之言。

 

【50.7】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白話】

九四:鼎足斷折,王公的美食傾覆,鼎身沾濡齷齪,有兇險。

象傳說:王公的美食傾覆,如何值得信任呢?

【解讀】

○鼎折足,覆公餗[sù],其形渥[wò]:

餗,美饌[zhuàn]也,鼎之實也。《釋文》:「虞雲八珍之具也。馬雲䭈也。鄭雲菜也。」李鼎祚曰:「餗者,雉膏之屬。公者,四為諸侯,上公之位,故曰『公餗』。」渥[wò],沾濡之貌也。

張清子曰:初在鼎下未有實,顛之,尚有出否之利;四在鼎中已有實,折之,則有覆餗之凶。顛則舍舊而圖新,折則器毀而用廢。

李守力按:

初六顛趾能應九四,九四因九三「行塞」阻隔不見初六,故九四之時鼎必被初六所系而「折足」。九四陽剛有實,折足而「覆公餗」,互兌為毀折為澤,「其形渥」也,雖上比六五,無以供養君主,故象曰「信如何也」。

鼎卦九四與初六爻際關係,與姤卦同。初六顛趾應九四而「鼎折足」,猶如姤初六「羸豕孚蹢躅」;「覆公餗,其形渥,凶」如姤九四「包無魚,起凶」。巽為魚,故輯本《歸藏·齊母經》鼎卦曰:「鼎有黃耳,利取鱣[zhān]鯉。」

○《繫辭傳下》引孔子曰:

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王弼曰:

處上體之下而又應初,既承且施,非己所堪,故曰「鼎折足」也。初已「出否」,至四所盛,則已潔矣,故曰「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體為渥沾,知小謀大,不堪其任,受其至辱,災及其身,故曰「其形渥,凶」也。

李守力按:

王弼的說法本於《繫辭傳》。四適其盈,被初六顛趾所系而折足,是德薄、知小、力小,公侯之位是位尊;上比六五,是謀大、任重,故「不勝其任也」。

地不愛寶,馬王堆帛書《易》的出土為我們打開了研究《周易》的新視野。

馬王堆帛書《二厽子》:

·《易》曰:「鼎折(8下)足,復(覆)公莡(餗),亓(其)640-94(刑-形)屋(渥),凶。」孔子曰:「此言下不勝任也。非亓(其)任也而任之,能毋折虖(乎)?下不用則城不守,師不戰,內乳(亂)(9上)反上,胃(謂)『折足』;路(露)亓(其)國,[蕪亓(其)]地,五穜(種)不收,胃(謂)『復(覆)公莡(餗)』;口養不至,飢餓不得食,謂『640-94(刑-形)屋(渥)』。」二厽(三)子問曰:「人君至於飢(9下)乎?」孔子曰:「昔者晉厲公路(露)亓(其)國,蕪亓(其)地,出田七月不歸,民反諸雲夢,無車而獨行,□[□□]□□武公[□](10上)☒焉,不得食亓(其)肉,此『亓(其)640-94(刑-形)屋(渥)』也。故曰『德義無小,失宗無大』,此之胃(謂)也。」

大意:

鼎卦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孔子說:「這是講下面的人不能勝任自己的工作。不是他所能擔當得起的重任而讓他去擔當,能不受傷嗎?臣下不效力,城池不能堅守,部隊不能作戰,內亂必然擴及君上,這就叫『折足』。國都破敗,田地荒蕪,五穀不收,這就叫做『覆公餗』。公糧欠收,(君主和貴族們)飢餓沒有飯吃,這就叫『形渥』。」二三子問道:「人君也會挨餓嗎?」孔子說:「過去晉厲公(楚靈王),國都破敗,田地荒蕪,出外田獵達七個月之久不歸;民眾在雲夢(乾溪)反叛他。晉厲公沒有車子而徒步獨行,……飢餓沒有飯吃,更不用說吃上肉了,這就是『其形渥』。所以說『獲得福祥不論人的地位有多卑下,失去宗廟不論人的地位有多高貴』(引逸《尚書·禽艾》「得璣無小,滅宗無大」),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二三子》把九四爻辭分成上下三個層次,「折足」指下層官吏不能勝任,因此導致「覆公餗」,指經濟基礎的崩潰,最後導致天下大亂,君主沒有車子坐也沒有飯吃,即「其形渥」的窘態。晉厲公實為楚靈王之誤,「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就是說的楚靈王,他是殺了侄兒楚郟[jiá]敖而自立。他即位的時候,是楚國與晉國平分霸權的時候;到後來失去王位,連立足之地也沒有,到處挨餓,這些都是他親手造成的。

