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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詮釋》:蠱卦第十八
【周易經文】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解讀詮釋】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蠱卦,開啟亨通,適宜渡大河。甲日前三天,甲日後三天。
○蠱卦下巽上艮,山風蠱卦。《序卦》曰:「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
蠱,讀[gǔ] 。《左傳·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秦醫和論蠱所說「於文,皿蟲為蠱,……在《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筮例解讀見後)。這說明《周易》蠱本字為「蠱」。蘇軾說:「器久不用而蟲生之,謂之蠱。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謂之蠱。天下久安無為而弊生之,謂之蠱。」《雜卦傳》:「隨無故也,蠱則飭也。」蠱卦象徵拯弊治亂之意。
蠱,帛書《易》作「箇」,蠱,魚部見紐。箇,歌部見紐(箇古音也可能是「固」,亦魚部見紐),音近假借。然帛書《易》卦序合乎《連山》,「箇」可能是《連山》卦名。《說文》:「箇,竹枚也。」《正韻》:「箇,數也。」《左傳·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晉,筮得蠱卦,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繫辭正是算數(筮例解讀見後)。
《周易集解》釋蠱卦卦辭引《子夏傳》云:「先甲三日者,辛壬癸也。後甲三日者,乙丙丁也。」《虞書·益稷》說禹「予創若時,娶於塗山,辛壬癸甲。啟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史記·夏本紀》載:「禹曰:予娶塗山,辛壬癸甲。生啟,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功。」《正義》注云:「禹辛日娶,至甲四日,往理水,及生啟,不入門,我不得名子,以故能成水土之功。」皇甫謐《帝王世紀》引《連山易》曰:「禹娶塗山之子,名曰攸女,生啟是也。」《虞書·益稷》屬於「八萬言」《連山》的範圍,《子夏易傳》與《連山易》有密切關係,納甲源自《連山》,故《周易》蠱卦卦辭「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符合《連山易》箇卦為數的卦義。
侯乃峰《周易文字彙校集釋》:「蠱」,傳本《歸藏》作「夜」,秦簡《歸藏》作「亦」、「夜」。「夜」從「亦」聲。李學勤先生在《周易溯源》一書對「蠱」與「夜」的通假關係有過詳細論證:「實則「蠱」系見母魚部,《後漢書·馬融傳》注云:「與冶通」,「冶」是喻母魚部字。「蠱」假為「冶」,也見於馬王堆帛書《養生方》。「夜」乃是喻母鐸部字,與「冶」不過是韻部對轉,故亦和「蠱」通假。」
連劭名《江陵王家台秦簡<歸藏>筮書考》認為:蠱卦有婚娶之象,故名「夜」,《釋名·釋親屬》:「婦之父曰婚,言婿親迎用昏,又恆以昏夜成禮也。」卦上艮為取,下巽為婦。《子夏傳》云:「先甲三日,辛壬癸也。」辛壬癸甲為婚娶之佳日,《說文》:「嵞,會稽山。一曰九江當嵞也。民以辛壬癸甲之日嫁娶。《虞書》曰:予娶嵞山。」
秦簡《歸藏》「夜曰:昔者北口大夫卜逆女◇」。逆女、逆婦,即迎娶女子,《春秋經》及其《左傳》常用之。可見《歸藏》夜卦(蠱卦)確有婚姻之義。連劭名的說法是正確的。
