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坤下兑上。
萃者,聚也。水润泽其地,万物群萃而生,萃之象也。又上悦而下顺,九五刚中而二以柔中应之,萃之由也。序卦:“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所以次姤。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卦大象坎,坎为宫。中爻巽艮,巽木在艮阙之上,皆庙之象也。坎为隐伏,鬼神之象也。九五中正,大人之象也。上亨字,占得此卦者亨也。下亨字,见大人之亨也。大象坎为豕,外卦兑为羊,内卦坤为牛,大牲之象也。言当此萃时,可以格鬼神,可以见大人,必亨,但利于正耳。凡物当丰厚不宜俭啬,凡事宜攸往不宜退止,此教占者处萃之时当如此。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以卦德卦体释卦名,又释卦辞而极赞之。内顺乎外,外悦乎内,五以刚中而下交,二以柔中而上应,内外君臣皆相聚会,所以名萃。尽志以致其孝,尽物以致其享,聚以正者,如萧何张良诸臣一时聚会以从高祖,聚也;除暴秦,正也;能成一统之功,亨也。天命者,天理之自然也,以人事言,即当其可之时也。言时当丰而丰,时当往而往者,乃所以顺其天理之自然也。情者,所以发出之情也。阳倡阴和,乾始坤生,天地此聚也。形交气感,声应气求,万物亦此聚也。天地万物之情聚而已矣。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泽字义多,有水泽,有雨泽,有恩泽,有润泽。泽在天上,有恩泽之意,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此则有水泽润泽之意,所以生万物而萃也。除者,去旧取新之意,谓整理其敝坏也。戒者,备也;虞者,度也。言变出不测而不可虞度也。众萃必有争夺之事,故君子除戎器者,非耀武也,所以戒不虞也。圣人之心,义理无穷。姤卦文王卦辞本不善,圣人则发出“姤之时义大”一段;本卦文王卦辞极善,圣人又发出此一段。盖本卦错大畜,有离震二象,戈兵震动,故言“戎器不虞。”又大象坎错离,中爻艮综震亦有此象。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孚者,与四正应相孚信也。有孚不终者,阴柔之人不能固守,所以孚不长久也,欲萃之急,不择正应,而与同类群小相萃也。号者,呼也;握者,持也。言呼九四近前,而以手握持之也。若者,如也。言当如此象也。言有孚之心若能孚于前,而以手握之不释,则有孚之心至矣。虽为众人所笑,勿恤此笑,方得无咎也。中爻巽为进退,有孚不终之象也。坤为迷乱之象也,坤为众,萃之象也。兑为口舌,号之象也。坤错乾,乾居一,一之象也。中爻艮手,握持之象也。兑为悦,笑之象也,大象坎,为加忧恤之象也。今此爻变不成坎,不忧矣,勿恤之象也。
初六阴柔,与九四为正应,当萃之时,比于同类之阴,有“有孚不终,乃乱乃萃”之象,故教占者有孚坚固,如将九四呼于前,而以手握之,以阴握阳,虽不免为人所笑,然必勿恤此笑,方得往而与九四为聚也,故无咎。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质本阴柔,急于欲萃,方寸已乱矣,所以不暇择其正应而萃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引,开弓也。与君子引而不发之引同。本卦大象坎,又此爻变坎,坎为弓,引之象也。凡人开弓射物,必专心于物,,当物之中,不偏于左,不偏于右,方得中箭,盖中德不变之象也。二虽中正,居群小之中,少偏私则非中矣,故言引则吉无咎也。中爻艮手,故初曰一握,握者,手持之也。二曰引,引者,手开之也。皆手之象也。吉者,得萃于九五也。无咎者,二与九五皆同德又正应也,孚者,孚于五也。利用禴者,言薄祭亦可以交神,又与五相聚,吉而无咎之象也。坎为隐伏,有人鬼之象。此爻变坎成困,故困之二爻亦“利享祀”,未济坎亦言“禴”,涣亦言有“庙也”。此爻变,中爻成离,禴,夏祭故,与既济皆言“禴”。
六二中正,上应九五之中正,盖同德相应者也。二中德不变,故有引之之象。占者得此,不惟吉,而且无咎矣。然能引则能孚信于五,而与五相聚矣,故有利用禴之象。其占中之象又如此。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二本有中德,惟能如引诚信而中,则中德未变矣,所以吉而无咎。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此爻变艮成咸,咸三爻亦往吝,但咸以君子而随小人,可羞之事;此则以小人而聚小人,所以仅小吝也。大象坎为加忧,兑为口,嗟叹之象也。
六三阴柔,不中不正,当萃之时,欲萃者其本志也,故有萃如之象。但上无应与,不得相聚,故有嗟如无攸利之象。然三之于上,虽彼此阴爻无相偶之情,能往而从之,我性顺而彼性悦,必能相聚,可以无咎。但不能萃刚明之人,而萃阴柔群小,亦有小吝矣。故其占如此。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巽者,三之中爻本巽也。兑综巽,亦巽也。上往以巽而从之,我顺而彼悦,可以相聚者也,故无咎。
九四,大吉,无咎。
“大吉,无咎”,与随卦九四“随有获”同,就时位上说,不就理上说,正所谓处不以其道,得之富贵者也。近悦体之君,临归顺之民,岂不大吉!人谁咎病?六爻初乱萃,二引萃,三嗟如,五有悔,六涕洟,惟四不中不正而自然相聚,聚之不劳心力,故大吉,时位自然,非四勉强求之,故无咎。
九四不中不正,居多惧之地,本不吉,有咎者也。然近九五之君,有相聚之权,率三阴顺而聚于五,上悦下顺,则不劳心力而自能相聚矣。若不论其九四之德,惟以其萃论之,盖大吉无咎者也。故有此象,占者得此,亦当如是也。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位不当者,不中不正也。既不中正,则大吉者亦不吉,无咎者亦有咎矣。周公就时位能萃之象上说,孔子就理上说。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匪者,不也;匪孚者,不信于人也。九四比群阴在下以分其萃,大吉无咎,所以匪孚也。元者,元善也,即阳刚中正之德也。永贞者,长永贞固也。悔者,五与上六相近,同居悦体,阴阳比昵,恐其虽萃天下之位,而其德未甚光明,所以悔也。
九五当天下之尊,为萃之主,臣民皆萃,可以无咎矣。然四分其萃,未免匪孚;上溺阴私,未免有悔。故必反己自修,俾元善中正之德长永贞固斯,悔亡而人孚矣。戒占者必如此。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此爻与夬中未光相同。盖阴阳相悦,此未光也。又变震,为情动性顺,此未光也。变震成豫,又和乐矣,此未光也。阳与阴相聚会之时,又悦又动又顺又和乐,安能保其志之光明哉?故曰志未光。若依本爻,阳刚中正,有何疚病?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
赍者,持也,遗也,有所持而遗之之义。中爻艮为手,持遗之象也。咨者,咨嗟也。自鼻出曰涕,自目出曰洟。兑为口,咨之象也。又为泽,涕洟之象也。
上六处萃之终,求萃而不可得,惟持遗咨嗟,涕洟哀求于五而已,故有此象。然忧思之过危者必平,所以无咎。六爻皆无咎者,水润泽其地,万物群聚而生,乃天地为物不贰、生物不测之理也,所以六爻皆无咎。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未安于上,所以哀求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