對照《繫辭傳下》「言不勝其任也」,帛書《二三子》「言下不勝任也」,略有差異。帛書《二三子》似乎忽視了楚靈王自己更「不勝其任」,楚靈王常年在外窮兵黷武,把治理國家拋到九霄雲外,最終導致他的弟弟蔡公棄疾趁機把他的兒子全部殺掉,把他架空。這是九四(楚靈王)被初六(蔡公棄疾:初六有疾)暗害的象。《左傳》引楚靈王說:「今吾使人於周,求鼎以為分,王其與我乎?」不修一國之德政,而妄圖天子之九鼎,正是「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非其任也而任之,能毋折乎?」

董仲舒《春秋繁露》曰:

以所任賢,謂之主尊國安;所任非其人,謂之主卑國危。萬世必然,無所疑也。其在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夫鼎折足者,任非其人也;覆公餗者,國家傾也。是故任非其人而國家不傾者,自古至今,未嘗聞也。

董仲舒的觀點與帛書《二三子》十分接近。出土帛書《易》的馬王堆3號墓約葬於西漢文帝十二年,相當於公元前168年,張政烺先生推定帛書《易》的寫成年代最晚當在漢文帝初年,約當公元前180-前170年。董仲舒(前179年-前104年)生活的年代相距最近,所以他的觀點與帛書《二三子》也最接近。

而《繫辭傳下》與帛書《二三子》兩書中孔子前後的說法同中有異,是否這樣推測,孔子晚年研究《周易》,其易學思想有個提煉的過程,傳本《易傳》是到晚期孔子思想達到爐火純青的境地而結集(「七十而隨心所欲不逾矩」),帛書《易傳》是孔子的楚國弟子馯臂子弓所傳,孔子最後的幾年裡子弓已經回到楚國,這應該是對於同一爻辭同一個孔子解說同中有異的緣故。

【「其形渥」,還是「其刑剭」?】

渥,讀[wò];剭,讀[wū]。

今傳本《周易》「其形渥」,源自王弼所傳費直古文《易》,是最具權威的本子,東漢熹平石經《周易》作「其刑剭」,石經屬於梁丘賀今文《易》,而西漢初帛書《易》作「其刑屋」。侯乃峰《〈周易〉文字彙校集釋》引李富孫《易經異文釋》:

晁氏《易》云:「九家、京、荀、虞、一行、陸希聲作刑。京房、九家、一行、陸希聲作剭。」薛云:「古文作渥。」九家《易》曰:「渥者,厚大,言罪重也。」……《司烜氏》「邦若屋誅」,鄭注云:「剭誅,謂所殺不於市,而以適甸師氏。」《小司寇》疏云:「必於甸師者,甸師掌耕耨王耤,其場上多屋,就隠處刑之。」故鄭云:「若三公傾覆王之美道,屋中刑之。」《漢書·敘傳》雲「底剭鼎臣」,服虔注引《司烜氏》及此爻辭,師古曰:「剭者,厚刑,謂重誅也。」

謹按:

「其形渥」,漢易諸家多作「其刑剭」。「形」是後起字,漢代作「刑」,故帛書《易》、熹平石經作「刑」。帛書《老子》「長短之相刑」、「大象無刑」、「物刑之而器成之」等,通行本皆作「形」。