《歸藏》夜卦(蠱卦)「逆女」,卦義為娶女,可能是受到《連山》箇卦(蠱卦)禹在辛壬癸甲日「娶塗山之子,名曰攸女,生啟是也」的影響,《歸藏》卦辭多見鯀、禹,特別是夏啟的筮例最多,此《歸藏》沿襲《連山》之證。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彖傳說:蠱卦,剛在上而柔在下,下巽而上止,這就是蠱。蠱之時,須開啟亨通,而後天下得以整治。適宜渡大河,前往有所作為。甲日前三天,甲日後三天,終結之後又有開始,這是天道的運行法則。
其義有三。剛卦艮在上,柔卦巽在下,是剛上而柔下;艮卦與巽卦都是剛爻在上柔爻在下;上九剛爻為艮卦主爻居於最上,初六柔爻為巽卦主爻居於最下。
李光地曰:「六十四卦中,亦唯此卦陰陽剛柔不相交,尊卑上下不相接,則隔絕而百弊生,萬事墮矣,亦此卦名《蠱》之第一義也。」
項安世曰:隨元亨,《彖》謂之大亨,蠱元亨,《彖》仍曰元者,人情說隨無所阻礙,事已遂矣,故謂之大亨,蠱壞之時,凡事創始,亨自此始,故曰元。大亨者,恐其盪也,故繼之以利貞,無咎;元亨者,方以營之,既欲其為之勇,又欲其慮之周,故曰利涉大川,又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蠱卦卦辭:「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這與大禹治水時「娶於塗山,辛壬癸甲」(《尚書·益稷》)有關。蠱卦上艮下巽,艮為止,巽為舟,正是「前」古文「歬」。《說文》:「前,不行而進謂之歬。從止在舟上。」蠱卦《彖》曰:「利涉大川,往有事也。」正是行舟前往整治洪災導致的蠱難之事。
《彖傳》言「往」指外卦。六五與九二相應,初至四互大坎,是為大川;三至上互大離,象獨木舟。蠱卦上艮止、下巽舟,正像「前」字古文「歬」,《說文》「不行而進謂之歬」,故曰「利涉大川」。
此與巽卦九五「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相呼應。蓋巽之九五即巽之蠱也。初至四互大坎,坎為三,故曰三日;上卦艮為止,引申為界,下卦巽為進退。艮巽合之則可取象為「以某日為界進退之」,蠱卦、巽卦九五故有「先三日,後三日」之繫辭(詳見:《周易密鑰》:《周易》中的數字「三」與坎象)。
兩卦的不同之處,蠱為造事之端,甲為十天干之首,蠱卦故以甲日為界而進退,故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鄭玄曰:「甲者,造作新令之日,甲前三日,取改過自新,故用『辛』也。甲後三日取丁寧之義,故用『丁』也。」而巽為申命,變更之事也。庚,更也。故以「庚日」為界進退之。
先甲三日,辛壬癸也,上古太陽曆一年五季十個月,以辛壬癸為秋冬,癸為前歲之終;後甲三日,太陽曆以乙丙丁為春夏,甲乙為今歲之始,故曰「終則有始,天行也」。又,蠱卦上艮,《說卦傳》曰「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
巽卦九五「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因先庚三日為丁戊己,缺甲乙丙,甲乙丙春夏為一年之初,是為「無初」;後庚三日辛壬癸,太陽曆為秋冬,是為「有終」。故曰「無初有終」。
《漢書·武帝紀》:「詔曰:望見泰一,脩天文。辛卯夜若有景光,十有二明。《易》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朕甚念未咸登,飭躬齋戒。丁酉拜況於郊。」顏師古注云:辛夜有光,是先甲三日也;丁日拜況,是後甲三日也。(譯文:望見泰一,遂修建天文壇。十一月辛卯夜間,有像日光一樣的十二道閃光。《易》說:先甲三日應自新(辛),後甲三日應叮(丁)嚀。朕甚念今年沒有全部豐收,就嚴肅恭敬地齋戒,在後甲三日丁酉,舉行郊祭以感激天賜光明。)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象傳說:山下有風,是蠱卦的象;君子由此領悟,要振奮民心培育道德。
○《說卦》曰「成言乎艮」,高誘《呂氏春秋•察賢篇》注曰「育,成也」。蠱卦上艮下巽,艮為成、為育,巽為德風,《大象》故曰「育德」。
蒙卦上艮下坎,《大象》曰「君子以果行育德」,艮為成、為果、為育,坎為德行。
