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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學易經李守力「周易詮釋」:雷地豫卦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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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27

輕鬆學《易經》

周易詮釋》:豫卦第十六

640-23

周易經文】

 
豫,利建侯行師。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鳴豫,凶。
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六二:介於石,不終日,貞吉。
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六五:貞疾,恆不死。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解讀詮釋】

  
【16.1】

豫,利建侯行師。

【白話】
豫卦,適宜建國封侯,出師征戰。
【解讀】
○豫卦下坤上震,震為動,為鳴,為鼓;坤為腹,為釜,故豫卦有奏樂之象,有愉悅和樂之意。《序卦傳》:「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卦與謙卦是相覆的關係,故謙卑而豫樂。
○豫卦,帛書《易》作「餘」,帛書《二三子》作「予」,楚簡《周易》作「640-24」。餘,《說文》「饒也」。
○利建侯行師:下卦坤為眾,為邑國(坤為邑國,見《周易密鑰》:周易卦爻辭中的「邑國」),上卦震為動,為長子;九四為全卦之主,四爻為諸侯之位,一陽統領眾陰,故有建侯行師之象。
○鄭玄曰:坤,順也。震,動也。順其性而動者,莫不得,得其所,故謂之豫。豫,喜逸說樂之貌也。震又為雷,諸侯之象。坤又為眾,師役之象。故「利建侯行師」矣。
 
【16.2】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白話】
彖傳說:豫卦,剛爻與柔爻相應,志向得以施行;順勢而行動,這就是豫。豫卦順其事理而行動,本來天地的運行都順從這個客觀規律,何況建國封侯出師征戰之事呢?天地順萬物之性而動,故日月運轉不失其度,四季更替不岀差錯。聖人順萬民之情而動,則其施用刑罰清明而百姓服從。豫卦所蘊含的時勢意義真是偉大啊! 
【解讀】
○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
豫卦一陽五陰,故九四為全卦之主,與六三親比,與初六相應,所以心志得遂其行。豫卦下坤為順,上震為動,故曰「順以動」,順應自然規律而運行。
○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
孟子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順之。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戰,戰必勝矣。
○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
過,失度。忒,讀[tè],差錯。
豫卦是《周易》第16卦,16是河圖首句(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也是64卦的四分之一,位於《周易》卦序四分節點,《彖傳》言天地日月四時,這是《周易》得先天八卦和河圖原理。
恆卦是《周易》第32卦,是64卦的二分之一,故曰「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
「順動」,是自下而上釋卦德,下坤順而上震動也。「刑罰清而民服」,是《大象傳》《連山易》的自上而下觀象理路,上震為刑罰,下坤為民為順,故曰「刑罰清而民服」。
○豫之時義大矣哉:自豫卦始,《彖傳》出現「大矣哉」共有十二卦,豫、隨、遯、姤、旅,言時義;坎,睽,蹇,言時用;頤,大過,解,革,言時。
王弼曰:「夫卦者,時也;爻者,適時之變者也。」李光地說:「贊卦皆言時,贊爻皆言位,時位二字,乃卦爻之所以立也。」總的來說,周易六十四卦闡述的是宇宙萬物和人類社會從創生、發展、壯大、到結局的各階段的時間上的屬性,每卦的六爻則是闡述針對某一大時間區域內的事物的開始、發展、壯大、到結局的小時間進程上的屬性或者是這一事物的從下到上從內到外的結構屬性。
對於易理而言,時間與空間是統一的,時空不二。以八經卦為例,乾,位是西北,時是九月十月;坎,位是北方,時在十一月。以節氣為例,冬至本是時間屬性,而此時太陽直射南回歸線,這又是位,空間屬性,如此等等,皆證時空不二。
另見《周易密鑰·發現「十二嘆時之卦」象數奧妙與微言大義》。
 
