贲,离下艮上。
贲,饰也。为卦山下有火。山者,百物草木之所聚。下有火,则照见其上,品汇皆被光彩,贲之象也。序卦:“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所以次噬嗑。
贲,亨,小利有攸往。
小利攸往,亦为亨,但亨之不大耳。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以卦综卦德释卦辞,而极言之。本卦综噬嗑。柔来文刚者,噬嗑上卦之柔来文贲之刚也。柔指离之阴卦,刚则艮之阳卦也。柔来文刚,以成离明,内而离明,则足以照物,动罔不臧,所以亨。分者,又分下卦也。分刚上而文柔者,分噬嗑下卦之刚,上而为艮以文柔也。刚指震之阳卦,柔则离之阴卦也。刚上而文柔,以成艮止,外而艮止,则内而能知之,外而不能行之,仅可小利有攸往而已,不能建大功业也。故以其卦综观之,柔来文刚,刚上文柔,是即天之文也。何也?盖在天成象,日月五星之运行,不过此一刚一柔、一往一来而已。今本卦刚柔交错,是贲之文即天之文也。以其卦德观之,是即人之文也。何也?盖人之所谓文者,不过文之明也。而灿然有礼以相接,文之止也,而截然有分以相守。今本卦内而离明,外而艮止,是贲之文即人之文也。观天文以察时变,观人文以化成天下,贲之文不其大哉!变者,四时寒暑代谢之变也;化者,变而为新;成者,久而成俗。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明,离象。无敢,艮象。庶者,众也。繁庶小事,如钱谷出纳之类。折狱,则一轻重出入之间,民命之死生所系,乃大事也。曰无敢者,非不折狱也,不敢轻折狱也,再三详审而后发之意。此即小利有攸往之理。因内明外止,其取象如此。贲与噬嗑相综,噬嗑利用狱者,明因雷而动也;贲不敢折狱者,明因艮而止也。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舍,音捨。贲其趾者,道义,以文饰其足趾也。舍,得弃也。徒者,徒行也。舍车而徒,即贲其趾也,言舍车之荣而徒行,是不以徒行为辱,而自以道义为荣也。中爻震与坎,震,趾之象也。坎,车之象也。变艮,止而又止,舍之象也。初比二而应四,比二则从乎坎车矣;应四,则从乎震趾矣。然乘乎车者,必在上,方可乘。易中言乘者,皆在上也;言承者,皆在下也。初在下,无乘之理,故有舍坎车而从震趾之象,观小象乘字可见。
初九刚德明顺,盖内重外轻,自贲于下而隐者也,故有舍非义之车,而安于徒步之象。占者得此,当以此自处也。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初在下,无可乘之理。
六二:贲其须。
在颐曰须,在口曰有髭,在颊曰髯。须不能以自动,随颐而动,则须虽美,乃附于颐以为文者也。本卦综噬嗑,原有颐象。今变阳则中爻为兑口矣,口旁之文莫如须,故以须象之。
六二以阴柔居中正,三以阳刚得正,皆无应与,故二附三而动,犹须附颐而动也,故有贲其须之象。占者附其君子,斯无愧于贲矣。
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与者,相从也。兴者,兴起也。则言二阴柔,从三阳兴起者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如,助语辞。濡,沾濡也。离文自饰,贲如之象也。中爻坎水自润,濡水之象也。永贞者,长永其贞也。九三本贞,教之以永其贞也。吉者,阴终不能陵也。
九三以一阳居二阴之间,当贲之时,阴本比己,为之左右先后,盖得其贲而润泽者也,故有贲如濡如之象。然不可溺于所安也。占者能守永贞之戒,斯吉矣。
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陵,者侮也。能永其贞,则不陷溺于阴柔之中,有所严惮,终莫之陵侮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皤,白也,四变中爻为巽,白之象也。贲如皤如者,言未成其贲而成其皤也,非贲如而又皤如也。中爻震为馵足,为的颡。馵,白足;颡,白额;白马之象也。旧注不知象,故言人白则马亦白,无是理矣。翰如者,马如翰之飞也。中爻坎,坎为亟心之马,翰如之象也。寇指三,婚媾指初。
六四与初为正应,盖相为贲者也,乃为九三所隔,而不得遂,故未成其贲,而成其皤。然四往求于初之心,如飞翰之疾,不以三之隔而遂已也。使非三之寇,则与初成婚媾,而相为贲矣。是以始虽相隔,而终则相亲也。即象而占可知矣。与屯六二同。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以阴居阴,故当位。疑者,疑惧其三之亲比也。六四守正,三不能求,故终无过尤。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戋,音笺。艮为山,丘之象也,故颐卦指上九为丘;涣卦中爻艮,故六四涣有丘。艮为果蓏,入居中爻震木之上,果蓏林木,园之象也。此丘园指上九。上九白贲,贫贱肆志,乃山林高蹈之贤。蛊乃同体之卦,上九不事王侯;随卦上六错艮,亦曰西山;则上九乃山林之贤无疑矣。两匹为束,阴爻两坼,束之象也。坤为帛,此坤土,帛之象也。戋与残同,伤也。艮错兑,为毁折,戋之象也。束帛伤戋,即今人之礼缎也。本卦上体下体皆外伤中虚。有礼缎之象。上戋下戋,故曰戋戋。阴吝啬,故曰吝。
六五文明以止之主,当贲之时,下无应与,乃上比上九高蹈之贤,故有光贲丘园、束帛以聘之象。然贲道将终,文反于质,故又有戋戋之象。以此为礼,有似于吝。然礼薄意勤,礼贤下士,乃人君可喜之事。占者得此,吉可知矣。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艮错兑为悦,故曰有喜。得上九高贤而文之,岂不喜!
上九:白贲,无咎。
贲,文也。白,质也。故曰“白受采”。上九居贲之极,物极则反,有色复于无色,所以有白贲之象。文胜而反于质,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文胜而反于质,退居山林之地。六五之君以束帛聘之,岂不得志!此以人事言者也。若以卦综论之,此爻原是噬嗑初爻,刚上文柔,以下居上,所以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