「振民」或取自義理,或取自古《易》象,根據先天八卦與後天八卦,震艮互借、巽坤互借。艮震互借,故為振(震),巽坤互借,故為民。
○《朱子語類·卷六十六》:「或說易象云:果行育德,育德有山之象,果行有水之象。振民育德,則振民有風之象,育德有山之象。先生云:此說得好……」。
《大象傳》乃《連山》遺存,觀象自上而下,朱子所論非也。
○《左傳·昭公元年》秦醫和說:「在《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蠱卦上艮為少男,下巽為長女,長女誘惑少男之象;艮為山,為果蓏,巽為木為風,風為蟲,山林遭遇蟲害,花果樹葉散落山野,一片狼藉之象。而君子由此領悟,面對弊端叢生、淫溺惑亂的社會局面,要振奮民心培育道德。
《孔子家語·執轡》、《大戴禮記·易本命》、《淮南子·墬[dì]形訓》言:「風為蟲」,《春秋考異郵》曰:「風精為蟲,八日而化。風列波激,故其命從蟲,蟲之為言屈申也。」巽為風,風為氣,風為蟲,蟲害的泛濫與氣候異常有關,故曰巽為風為蟲。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
初六:匡正父親留下的積弊,有兒子去做,先父因而沒有咎害,開始艱難最終吉祥。
○蠱卦下巽上艮,巽為遜、為命,艮為止、為蓄,喻在下者一味巽順聽命,蓄止積累而成弊,故曰蠱。《周易》為寡過修德之書,故蠱卦大義在治蠱。蘇軾曰:「蠱之災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後見,故爻皆以父子言之。」艮為門闕,上爻宗廟之位,故全卦以五為父,以上為宗。
○初六距五、上最遠,故稱「考」,父歿曰考也。治蠱非陽剛不能為,而尤宜剛柔適中。初六以柔居剛,故兒子能儘力糾正先父留下的積弊,其子之善舉而先父不受責備也。厲,危也。既為事初,所以危也。順承九二(二應五父),故曰「意承考也」。
○初六爻辭「子」與「考」恰組成「孝」字,闡述孝之道也。初六,蠱之大畜,《禮•祭統》:「孝者,畜也。」「有子考無咎」,孝,下子上考也。《說文》:「孝,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又曰:「考,老也。」
九二:干母之蠱,不可貞。
○俞琰:「初言考,二言母,父沒而母存也。」九二應五之父,故言母。以剛居柔,善治蠱者。老母在堂,匡正她的弊端要掌握火候,故曰「不可貞」;守中,故曰「得中道也」。
○九三、六四皆近於父,言父不言考,父尚在。父在而匡正其弊端,容易傷害父子感情。九三以剛居剛,諍子也,故「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
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六四以柔居柔,柔弱不能自立,故言裕,寬緩不爭而不能治蠱也,故不言「干父」,而言「裕父之蠱,往見吝」。
○《禮記·祭義》:「父母有過,諫而不逆。」《弟子規》「入則孝」言:「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無怨。」幹蠱之道,偏剛偏柔,皆非中道。九三剛爻居剛位不中而過剛,故悔。六四柔爻居柔位不中而過柔,故吝。然從父之蠱不算是孝,四之「裕」遠不及三之「干」也。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白話】
六五:匡正父親的弊端,利用祖先的美譽。
象傳說:匡正父親的弊端,利用美譽,是說傳承祖先的美德。
○初當治蠱之始,故曰「厲,終吉」;五享治蠱之成,故曰「譽」。
譽與德,上九也。六五順承上九,上九宗廟之位,代表祖訓,故上九曰「高尚其事」。用譽,言君子用祖先美譽之德匡正君父的弊端,故象曰「干父用譽,承以德也」。
又,六五體艮變巽,艮為子,巽為繩、為系,正是《詩經》「子孫繩繩」、「繩其祖武」之意。(詳見:小過卦六二釋讀)
朱子《本義》:「柔中居尊,而九二承之以德,以此幹蠱,可致聞譽,故其象占如此。」
李守力按:二應五,何以言承?既然說蠱,哪裡有德可承?