【16.3】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白話】
象傳說:雷從地下出來,大地振奮,這是豫卦的象;古代君王因此製作音樂來推崇道德,隆重地向上帝獻祭,並讓祖先的神靈配合共享。
【解讀】
○殷薦:盛大的獻祭。祖考:已故祖父母。
鄭玄曰:奮,動也。雷動於地上,而萬物乃豫也。以者,取其喜佚動搖,猶人至樂,則手欲鼓之,足欲舞之也。崇,充也。殷,盛也。薦,進也。上帝,天帝也。王者功成作樂,以文得之者,作鑰舞;以武得之者,作萬舞;各充其德而為制。祀天帝以配祖考者,使與天同饗其功也。故《孝經》雲「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也。
○《大象傳》《連山易》以上卦為貞為體,豫卦上震為二月。《禮記·月令》:「仲春,雷乃發聲,仲秋,雷始收聲。」從二月仲春雷乃發聲,聯想到作樂。
據文獻記載,最晚在堯舜時期,已存在「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的禮制。考古發現最早的祭祀樂器是9000年前的賈湖骨笛。
《呂氏春秋·古樂篇》:「帝堯立,乃命夔為樂。夔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革各}冒缶而鼓之,乃拊石擊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獸。瞽瞍乃拌五弦之瑟,以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尚書·益稷》:「夔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
夏人在郊祀天神的同時,要以祖先神配祭。《九辯》和《九歌》應該是夏代祭祀天神的樂歌。(見:詹子慶《中國古代歷史與文明:夏史和夏代文明》231頁)
○《漢書·敘傳》云:「上天下澤,春雷奮作,先王觀象,爰制禮樂。……述《禮樂志》第二。」
「上天下澤」是履卦;履卦象傳「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說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雷岀地奮」是豫卦,春雷一聲,大地振奮。雷聲是上天的音樂,古代帝王效法天籟之聲製作音樂祭祀上帝與祖先,這就是音樂的起源。
《說文》:「豫,象之大也。」《象》,周武王伐紂之樂也。《墨子·三辯》:「因先王之樂,由自作樂,命曰象。」鄭玄云:「《象舞》,象用兵時刺伐之舞,武王制焉。」蔡邕《獨斷》云:「《維清》一章五句,奏《象武(武、舞古通)》之所歌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云:「武王受命作《象樂》,繼文以奉天。」當時武王制象舞,未必有詩,成王、周公作《維清》以為《象舞》之節,歌以奏之。
可見「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原有確指。豫,本是周朝的「國歌」,以此為音樂歌舞之統稱。
【象舞歌詞:《周頌·維清》】 
維清緝熙,文王之典。  
肇禋,迄用有成,維周之禎。
大意:  
多麼清明又是多麼榮光,因為文王有征伐良方。  
自從開始出師祭天,至今成功全靠師法文王,我周朝大吉大祥。
○上帝:這是「上帝」一詞最早文獻出處之一。據意大利安東尼奧·阿馬薩里考證,古代希伯來原始《聖經》上帝稱為「SHADDAJ(意為全能之神)」,發音與中國上古音一致。《易經》與《聖經》具有同源性,二者都是先知書。