漢代「屋」可讀渥,如《隸釋》修堯廟碑「赫如屋赭」,即《詩經·邶風·簡兮》「赫如渥赭」。故帛書《易》「其刑屋」讀「其形渥」。

通行本《周易》中「刑」與「形」是嚴格區分的。「刑」字,如蒙卦初六「利用刑人,用說桎梏」,《豫·彖》「刑罰清而民服」,《豐·大象》「折獄致刑」,《旅·大象》「明慎用刑而不留獄」;「形」字,如《乾·彖》「品物流形」,《繫辭傳》「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擬諸其形容」、「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所以鼎卦的「形」不讀「刑」。《詩經》曰「渥赭」,曰「渥丹」,皆以顏貌言之,不與「刑」通。

帛書《二三子》孔子說:「口養不至,飢餓不得食,謂『形渥』。」根據《繫辭傳下》和帛書《二三子》,董仲舒、王弼所言「不堪其任,受其至辱,災及其身」較符合孔子原義,「其形渥」,原來沒有「屋誅」之義,王弼如字解說是對的,「其形渥」的含義更廣泛,最極端的情況就是「其刑剭」,故以「其形渥」為優。熹平石經《周易》作「其刑剭」(梁丘賀本,今文《易》),漢儒「其刑剭」之說可能是受了今文《易》和《周禮》「屋誅」一詞的影響,王弼「其形渥」源自費直古文《易》,應該更為接近本義。

在這裡請允許我多說幾句。我們不應忘記費直先師及其歷代師祖,這個學派沒有被授予高官厚祿,匿跡民間達五百年之久,他們安貧樂道,為了四聖古文《周易》的傳承,不知遭受了多少困苦和災難。後來「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這就是草根偉人的操守!中華民族歷來有不求名利只求道的賢士,正是他們組成了我華夏民族的脊樑。

 

【50.8】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白話】

六五:黃色鼎耳配置銅杠,適宜守持正固。

象傳說:黃色鼎耳,居中而納剛實之益。

【解讀】

○鉉,讀[xuàn],舉鼎之器具,即鼎杠,鉉從金,西周時金即是青銅,故鉉為銅製鼎杠。《釋文》:「馬云:鉉,扛鼎而舉之也。」

○《正義》曰:黃,中也。金,剛也。鉉所以貫鼎而舉之也。五為中位,故曰「黃耳」。應在九二,以柔納剛,故曰「金鉉」。所納剛正,故曰「利貞」也。

○六五與九二相應,即《彖傳》所謂「得中而應乎剛」,應乎剛,則納剛,故象曰「中以為實也」。

 

【50.9】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白話】

上九:鼎器配着鑲玉的鼎鉉,大為吉祥,無所不利。

象傳說:鑲玉的鼎鉉居於上,是說五、上剛柔相濟。

【解讀】

○上九體剛履柔,剛柔相濟。上九玉鉉剛德為賢,六五明君尊而尚之,《彖傳》所謂「柔進而上行」,是尚賢也。《易》有「尚賢」、「養賢」者多是六五順承上九,大有、賁、大畜、頤、鼎是也。

○金鉉與玉鉉:

金鉉為九二,玉鉉為上九。金鉉,實用之物,六五虛中,以納剛實,君臣相交,以治鼎事。玉鉉,聖潔之物,六五承上,剛柔之節,明君尚賢,以光宗廟。

○馬王堆帛書《二三子》:

·《易》曰:「鼎王(玉)640-97(璧-鼏),大吉,(10下)無不利。」孔子曰:「鼎大矣!鼎之遷[qiān]也,不自往,必入<人>舉之。大人之貞也,鼎之舉也,不以亓(其)止(趾),以☒(11上)☒賢以舉忌(己)也。眀(明)君立正(蒞政),賢輔640-98(辟:弼)之,將何為而不利?故曰『大吉』。」

大意:

《周易》鼎卦上九說:「鼎玉鉉,大吉,無不利。」孔子說:「鼎的體量龐大啊!鼎在遷移時,不能自己移動,必須有人抬舉它。大人的固守,就像鼎的抬舉,不是靠自己的腳走路,而是靠賢人抬舉自己。明智的君主治國理政,有賢人輔佐,他要幹什麼事能不順利呢?所以說『大吉』。」