對此李光地《折中》說:「《程傳》謂九二承以剛中之德,然凡言承者,皆就父子之繼而言,故初之意承考,此之承以德,文義相似也,不以事承考,而以意承考。不承父以事,而承父以德,父之德著,則譽亦彰矣,承以德,正釋用譽之意。」
李守力按:積弊之久則為蠱,故幹蠱可以承意(志向),不可承德、承事,德行與事不可分。實際上宋代的蘇軾早已看出這裡的矛盾,《東坡易傳》說:「六五以柔居中,雖有幹蠱之志而無二陽之決,故反以是獲譽。譽歸於己,則疾歸於父矣,父之德惟不可承也,使其可承,則非蠱矣。」
馬振彪舉了一個「幹父之蠱,用譽」經典例子:「鯀治水九載弗成,禹能幹濟成功,其名譽足以補前人之缺憾。後世故贊之曰,美哉!禹功,明德矣。」可是大禹雖然繼承了鯀治水的意(志向),但根本沒有繼承鯀治水的德與事(圍堵的方法),所以歷代先儒的解讀使得爻辭與《象傳》相矛盾。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上九處蠱卦之終,象徵蠱卦之事已經治理成功。上九為艮卦主爻,與內不應,身居位外,有致仕隱遁不奉事王侯之象。正如老子所說「功遂身退,天之道」,謙卦「人道惡盈而好謙」也。
子曰:「事君慎始而敬終。」子曰:「事君可貴可賤,可富可貧,可生可殺,而不可使為亂。」子曰:「事君軍旅不辟難,朝廷不辭賤。處其位而不履其事,則亂也。故君使其臣,得志則慎慮而從之,否則孰慮而從之,終事而退,臣之厚也。《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孔子說:「事奉君主,要以謹慎的態度開始,而以盡職敬業告終。」孔子說:「事奉君主,地位可貴可賤,生活可富可貧,履行職責可生可死,但絕不能聽任君主去製造禍亂。」孔子說:「侍奉君主,率兵出征不避危難,在朝廷做事不辭卑賤。如果在其位而不履行其職事,就會引起禍亂。所以君王任用臣下,臣下覺得合乎自己的志向,經過慎重考慮即可接受任務;如果不合乎自己的志向,經過深思熟慮也去接受那些任務,在儘力完滿完成職事後辭職,以體現臣子的忠厚品德。《周易》說:『不奉事王侯,自守其高風亮節。』」
萬章問曰:「子庚何人也?」孟子曰:「古之高人也,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1.伯益:伯益輔佐大禹治水,功績最為卓著,大禹於是欲禪讓帝位與伯益。伯益避於青州箕山著書立說,垂教後世,此《山海經》之由來也。
2.張良:《資治通鑒》上說,張良向來多病,隨從高帝進入函谷關,杜門不出,在家導引行氣辟穀,說道:「我家世代做韓國的宰相,及至韓國滅亡,我不吝惜萬金資財,為韓國向強大的秦王朝報仇,使天下震動。如今憑藉三寸之舌成為皇帝的軍師,被封為萬戶侯,這已是一個平民所能享有的最高待遇了,對我來說足夠啦。我只望拋開人間俗事,將追隨仙人赤松子去雲遊罷了。」
【蠱卦總結】
蠱卦下巽上艮,巽為遜、為命,艮為止、為蓄,喻在下者一味巽順聽命,蓄止積累而成弊,故曰蠱。《周易》為寡過修德之書,故蠱卦大義在治蠱。蘇軾曰:「蠱之災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後見,故爻皆以父子言之。」艮為門闕,上爻宗廟之位,故全卦以五為父,以上為宗。
卦爻辭的綱領在《彖傳》,蠱卦剛上而柔下,所以初六九二、六五上九得之,而九三六四逆之。初六是治蠱之初成,六五是治蠱之大成,故初六、六五為卦主。初六承九二,六五承上九,九二與上九可以代表先人(父親、先王),所以九二言母,上九則近宗廟。初六、六五《小象傳》的兩個「承」是核心。
治蠱非陽剛不能為,而尤宜剛柔適中。初六距五、上最遠,故稱「考」,父歿曰考也,以柔居剛,故曰「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順承九二(二應五父),故曰「意承考也」。九二應五父,故母尚在,以剛居柔,故曰「干母之蠱,不可貞」,守中,故曰「得中道也」。九三、六四皆近於父,九三以剛居剛,諍子也,故「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六四以柔居柔,不能治蠱,故不言「干父」,而言「裕父之蠱,往見吝」。六五以柔居剛,守中而順承上九,故曰「干父用譽,承以德也」。上九為治蠱之終,功成身退之耆舊也,當事者以幹蠱為事,不當事者以髙尚為事也。