○雷電的成因,目前有眾多的假說,是現代科學尚未破解的難題。也就是說,以目前的科學理論,基本沒有破解雷電成因的可能。科學天才特斯拉1899年寫道:「我終於製造出了閃電,它的能量已經超過自然界中的閃電。」特斯拉以「觀象制器」的超級智慧在一百年前就已經領悟了閃電的實質,然而他的手稿失傳了。
同樣,善於以「觀象制器」的中國古聖先賢也早已領悟了雷電的實質:
《說文》:雷,陰陽薄動,雷雨生物者也。  
《春秋·玄命苞》:陰陽合為雷。  
《白虎通》:雷者,陰中之陽也。
《禮記·月令》:仲春,雷乃發聲,仲秋,雷始收聲。     
《淮南子·墜形》:陰陽相薄為雷。
古人認為陽氣於冬季便潛藏在地下,春季陽氣上升衝出地面而與陰氣相搏發出聲音則成雷。從陰陽象數理論講,冬天不應該有雷。如果冬天打雷,就意味着天地藏不住陽氣了,就會造成一定的瘟疫(瘟者,溫也)。比如禽流感,之前就有一次冬日打雷的現象,這就是天地動陽的徵兆。俗話說「冬日打雷,十欄九空」,因為冬天打雷,表明陽氣藏不住了,動物肯定要遭殃。得禽流感的一般是雞而不是鴨子,因為雞為火性,鴨為寒性。天地的火性不藏了,雞的火性也不藏了。
對於雷電、禽流感的成因,現代科學的研究尚屬於幼稚期,應該借鑒《周易》的智慧。(詳見《周易密鑰》:從豫卦、震卦看地震與雷電的成因)
○豫:
豫,從象,大象溫順而健壯,與牛相類,坤為牛。六畜為馬、牛、羊、雞、犬、豕,西周以前中原有大象,牛耕之前曾為象耕。甲骨文中獵象和以象祭祀的記載有多處。羅振玉說:「為字古金文石鼓文並從爪,從象,絕不見母猴之狀。卜辭作手牽象形,意古者役象以助勞,其事或尚在服牛乘馬以前。」《禮記·孝經》:「舜耕於歷山,有象為之耕,有鳥為之耘。」《帝王世紀》:「舜葬蒼梧下,群象常為之耕。」由於馴牛易於馴象,以及氣候變遷、大象經常毀壞莊稼等因素,西周初年大象逐漸被遷徙至江南,《呂氏春秋·古樂篇》中記載:「商人服象,肆虐於東夷,周公以師逐之,至於江南」。按照古籍慣例,「象」「牛」前用「服」,「馬」前用「乘」,如:《周易·繫辭下》:「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世本》:「相土作乘馬」,「亥作服牛」。《管子·輕重戊》:「殷人之王,立皂牢,服牛馬,以為民利」。由此可見服牛之前曾為服象,故象與牛相類,坤為牛,故為象。
豫字,甲骨文、金文均無收錄,豫為象邑二字合文。徐中舒先生認為:「《說文》豫,從象予聲。」又說:「蓋予字之得形,即由邑字偽變而成,其得音、與義,則由舒字為之介。」坤為邑為國,豫字從象從邑,象、邑,皆坤卦之象。
豫,《說文》:「象之大者。賈侍中說:不害於物。」
段玉裁註:「象之大者」,此豫之本義,故其字從象也。引伸之,凡大皆稱豫。故《淮南子》、《史記·循吏》、《魏都賦》皆雲「市不豫價」,《周禮·司市》注云「防誑豫」,皆謂賣物者大其價以愚人也。大必寬裕,故先事而備謂之豫,寬裕之意也。寬大則樂,故《釋詁》曰:「豫,樂也。」《易》鄭注曰:「豫,喜豫說樂之貌也。」亦借為舒字,如《洪範》「豫,恆燠若」,即「舒,恆燠若」也。亦借為與字,如《儀禮》古文與作豫是也。賈侍中說「不害於物」,賈侍中名逵,許所從受古學者也。侍中說豫象雖大而不害於物,故寬大舒緩之義取此字。
豫,《正義》:「謂之豫者,取逸豫之義。以和順而動,動不違眾,眾皆悅豫,故謂之豫也。」《本義》:「豫,和樂也。」和樂是豫的引申義。《墨子·三辯》:「因先王之樂,由自作樂,命曰象。」《呂氏春秋·古樂》:「商人服象,為虐於東夷。周公遂以師逐之,至於江南,乃為三象,以嘉其德。」高誘註:「象,周武王伐紂之樂也。」《詩·周頌·維清序》:「維清,奏象舞也。」鄭玄箋:「象舞,象用兵時刺伐之舞,武王制焉。」孔穎達疏:「謂文王時有擊刺之法,武王作樂,象而為舞,號其樂曰象舞。」
 