【釋鉉鼏】

鉉,鼎杠,通扃[jiōng]、640-99[jiōng],二字從冂[jiōng]。鼏[mì],鼎蓋,通冪[mì]、幦[mì],鼏、冪從冖[mì]。漢代(甚至戰國)將640-99、鼏混為一字,導致鉉、鼏也發生混淆。

馬王堆帛書《二三子》引《易》曰:「鼎王(玉)640-97(璧-鼏),大吉,無不利。」

640-97,廖名春認為是「璧」字省文,通幦[mì],鼏[mì]、冪[mì],鼎蓋。「鼎王璧」即玉制的鼎蓋。

廖先生將「鼎玉鉉」釋為鼎玉蓋,有商榷的必要。下文孔子解釋說:「鼎之遷也,不自往,必人舉之,大人之貞也。鼎之舉也,……。」馬融曰:「鉉,扛鼎而舉之也。」此處孔子明言是鼎鉉,即鼎杠。

鉉,《說文》:「舉鼎(具)也。《易》謂之鉉,《禮》謂之640-99。」

640-99,《說文》:「以木橫貫鼎耳而舉之。從鼎冂聲。《周禮》:「廟門容大640-99七箇。」即《易》「玉鉉大吉」也。」

段玉裁註:

鉉,所以舉鼎也。所以二字今補。汲古閣於舉鼎下增具字,今刪正。《手部》曰:扛,橫關對舉也。謂橫關於兩耳,露其端以兩手對舉之,非是則難扛也。從金玄聲。胡犬切。十二部。按《易音義》有古冥、古螢二反,則讀同扃。《易》謂之鉉,《禮》謂之640-99640-99音扃,與鼏音蜜,畫然二物二事。《易》謂之鉉者,《周易》鼎六五「鼎黃耳金鉉」,上九「鼎玉鉉」是也。古說皆雲鉉貫於耳。……雲《禮》謂之640-99者,《士冠禮》「設扃鼏」。鄭註:「今文扃為鉉,古文鼏為密。」一部皆然。《攷[kǎo]工記·匠人》亦作「扃」。許所見《禮經》扃作640-99,卽[jí]鼎部所云「橫關鼎耳而舉之」者也。640-99與扃皆以郊冂[jiōng]之冂為聲。扃訓外閉之關,音義皆同。若鼏則訓鼎蓋,古音如密,今音如覛[mì],說詳《鼎部》。

李守力按:

「鉉」在《易音義》讀同扃[jiōng],在《禮經》作640-99640-99音扃,與鼏音蜜完全是「二物二事」。640-99與扃皆以郊冂[jiōng]之冂為聲。鄭玄注《士冠禮》「設扃鼏」說「今文扃為鉉,古文鼏為密」,漢代(甚至戰國)已把640-99、鼏兩字混淆,帛書《二三子》作640-97(璧-鼏),顯然是用「鼏」音。

鉉,鼎杠,通扃[jiōng]、640-100[jiōng],二字從冂[jiōng]。

640-101

鼏[mì],鼎蓋,通冪[mì]、幦[mì],鼏、冪從冖[mì]。

640-102

《儀禮·士冠禮》:「離肺實於鼎,設扃鼏。」鄭玄註:「今文扃作鉉,古文鼏皆作密」,賈公彥疏:「設扃鼏者,以茅覆鼎,長則束其本,短則編其中。」

《儀禮·公食大夫禮》:「設扃鼏,鼏若束若編。」鄭玄註:「凡鼎鼏蓋以茅為之,長者束本,短者編其中央」。疏:雲「凡鼎鼏,蓋以茅為之」者,諸文多言鼎鼏,皆不用言所用之物,此經雖言「若束若編」,亦不指所用之體。故鄭雲「蓋」以疑之。然必知用茅者,《詩》曰「白茅苞之」,《尚書》孔傳雲「直以白茅」,茅是潔白之物,故疑用茅也。