【蠱卦筮例】
晉侯求醫於秦。秦伯使醫和視之,曰:「疾不可為也。是謂近女室,疾如蠱。非鬼非食,惑以喪志。良臣將死,天命不佑。」公曰:「女不可近乎?」對曰:「節之。先王之樂,所以節百事也。故有五節,遲速本末以相及,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於是有煩手淫聲,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德也。物亦如之,至於煩,乃舍也已,無以生疾。君子之近琴瑟,以儀節也,非以慆心也。天有六氣,降生五味,發為五色,征為五聲,淫生六疾。六氣曰陰、陽、風、雨、晦、明也。分為四時,序為五節,過則為災。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今君不節不時,能無及此乎?」
出,告趙孟。趙孟曰:「誰當良臣?」對曰:「主是謂矣!主相晉國,於今八年,晉國無亂,諸侯無闕,可謂良矣。和聞之,國之大臣,榮其寵祿,任其寵節,有災禍興而無改焉,必受其咎。今君至於淫以生疾,將不能圖恤社稷,禍孰大焉!主不能御,吾是以雲也。」趙孟曰:「何謂蠱?」對曰:「淫溺惑亂之所生也。於文,皿蟲為蠱;谷之飛亦為蠱;在《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皆同物也。」趙孟曰:「良醫也。」厚其禮歸之。
【譯文】
晉平公患了病,向秦國求醫,秦景公派醫和去給他診治。醫和診斷後說:「病不能治了。這就是所謂過度親近女色,疾患就猶如中蠱毒。不是鬼神的原因,也不是飲食的原因,是由於迷戀女色而喪失了心志。良臣將要死去,上天也不會保佑。」晉平公問道:「女子不能親近嗎?」醫和回答說:「節制它。先王的音樂,是用來體現節制百事的道理的,所以有五音的節奏。緩急高低相互配合,就會奏出中正和諧的音樂。到樂曲最後一章五音同時發出而收尾,就不能再彈奏了。如果繼續彈奏的話,就會手煩音噪,使人心神惑亂,失去原來曲子的平和之美,君子是不會聽的。萬事萬物也像音樂的道理一樣。到了過度的時候,就要休止下來,在人就不會生病。國君親近女子,要按照禮儀的規定進行,不是用來使心志惑亂的。上天有六氣,降生於大地為五味,表現為五色,應驗為五音,過度作用就會產生六種疾病。六氣叫做陰、陽、風、雨、晦、明,在時間上區分為四季,按次序排列為五行的規律,過度作用就會造成災禍:陰氣過度造成寒性的疾病,陽氣過度造成熱性的疾病,風之氣過度造成四肢的疾病,雨濕過度造成腸胃的疾病,夜晚活動過度造成心志惑亂的疾病,白天操勞過度造成心力疲憊的疾病。女色之事,消耗男子陽氣又在夜晚活動,過度親近就會產生內熱和心志惑亂的疾病。如今您親近她們既不節制、又不節時,能不達到這樣的地步嗎?!」
醫和出來後,將情況告訴了趙孟。趙孟問道:「誰稱得上是良臣呢?」醫和答道:「說的就是先生您啊!先生輔佐晉國,到現在八年了。晉國沒有動亂,諸侯對晉國也沒有失禮的事情,可以說確是良臣了。我聽說:一個國家的大臣,榮享著國君的寵信和俸祿,擔負著國家的重任,有災禍發生了,卻不能改變它,一定會受到它的禍害。如今國君到了因過度親近女色而生病的地步,勢將不能謀慮顧念國家大事了,災禍哪個比這更大呢?!先生不能勸阻,我因此才說『良臣將死,上天也不會保佑』的話啊!」趙孟又問道:「什麼叫做『蠱』?」醫和答道:「過度沉溺於令人心志惑亂的事所生的病叫『蠱』;在文字上,皿和蟲構成了『蠱』;穀物中孳生的飛蛾也是『蠱 』;在《周易》中,長女迷惑少男,蟲害落于山林,是蠱卦。都是同類的事理。」趙孟嘆道:「良醫啊!」給他置辦了豐厚的謝禮,然後送他回國了。
【解讀】
在秦醫和的談話中提到了音樂與醫學養生的道理。醫和說:「先王之樂,所以節百事也。故有五節,遲速本末以相及,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五節」,宮商角徵羽。「遲速本末以相及」,緩急高低相互配合。「中聲以降」,《說文》、《集韻》釋「降」為「下」,《左傳》為魯國左丘明所作,魯人言「降」、「下」即是生產幼仔之義,如「降崽」、「下崽」。在此引申為彈奏。「中聲以降」,奏出中正和諧的音樂。「五降之後」,指樂曲最後結束時五音同時彈奏,戛然停止,這樣才有讓人回味的效果。如果繼續彈奏,就如畫蛇添足,會使人心神惑亂,而產生「精神蠱症」。