【16.4】

初六:鳴豫,凶。

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白話】
初六:不勝其豫樂而自鳴,有兇險。
象傳說:初六不勝其豫樂而自鳴,志向窮盡而致兇險。
【解讀】
○鳴豫:

九四為卦主,為施樂者,初六以陰柔居下而應之,為上所寵,受樂至極,志滿窮盡者也;又初六變震,上下皆震,震為鳴,「鳴豫」之甚,故曰「鳴豫,凶」。《禮記·曲禮上》所謂「志不可滿,樂不可極」之誡,豫卦初六也。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大象傳》「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是豫樂之於祭祀之正,卦辭《彖傳》「建侯行師」、「刑罰清而民服」,是豫樂之于軍政之正。豫之初六,受樂志窮,是對禮樂的褻瀆。《禮記·樂記》:「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

 

【16.5】

六二:介於石,不終日,貞吉。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白話】
六二:耿介如石,不需等待一整天(就可悟知豫樂適中之理),守持正固可獲吉祥。
象傳說:不需等待一整天(就可悟知豫樂適中之理),守持正固可獲吉祥,因為六二居中守正。
【解讀】
○介於石:
豫,秦簡《歸藏》、清華簡《別卦》皆作「介」。豫卦上震為鼓樂,九四是施樂;下坤是受樂,六二中正,不應九四,是不執着於豫樂。周公作爻辭,用豫卦的古名「介」,意味着六二是先王豫的境界。
○不終日:
六二動,變為坎卦,坎反象離,離為日,反象取反義,故曰「不終日」。
○《繫辭傳》: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大意:
孔子說:「能夠預知幾微的事理應該算達到神妙的境界了吧?君子與上者交往不諂媚,與下者交往不瀆慢,可以說是預知幾微的事理吧!幾微的事理,是事物變動的微小徵兆,吉凶的結局先有所隱約的顯現。君子發現幾微的事理就迅速行事,不需等待一整天。所以《周易》(《豫》六二)說:『耿介如石,不需等待一整天(就可悟知豫樂適中之理),守持正固可獲吉祥。』既然有耿介如石的品德,豈能等待一整天(才領悟道理)呢?當時就能斷然明知。君子知曉隱微的前征就知曉昭著的結局,知曉陰柔的功益也知曉陽剛的效用,這是千萬人所瞻望景仰的傑出人物。」
李守力按:
「上交不諂,下交不瀆」,言六二不同於上下兩爻。上交、諂,言六三親比九四,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下交、瀆,言初六相應於九四,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介於石,是安靜自守,正固如磐石,《大學》:「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耿介,就是不動心,心不動即定,定則知幾。知幾,《中庸》:「君子之道淡而不厭,簡而文,溫而理,知遠之近,知幾之至,知微之顯,可與入德矣。」《論語·述而篇》:「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朱子:「不知肉味,蓋心一於是而不及乎他也。」此豫卦六二之性德也。
 
【16.6】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白話】
六三:曲意奉迎取樂,有後悔;悔悟太遲又生悔恨。
象傳說:曲意奉迎取樂有後悔,因爻位不正當。
【解讀】
○盱豫,悔:
盱,音xū,《說文》謂「張目」,《王注》釋為「睢盱」[huī xū],《集解》引向秀曰:「睢盱,小人喜悅佞媚之貌也。」
從爻象看,六三以柔居剛,位不正,且順承卦主九四,故有阿諛奉承主人之象。從卦象看,六三互坎,坎為矯輮,為弓輪,故有「曲阿」之象。
○遲有悔:
六三動,變為艮卦。艮為止,引申為遲、後悔。又艮的反象為震,震為動,為速,艮取反義,為遲也。
○馬王堆帛書《二三子》:
·《卦》曰:「盱予(豫),悔。」孔子曰:「此言鼓樂而不戒患也。夫忘亡者必亡,忘民(27下)必憂。□□之□樂□者,所以□,不可□也。故樂至者,亓(其)病亦至,不可辟(避)。禍福或牽之,□□□□(28上)[□□□□□□]方行,禍福襍(雜)至。知(智)者知之,故640-25(嚴)客(恪)恐懼,日慎一日,640-26(猷-猶)有詖行卒至之患,盱予(豫)而不(28下)□□□也,故曰『悔』。」
大意:
豫卦六三說:「盱豫,悔。」孔子說:「這是說迷於鼓樂而不戒備禍患。忘記危亡者必然會滅亡,忘記民眾者必定會帶來憂愁。歡樂到來,疾困也會到來,不可避免。禍與福牽連……並行,禍與福集合而至。智者深知其理,儼正恭敬,心懷恐懼,一天比一天謹慎。這樣仍然出現偏頗和猝然而至的禍患。迷於豫樂而不知節制,所以說有『悔』。」
李守力按:
豫之象為鼓樂。豫卦上震下坤,震為動,坤為腹,《白虎通》引《樂記》曰:「塤,坎音也。管,艮音也。鼓,震音也。弦,離音也。鍾,兌音也。祝敔[zhù yǔ],乾音也。」《荀九家逸象》「震為鼓」,鼓是八音之首,故豫卦有鼓樂之象。
帛書《二三子》作為通行本《易傳》的前身,對豫卦六三的解讀顯然沒有分清初六過度享樂褻瀆與六三諂媚取樂的差別。
 
【16.7】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白話】
九四:由之以得其歡豫,大有收穫;不懷疑,朋友聚合如簪子束髮。
象傳說:由之以得其歡豫,大有收穫,其心志大可施行。
【解讀】
○由豫,大有得:
九四為豫卦唯一陽爻,為成卦之主,為施樂者。九四與初六相應,與六三親比,坤體三爻偕同,故下坤皆與之應和,莫不由此陽爻而得其歡豫,所以心志大可施行。
○勿疑:
「四多懼」,故有憂疑,互體坎為加憂。九四應坤,互體坎卦篤實故有孚信,信則不疑。
○朋盍簪:
九四動,上變坤,上下皆坤,坤為眾,「西南得朋」之兆。九四為群柔中一剛,譬如簪子束群發。盍,通「合」。王弼、孔穎達、陸德明、《子夏傳》訓「簪」為「疾」,鄭玄訓「速」同,以為「朋盍簪」是「群朋合聚而疾來」,此說亦與卦象相合,蓋九四為震卦主爻,震為動為雷,疾速也。可見在《周易》的傳承中,「簪」字訓讀雖有不同,然總不離卦爻之象。
 
