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巽下离上。
鼎者,烹饪之器。其卦巽下离上,下阴为足,二三四阳为腹,五阴为耳,上阳为铉,鼎之象也。又以巽木入离火而致烹饪,鼎之用也。序卦:“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所以次革。
鼎:元吉,亨。
彖辞明。观孔子彖辞“是以元亨”,则吉字当从本义,作衍文。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以卦体释卦名,又以卦德卦综卦体释卦辞。象者,六爻有鼎之象也。巽者,木也,以木入于火也。亨,煮也,饪,熟食也。亨饪有调和之义,故论语曰:“失饪不食。”象者鼎之体,亨饪者鼎之用,所以名鼎。圣人者,君也。圣贤者,臣也。古人有圣德者皆可称圣,如汤诰称伊尹为元圣是也。亨饪之事,不过祭祀宾客而已,祭祀之大者,无出于上帝;宾客之重者,无过于圣贤。享上帝贵质,故止曰亨;享圣贤贵丰,故曰大亨。所以享帝用牺牲,而享圣贤有饔牲牢礼也。巽而耳目聪明者,内而此心巽顺,外而耳目聪明也。离为目,五为鼎耳,故曰耳目,皆有离明之德,故曰聪明。柔进而上行者,鼎综革,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故杂卦曰:“革,去故也;鼎,取新也。”言革下卦之离进而为鼎之上卦也。进而上行居五之中,应乎二之刚也。若以人事论,内巽外聪有其德,进而上行有其位,应乎刚有其辅,是以元亨。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正对偏倚言,凝对散漫言。正位者,端莊安正之谓,即斋明盛服,非礼不动也。凝者,成也,坚也。命者,天之命也。凝命者,天命凝成坚固,国家安于磐石,所谓协乎上下以承天休也。鼎譬之位,命譬之实。鼎之器正,然后可凝其所受之实;君之位正,然后可凝其所受之命。鼎综革,故革亦言命。孔子因大禹铸九鼎象物,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所以说到正位凝命上去。周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此不能正位凝命之兆也。其后秦遂滅周,取九鼎,则鼎所係匪轻矣,故以鼎为宗廟之宝器。及天宝五年,宰臣李适之常列鼎俎具膳羞,中夜鼎躍,相斗不解,鼎耳及足皆折,岂以明皇不能正位凝命,而有幸蜀之祸欤?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巽错震,震为足,趾之象也。巽为长女,位卑居下,妾之象也。震为长子,子之象也。鼎为宝器,主器者莫若长子,则子之意亦由鼎而来也。颠趾者,颠倒其趾也。凡洗鼎而出水,必颠倒其鼎,以鼎足反加于上,故曰颠趾。否者,鼎中之污秽也,利出否者,顺利其出否也。故孔子曰:“鼎,取新也。”得者,获也。得妾者,买妾而获之也。以者,因也,因其子而买妾也。言洗鼎之时,趾乃在下之物,不当加于其上,今颠于上,若悖上下之序矣。然颠趾者,不得已也,以其顺利于出否也。亦犹一夫一妇,人道之常,既有妻,岂可得妾?今得其妾,若失尊卑之分矣。然得妾者,不得已也,以其欲生子而不得不买妾也。得妾以其子,又颠趾出否之象也。
初六居下,尚未烹饪,正洗鼎之时,颠趾以出否,故有得妾以其子之象。占者得此,凡事迹虽若悖其上下尊卑之序,于义则无咎也。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未悖者,未悖于理也,言以颠趾于鼎之上,虽若颠倒其上下之序,然洗鼎当如此,未为悖理也。贵对贱言,鼎中之否则贱物也。以从贵者,欲将珍羞贵重之物相从以实于鼎中,不得不出其否贱以濯洁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鼎有实者既洗鼎矣,乃实物于其中也。阳实阴虚,故言实。仇者,匹也,对也,指初也。疾者,阴柔之疾也。即者,就也。言初虽有疾,九二则刚中自守,不能使我与之即就也。此九二之能事,非戒辞也。