言醫「天有六氣,降生五味,發為五色,征為五聲,淫生六疾」,這與《黃帝內經》文字十分接近,可見《內經》淵源之古。古代中醫學、音樂學等所有學科都是建立在相同的哲學基礎上的,所以秦醫和於樂、醫、易三者兼通。
在秦醫和論蠱中,提到了蠱有三種說法。
一是「皿蟲為蠱」,這是蠱的古義。李時珍所著的《本草綱目》「蟲四部」集解引唐代的陳藏器原話說:「…取百蟲入瓮中,經年開之,必有一蟲盡食諸蟲,即此名為蠱。」
殷墟甲骨文用觀物取象的思維方式對蠱毒作了象形的「圖示」,即在一「皿」(容器)中放有多種毒蟲。
蠱卦下巽上艮,巽為風,風從蟲,艮為止,取象風而止,即不通風,正是產生蠱毒的取象!風而止,蠱。蘇軾說:「器久不用而蟲生之,謂之蠱。」《呂氏春秋·盡數》:「流水不腐,戶樞不螻,動也。」現代醫學常識認為:不通風,則病菌叢生。由此可見古人的醫學水平。
二是「谷之飛亦為蠱」,指儲存的五穀生有蟲蛾。
三是《周易》蠱卦。蠱卦下巽上艮,巽為長女,艮為少男,長女迷惑少男,這是蠱卦的人文之象。巽為風,風為氣,風為蟲,艮為山,為果蓏,氣候異常導致山林遭遇蟲害,花果樹葉散落山野,這是蠱卦的自然之象,「谷之飛亦為蠱」也是自然之象之一,因五穀為人類必需,故特列之。
「蠱惑」一詞,其最早的出處就在《左傳》「醫和論蠱」。
(二)【秦伯伐晉筮例】
《左傳·僖公十五年》(公元前645年):
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歲雲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待?」三敗及韓。……秦獲晉侯以歸。
【譯文】
秦穆公攻打晉國。卜徒父用筮草占卜:「吉利。渡過黃河,侯的車子毀壞。」秦穆公責問,卜徒父回答說:「這是大吉大利。晉軍連敗三次,晉國國君必然被俘獲。這一卦得到蠱,卦辭說:『三去除一千輛兵車,三去除之餘,獲得雄狐。』雄狐指的一定是他們的國君。《蠱》的內卦是風,外卦是山。時值秋季,我方之風吹落對方之山的果實,還取得他們的木材,所以能戰勝。果實落地而木材丟失,不打敗仗還等待什麼?」晉軍三次戰敗,退到韓地。……秦國俘虜了晉惠公。
【解讀】
蠱之貞,內卦為主,即秦國,為巽卦,巽為風;蠱之悔,外卦為客,即晉國,為艮卦,艮為山林、為果蓏。蠱卦是「風落山」之象,即風蟲敗落山林也。下巽為風為蟲,互體下兌為秋為毀折。上艮為山,互體上震為蒼筤竹。時值秋季,故曰「歲雲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左傳·昭公元年》「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女惑男使男病,風落山使山敗,故秦國必然打敗晉國。
狐蠱,狐被獲而敗壞也。《周易》本以坎為狐(如解卦九二體坎之中,曰「田獲三狐」;未濟下坎,曰「小狐汔濟」),而這裡的狐是取象艮卦。傳本《歸藏·初經》(實為《連山·初經》)曰:「初艮:徼徼鳴狐」。夏易《連山》首艮,或取大禹塗山遇九尾狐之瑞,故《連山》以艮為狐。
顧炎武曰:「邵氏雲,去猶除也。每除三百三十三,則三除所剩為一,非獲其君何。」《連山》《易本命》以艮為三,故言「三敗」,卦辭言「三去」。用三去除一千輛兵車,得333,餘數1,一為首為君,「獲其雄狐」,故晉國國君必然被俘獲。
「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不見於《周易》,但卦辭和演卦皆符合《說卦傳》,根據該繫辭內容的算數含義,卜徒父使用的易文本可能是《連山》類卦辭,因為蠱卦帛書《易》卦名(屬《連山易》)作「箇」,《說文》:「箇,竹枚也。」郭注《揚子·方言》:「箇,為枚數也。」《正韻》:「箇,數也。」卜徒父引用的卦辭「吉。涉河,侯車敗」、「千乘三去,三去之餘」與《周易》蠱卦卦辭「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相似。可見「觀象繫辭」為《三易》通用之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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