【16.8】

六五:貞疾,恆不死。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
【白話】
六五:守正養病,能長久生存,不致死亡。
象傳說:六五之守正養病,是因為乘剛。能長久生存不致死亡,是因為居中的位置沒有失去。
【解讀】
○貞疾,恆不死:
《說文》:「疾,病也。一曰急也。」《徐曰》:「病來急,故從矢。」
九四為豫樂之主,六五乘剛九四,互體坎為加憂、為疾。六五守中,故曰「貞疾,恆不死」。《孟子·告子下》所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也。
天子有疾曰不豫。《尚書·金滕》:「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為王穆卜。」《逸周書·五權》:「維王不豫,於五日召周公旦。」此所以六五爻辭不言「豫」。
 
【16.9】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白話】
上六:昏冥於豫樂,局面形成,能及時改變,則無咎害。
象傳說:昏冥豫樂居於最上位,怎麼會長久呢?
【解讀】
○冥豫:
上六陰爻居於豫卦之終,與九四無應無比,故昏冥於豫樂。
六二亦與九四無應無比,然處於初、三之間,中正自守,故執其兩端而用中。故六二能「見幾而作」、「知微知彰」。
○成有渝:
成,終也。渝,變也。震為動,為渝。豫樂因變化而感通天地鬼神之次第,故「成有渝,無咎」。沉迷於音樂歌舞,智慧也會迷失。「成有渝」,樂章的變化(根據禮制)可幫助恢復人的理智。所以必須禮樂兼備。
《周禮·大司樂》:「凡樂成則告備。」鄭玄註:「成,謂所奏一竟。」賈公彥疏:「雲『成,謂所奏一竟』者,竟則終也。所奏八音俱作,一曲終則為一成,則樂師告備。」
《周禮·大司樂》:「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於宗廟之中奏之,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鄭玄註:「變猶更也,樂成則更奏也。」
 

【豫卦總結】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大象傳》「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是豫樂之於祭祀之正,卦辭《彖傳》「建侯行師」、「刑罰清而民服」,是豫樂之于軍政之正。
全卦六爻五陰一陽,九四一陽為成卦之主,為施樂者,故曰「由豫」。
初六與九四相應,陰柔居下,受樂志滿,褻瀆禮樂,「鳴豫」得凶,象曰「志窮凶也」。《禮記·曲禮上》所謂「志不可滿,樂不可極」也。
六三順承於九四,故曰「盱豫」,不中不正,諂媚取樂於九四,故曰「悔,遲有悔」。
六二與九四無應比,故不言「豫」,不同於上下兩爻,「上交不諂,下交不瀆」,有中正之德,「介於石,不終日,貞吉」。六二無豫也,心不動則定,定則知幾。
九四卦主下應坤體,故曰「由豫,大有得」;變卦上下皆坤,故曰「勿疑,朋盍簪」,此豫卦之大成,「利建侯行師」可也。
六五乘剛於九四,曰「貞疾」,即「不豫」,六五禁豫也,因得中,故「恆不死」。《孟子·告子下》所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也。
上六與九四無應無比,處豫樂之極,遠離中道,故曰「冥豫」,然處震動之體故能「有渝無咎」也。
 

【蔣介石崇尚周易】

蔣介石原名瑞元,上學之後,起名志清。介石是一九一二年在日本辦《軍聲》雜誌時他用過的筆名,當時他已經二十五歲,到一九一八年投奔孫中山之後,又起用「中正」之名,當時已經三十一歲。「介石」出於《周易》豫卦中的六二爻辭「介於石」,「中正」出於豫卦六二爻的《小象傳》。蔣氏給自己起《周易》內容的名字時,已具文才武略,若不是研讀《周易》之後對《周易》產生崇尚之心,斷不會這樣做。可見這名字就成了蔣介石對《周易》研讀和崇尚的有力見證。蔣氏在臨終前,曾深有體會地道出了他一生的處世哲學:「是非審之於己,毀譽任之於人,得失取之於數。」可見蔣氏對《易經》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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