《禮記·禮器篇》:「有以素為貴者,犧尊疏布鼏」,註:「幎本又作幕(按正作冪),又作鼏」。疏云:「疏布鼏者,疏、粗也,鼏,覆也,謂郊天時以疏布為巾以覆尊也,故冪人云:祭祀以疏布巾鼏八尊」。疏布鼏者,即葛屬之絺[chī]布。

可見,鼏以編茅為之,若尊鼏則以布。《江漢考古》1983年第4期刊登殷滌非先生《鉉鼏解》一文說:

1959年9月間,安徽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隊在舒城龍舒公社鳳凰嘴地方,發現一批春秋時稱為「舒器」的青銅器(詳見《考古》1964年第10期)。其中兩件銅鼎,一盛羊骨,一盛魚骨,原《報告》叫它為「鉉鼎」。「鉉鼎」上的附件和附着物是很值得注意的,它的具體情況是:

(1)兩鼎平頂蓋上都各有一根可以抽插的、橫穿蓋紐以貫鼎耳之扁圓形長銅棍,棍長恰與鼎兩耳外緣的間距相等,各長24.9和25厘米。粗為0.9 x 1.3厘米(附圖)。

(2)兩鼎平頂蓋邊緣都各有覆粘的疏布殘跡。據初步考察,其中盛羊骨鼎蓋面上的疏粗布,每方厘米之經緯紗約各為24縷,每縷粗細不勻,無光澤,似麻織品。

640-103

鉉鼎圖

據上述情況,殷滌非先生詳細論證了前者為鉉,後者為鼏。考古實物與文獻記載相對應,終於揭開了《儀禮》「設扃鼏」的真相。見到了鼎鉉實物,當時商承祚先生非常激動,賦曰:「橫鉉遺制真誰偶,拍案驚看振世奇。」

扃,《說文·戶部》「扃,外閉之關也」。《禮記·曲禮上》「入戶奉扃」,朱熹注「扃,門關木也」,孔穎達疏云:「奉扃之說事有多家,今謂禮有鼎扃,所以關鼎,今關戶之木,與關鼎相似,亦得稱扃」。

640-104

門扃(門閂)圖

【鼎卦總結】

 

鼎卦下巽上離,取其爻象,亦取其卦象。爻象者,初為鼎足,故曰「顛趾」;二三四為鼎腹,故二「鼎有實」,三「雉膏」、四「餗」,皆「實」也;五、上為耳鉉位,五「鼎黃耳金鉉」;上「玉鉉」。初曰「趾」,四亦曰「足」者,以初應乎四也;三曰「鼎耳革」與「其行塞」(其為鉉),耳與鉉並言,以三之應爻為上,五與上乃「鼎耳金鉉」之位,耳、鉉貫穿同位也。

卦象者,以木從火,烹飪之義,故為鼎。全彖以內巽順而外文明,柔進居尊,得中應剛,可以大亨。

《彖傳》言「柔進而上行」,故六爻之義則以上出為功。

初六卑柔不正,故曰「鼎顛趾」,以柔順陽,倒趾以「出否」,故象曰「未悖也」;出否則可以「去故取新」,故象曰「以從貴也」,此兼釋「得妾以其子」,故「無咎」。

九二陽剛「鼎有實」,初六「顛趾」故「有疾」,與九四正應,故不再親比九二,故曰「不我能即」。二能守其實,以從六五正應,可免於覆實之尤,故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象曰「我仇有疾,終無尤也」,再次強調初二兩爻皆能以上出為功。

九三以剛居剛,無應無比,陽亢閉塞,故曰「鼎耳革,其行塞」,象曰「失其義也」,凶饉之年「雉膏不食」,動成坎雨,與上相應,「虧悔,終吉」。

九四被初六所系而「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也,雖上比六五,無以供養君主,故象曰「信如何也」。

六五「鼎黃耳金鉉」,與九二相應,《彖》曰「得中而應乎剛」,故象曰「中以為實也」,以治鼎事,故「利貞」。

上九據五,剛柔之節,鼎之大成,明君尚賢,以光宗廟,故曰「鼎玉鉉,大吉,無不利」。蓋井與鼎,皆以上出為功故也。

 