九二以刚居中,能守其刚中之实德,虽比于初,而不轻于所与,有鼎有美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而浼我实德之象。占者如此,则刚中之德不亏,吉可知矣。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吉,终无尤也。
慎所之者,慎所往也。此一句亦言九二之能事,非戒辞也。言九二有阳刚之实德,自能慎于所往,择善而交,不失身于阴党也。终无尤者,言我仇虽有疾,然慎于所往,不我能即,而不失身于彼,有何过尤哉?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三变为离为坎,坎为耳,耳之象也。革者,变也。坎为耳痛,耳革之象也。三未变,错震足为行,三变则成坎陷,不能行矣,行塞之象也。其行塞者,不能行也。离为雉,雉之象也。坎为膏,膏之象也。中爻兑,三变则不成兑,口不食之象也。三变则内坎水,外亦坎水,方雨之象也。鼎之所赖以举行者,耳也。三居木之极,上应火之极,木火既极,则鼎中腾沸并耳亦炽热革变而不可举移矣,故其行塞也。雨者,水也。亏者,损也。悔者,鼎不可举移,而雉膏之美味不得其食,不免至于悔也。方雨亏悔者,言耳革不食,惟救之以水耳。方雨则能亏损其腾沸炽热之势,而悔者不至于悔矣。终吉者,鼎可移,美味可食也。
九三以阳刚居鼎腹之中,本有美实之德,但应与木火之极,烹饪太过,故有耳革行塞,雉膏不食之象。然阳刚得正,故又有方雨亏悔之象。占者如是,始虽若不利,终则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义者,宜也。鼎烹饪之木火不可过,不可不及,方得烹饪之宜。今木火太过,则失烹饪之宜矣,所以耳革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四变中爻为震,足之象也,中爻兑为毁折,折之象也。鼎实近鼎耳,实已满矣,今震动,覆之象也。餗者,美糁也。八珍之膳,鼎之实也。鼎以享帝,养贤非自私也,故曰公餗。渥者,沾濡也。言覆其鼎,而鼎之上皆沾濡其美糁也。以人事论,项羽之入咸阳,安禄山之陷长安,宗庙烧焚,宝器披离,不复见昔日彼都人士之盛,其形渥之象也,不可依晁氏“其刑剭”。凶者,败国杀身也。若不以象论,以二体论,离巽二卦成鼎,下体巽有足而无耳,故曰耳革;上体离有耳而无足,故曰折足。
九四居大臣之位,任天下之重者也,但我本不中不正,而又下应初六之阴柔,则委任亦非其人,不能胜大臣之任矣,卒至倾覆国家,故有此象。占者得此,败国杀身,凶可知矣。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信者,信任也。言以餗委托信任之人,今将餗覆之,则所信任之人为如何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五为鼎耳。黄,中色。五居中,黄耳之象也。此爻变乾金,金铉之象也。以此爻未变而言,则曰黄;以此爻既变而言,则曰金。在鼎之上,受铉以举鼎者,耳也;在鼎之外,贯耳以举鼎者,铉也。盖铉为鼎之系,系于其耳,二物不相离,故并言之。
六五有虚中之德,上比上九,下应九二,皆其刚明,故有黄耳金铉之象。鼎既黄耳金铉,则中之为实者必美味矣。而占者则利于贞固也。因阴柔故戒以此。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黄,中色。言中乃其实德也,故云黄耳。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上九居鼎之极,铉在鼎上,铉之象也。此爻变震,震为玉,玉铉之象也。玉岂可为铉?有此象也,亦如金车之意。鼎之为器,承鼎在足,实鼎在腹,行鼎在耳,举鼎在铉,鼎至于铉,厥功成矣。功成可以养人,亦犹井之元吉大成也,故大吉,无不利。
上九以阳居阴,刚而能柔,故有温润玉铉之象。占者得此,凡事大吉而又行无不利也。占者有玉铉之德,斯应是占矣。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刚柔节者,言以阳居阴,刚而能节之以柔,亦如玉之温润矣,所以为玉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