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學《易經》《周易詮釋》:剝卦第二十三
剝,不利有攸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




正乙(《乙編》6491+6679)
我們根據出土的床的實物結合甲骨文得出《周易》時期床的形狀如下所示: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
六三:剝之,無咎。
六四:剝床以膚,凶。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剝卦總結】
【三千年前的中方鼎《周易》筮例】




中作父乙方鼎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李學勤《周易經傳溯源》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