【三個鼎卦卜筮案例】

1.漢·王充《論衡·卜筮》:

魯將伐越,筮之,得「鼎折足」。子貢占之以為凶。何則?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謂之凶。孔子占之以為吉,曰:「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故謂之吉。」魯伐越,果克之。

大意:

魯國在討伐越國前,卜得鼎卦九四「鼎折足」。子貢認為有兇險。行走折足,所以凶。孔子卻說,越人靠水而居,行走用船,不用腳,所以吉。後來,魯國果然戰勝了越國。

2.元·林坤《誠齋雜記》:

孔子使子貢,久而不來。命弟子占,遇《鼎》。皆言無足不來。顏回掩口而笑,子曰:回也哂,謂賜來乎?對曰:無足者,乘舟而至也。果然。

(黃壽祺案:薛據《孔子集語》引《呂氏春秋》,有此占。今本《呂氏春秋》無之。《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七引《韓詩外傳》,文畧同。)

大意:

孔子安排子貢出訪,很久了也沒回來。孔子讓弟子佔了一卦,得鼎卦,大家都說無足不能來。顏回捂着嘴笑,孔子問:「顏回笑什麼?是說子貢要回來嗎?」顏回答道:「無足,可以乘船來嘛。」子貢果然乘船來到。

3.《舊唐書·李綱傳》:

時左僕射楊素、蘇威當朝用事,綱每固執所見,不與之同,由是二人深惡之。會遣大將軍劉方誅討林邑,楊素言於文帝曰:「林邑多珍寶,自非正人不可委。」因言綱可任,文帝以為行軍司馬。劉方承素之意,屈辱綱,幾至於死。及軍還,久不得調。後拜齊王府司馬。未幾,蘇威復令綱詣南海應接林邑,久而不召。綱後自來奏事,威復言綱擅離所職,以之屬吏。綱見善卜者,令筮之,遇《鼎》,因謂綱曰:「公易姓之後,方可得志而為卿輔。宜早退;不然,有折足之敗也(註:鼎折足)。」尋會赦免,屏居於鄠。

大業末,賊帥何潘仁以綱為長史。義師至京城,綱來謁見。高祖大悅,授丞相府司錄,封新昌縣公,專掌選。高祖踐祚,拜禮部尚書,兼太子詹事,典選如故。……貞觀四年,拜太子少師。

大意:

當時,楊素、蘇威當朝用事。李綱有自己的思想,不與他們相同。於是二人都厭惡他,想法子加害於他,乘着大將軍劉方征討林邑(今河南尉氏縣)需要一名文員的機會,對文帝說:「林邑這個地方出珍寶,要李綱這樣正直的人才可以去。」於是,文帝任命李綱為行軍司馬,跟隨劉方去了林邑。到了林邑,劉方依照楊素的心意百般刁難李綱,多次欲置他於死地,打完仗還不許他回京城。李綱要親自向文帝說明情況,蘇威乘機抓住李綱擅離職守的把柄,在文帝面前詆毀李綱。就是在這樣百事不順心的時候,李綱找了卜筮專家,卜得鼎卦。卜者對他說:「李公必須改朝以後(註:革故鼎新),才得志而為輔政大臣(註:彖雲大亨以養聖賢)。應當早點遠離政治,不然會有折足的危險(註:鼎折足)。」李綱聽了之後,也就辭官隱居於鄠縣。
大業末年,賊帥何潘仁用李綱為長史。後來李淵的義軍佔領長安城,李綱也來拜見李淵。高祖很高興,授了他丞相府司錄,封新昌縣公。專職掌控選拔人才。高祖當了皇帝後,又拜李綱為禮部尚書,兼太子詹事。仍然像過去那樣典選人才。……太宗貞觀四年,李綱被拜為李承乾的太子少師。

 

【從《歸藏》鼎卦、鼎卦戈銘文看《周易》文本的形成】

詳見:《周易密鑰》第6-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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