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坎下坎上。
习,重习也。坎,坎陷也。其卦一阳陷于二阴之中,此坎陷之义也。坎为水者,四阴,土坎也;二阳,坎中之水也。天一生水,所以象水也。上坎下坎,故曰重险。序卦:“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所以次大过。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维者,系也;尚者,有功可嘉尚也。身在坎中,所可自主者,独此心耳。人之处险,占得此者,能诚信以维系于其心,安于义命,而不侥幸苟免,则此心有主,利害祸福不能摇动,是以脱然无累而心亨矣。由是洞察时势,惟取必于理而行之,故可出险有功,所以行有尚。九二九五中实,有孚之象。陷于坎中而刚中之德自若,维心亨之象。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以卦象卦德卦体释卦名卦辞,而极言之。上险下险,故曰习坎。水流不盈者,足此通彼,未尝泛滥而盈满也。行险即水流,以其专赴于壑,故曰行险。行此险陷,未尝失其不盈之信,是天下之有孚者,莫过于水矣。故教占者有孚。刚中者,二五阳刚在内,则以理为主,光明正大而无一毫行险侥幸之私,所以亨也。故蒙卦比卦皆坎,皆曰以刚中。心亨则洞见乎事机之变,自可以拯溺亨屯,出险而有功也。盖存主乎内者,理不足以胜私,则推行于外者,诚必不能动物。故刚中则心亨,心亨则往有功而出险矣。此内外功效之自然也。天险者,无形之险也;地险者,有形之险也。设者,置也。设险者,置险也,无形而欲其有形也。大而京师都会,则披山带河,据其形胜以为险也;小而一郡一邑,则筑城凿池,据其高深以为险也。此则在人之险,因无形而成有形,欲其与天地同其险者也。坎,月之象;错离,日之象;中爻震,雷之象;错巽,风之象。日月风雷故曰天险,不然,天苍然而已,何处有险?因卦中有天象,所以言天险也。四坤,土地之象也;中爻艮,土山丘陵之象也;本卦坎,川之象也;九五居尊,王公之象也;中爻艮止,守之象也;坤土中空,国之象也。故益卦三阳三阴,而曰为依迁国。时用者,时有用也。险之为用,上极于天,下极于地,中极于人,故以大矣哉赞之。与睽、蹇同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洊,再至也。下坎,内水之方至也;上坎,外水之洊至也。水洊习,则恒久而不已,是天下之有恒者,莫如水也。君子体之。常德行者,以此进德也。习教事者,以此教民也。德行常则德可久,教事习则教不倦。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窞者,坎中小坎,傍入者也。水性本下,而又居卦之下;坎体本陷,而又入于窞,则陷中之陷矣。
初六阴柔,居重险之下,其陷益深,故有在习坎而又入坎窞之象。占者如是,则终于沦没而无出险之期,凶可知矣。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刚中维心孚,出险之道也。今阴居重险之下,则与刚中维心孚相反,失出险之道矣,所以凶。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坎有险,则止于有险而已,非初与三入坎窞之甚矣。中爻震错巽,巽为近市利,求得之象也。故随卦中爻巽,亦曰随有求得。变坤,阳大阴小,求小得之象也。
九二处于险中,欲出险而未能,故为坎有险之象。然刚虽得中,虽亦有孚维心,但在险中,仅可求小得而已。若出险之大事,则未能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未出险中。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之者,往也。来之者,来往也。内外皆坎,来往之象也。下坎终而上坎继,坎坎之象也。故乾九三曰“乾乾”。中爻震木横于内,而艮止不动,枕之象也。险且枕者,言面临乎险而头枕乎险也。初与三皆入坎窞,而二止言有险者,二中而初与三不中正也。勿用者,言终无出险之功,无所用也。
六三阴柔,又不中正而履重险之间,故其来也亦坎,往也亦坎。盖往则上坎在前,是前遇乎险矣;来则下坎在后,是后又枕乎险矣。前后皆险,将入于坎之窞而不能复出,故有此象。占者得此,勿用可知矣。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处险者以出险为功,故曰终无功,与往有功相反。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四变,中爻离、巽,巽木,离中虚,樽之象也。坎水,酒之象也。中爻震竹,簋乃竹器,簋之象也。缶,瓦器,所以盛酒浆者。比卦坤土中虚,初变震有离象,故曰缶。离卦鼓缶。此变离,故曰缶。汉书“击缶而歌乌乌”。贰者,副也。言樽酒而簋即副之也。言一樽之酒,贰簋之食,乐用瓦缶,皆菲薄至约之物也。纳约自牖者,自进于牖下,陈列此至约之物而纳进之也。在墙曰牖,在屋曰囱。牖乃受明之处,变离,牖之象也。此与遇主于巷同意。皆其坎陷艰难之时,故不由正道也。盖樽酒簋贰用缶,见无繁文之设;纳约曰自,见无傧介之仪。世故多艰,非但君择臣,臣亦择君,所以进麦饭者不以为简,而雪夜幸其家,以嫂呼臣妻者不以为渎也。修边幅之公孙述,宜乎为井底蛙矣。
六四柔顺得正,当国家险难之时,近九五刚中之君,刚柔相济,其势易合,故有简约相见之象。占者如此,庶能共谋出险之计,始虽险陷,终得无咎矣。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刚五柔四。际者,相接际也。五思出险而下求,四思出险而上交,此其情易合,而礼薄亦可以自通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祗作坻。祗,水中小渚也。诗“宛在水中坻”是也。坎不盈者,坎水犹不盈满,尚有坎也。平者,水盈而平也。祗既平,则将盈而出险矣。坎不盈者,见在之辞;祗既平者,逆料之辞;言一时虽未平,将来必平也。无咎者,出险而太平也。
九五犹在险中,以地位言,故有坎不盈之象。然阳刚中正,其上止有一阴,计其时,亦将出险矣,故又有祗既平之象。若未平,未免有咎。既平,则无咎矣。故占者无咎也。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中者,中德也。未大者,时也。中德虽具,而值时之艰,未大其显施而出险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纆,音墨,系缚也。徽纆皆索名,三股曰徽,二股曰纆。此爻变巽,其为绳,又为长,徽纆之象也。寘者,置也,囚禁之意。坎为丛棘,丛棘之象也。今之法门囚罪人之处,以棘刺围墙是也。言缚之以徽纆,而又囚之于丛棘之中也。三岁不得者,言时之久而不得脱离也。坎错离,三之象也。
上六以阴柔居险之极,所陷益深,终无出险之期,故有此象。占者如此,死亡之祸不能免矣,故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道者,济险之道,即有孚维心以刚中也。今阴柔失此道,所以有三岁不得之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