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離下離上。
離者,麗也,明也。一陰附麗於上下之陽,麗之義也;中虛,明之義也。離為火,火無常形,附物而明。邵子所謂「火用以薪傳」是也。序卦:「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火中虛而暗,以其陰也;水中實而明,以其陽也。有明必有暗,有晝必有夜,理之常也,所以次坎。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六二居下離之中則正,六五居上離之中則不正,故利於正而後亨。牛,順物;牝牛,則順之至也。畜牝牛者,養順德也。養順德於中者,正所以消其炎上之燥性也,故吉。
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釋卦名義並卦辭。五為天位,故上離有日月麗天之象,此以氣麗氣者也。二為地位,故下離有百穀草木麗土之象,此以形麗形者也。離附物故有氣有形。重明者,上離明下離明也。上下君臣皆麗乎正,則可以化成天下,而成文明之俗矣。柔麗乎中正者,分言之,六五麗乎中,六二麗乎中正也;總言之,柔皆麗乎中正也。惟其中正,所以利貞而後亨;惟柔中正而後亨,所以當畜牝牛,養其柔順中正之德,而後吉也。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
作者,起也;兩作者,一明而兩作也。言今日明,明日又明也。繼明,如雲聖繼聖也。以人事論,乃日新又新,緝熙不已也。照於四方者,光被四表也。大人以德言則聖人,以位言則王者。其所謂明者,內而一心,外而應事接物皆明也。是以達事理、辨民情,天下之邪正得失皆得而見之,不必以察為明,而明照於四方矣。重明者,上下明也。繼明者,前後明也。彖言二五君臣,故以重明言之。象言明兩作,皆君也,故以繼明言之。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
履者,行也,進也。錯者,雜也,交錯也。詩傳云:「東西為交,邪行為錯。」本爻陽剛,陽性上進;本卦離火,火性炎上;皆有行之之象,故曰履。又變艮綜震足,亦履之象也。艮為徑路,交錯之象也。然者,助語辭。錯然者,剛則躁,明則察,二者交錯於胸中,未免東馳西走。惟敬以直內,則安靜而不躁妄,主一而不過察,則敬者醫錯之葯也,故無咎。無咎者,剛非躁、明非察也。
初九以剛居下而處明體,剛明交錯,故有履錯然之象。惟敬則無此咎矣,故教占者以此。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辟者,回也,敬則履錯之咎皆迴避矣。
六二:黃離,元吉。
黃,中色。坤為黃,離中爻乃坤土,黃之象也。離者,附麗也;黃離者,言麗乎中也,即柔麗乎中正也。以人事論,乃順以存心而不邪側,順以處事而不偏倚是也。吉者,無所處而不當也。八卦正位,離在二,故元吉。
六二柔麗乎中而得其正,故有黃離之象。占者得此大吉之道也,故元吉。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得中道以成中德,所以凡事無過不及而元吉。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變震為鼓,鼓之象也。離為大腹,又中虛,缶之象也。中爻兌口,歌與嗟之象也,缶乃常用之物,鼓缶者,樂其常也。凡人歌樂,必用鐘鼓琴瑟,則非樂其常矣。若王羲之所謂「年在桑榆,賴絲竹陶寫」,即非樂其常矣。蓋絲竹乃富貴所用之物,貧賤無絲竹者,將何陶寫哉?故鼓缶而歌者,即席前所見之物以鼓之,乃安其常也。人壽八十曰耋。喜則歌,憂則嗟。嗟者歌之反。
重離之間,前明將盡,後明當繼之時也。故有日昃之象。然盛衰倚伏,天運之常,人生至此,樂天知命,鼓缶而歌以安其日用之常分可也。此則達者之事也。若不能安常以自樂,徒戚戚於大耋之嗟,則非為無益,適自速其死矣,何凶如之?故又戒占者不當如此。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日既傾昃,明豈能久?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突者,灶突也。離中虛,灶突之象也。突如其來如者,下體之火如灶突而炎上也。火性炎上,三之舊火既上於四,而不能回於其三,四之新火又發,五得中居尊,四之火又不敢犯乎其五,上下兩無所容,則火止於四而已,故必至於焚如死如,成灰棄如而後已也。如者,助語辭。此爻暴秦似之。秦法如火,始皇舊火也,二世新火也,故至死棄而後已。坎性下,三在下卦之上,故曰來,此來而下者也。火性上,四在上卦之下,故曰來,此來而上者也。來而下必至坎窞而後已,來而上必至死棄而後已。
九四不中正,當兩火相接之時,不能容於其中,故有此象。占者之凶可知矣。
象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三炎上而不能反,三不能容也。五中尊而不敢犯,五不能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涕,沱貌。離錯坎,涕若之象也。又加憂,戚之象也。中爻兌口,嗟之象也。出涕沱若者,憂懼之徵於色也。戚嗟若者,憂懼之發於聲也。二五皆以柔麗乎剛,二之辭安,五之辭危者,二中正,五不正故也。
六五以柔居尊而守中,有文明之德。然附麗於剛強之間,若不恃其文明與其中德,能憂懼如此,然後能吉。戒占者當如此。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離,音麗。王指五,公指上九。離王公者,言附麗於王之公也。王與公相麗,陰陽相資故吉。不言四者,四無所容,而上九能正邦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丑,無咎。
王指五,離為日,王之象也。用者,用上九也。五附麗於上九,用之之象也。有嘉者,嘉,上九也,即王三錫命也。折首,獲匪其醜,即可嘉之事也。離為戈兵,變為震動,戈兵震動,出征之象也。王用上九專征,可謂寵之至矣。為上九者,若不分其首從而俱戮之,是火炎昆岡,安得可嘉哉?又安得無咎哉?折首者,折取其魁首,即殲厥渠魁也。獲匪其醜者,執獲不及其小丑,即脅從罔治也。乾為首,首象陽,丑象陰。明夷外卦錯乾,故曰大首。本爻乾陽,且離為上槁,折其首之象也。本卦陽多陰少,陰乃二五,君臣無群小之丑,獲匪其醜之象也。無咎者,勇足以折首而仁及於小丑也。「王用出征有嘉」一句,「折首」一句,「獲匪其醜」一句。
上九以陽剛之才,故有王用出征有嘉之象。又當至明之極,首從畢照,故又有出征惟折其首,不及於醜之象,乃無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征之為言,正也。寇賊亂邦,故正之。六五明於用人,上九明於人之罪惡。若非上九之明,則玉石俱焚矣。若非六五之明,上九有故縱反者之咎矣,故正邦也。言五之用九,非窮兵黷武,但取正邦,多殺何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