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雷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42.风雷益(䷩)-高岛易断
卦体上《巽》下《震》,《巽》为风,《震》为雷,风自天来,雷自地出,是以《损》《乾》下画之阳为《巽》,《益》《坤》下画之阴为《震》。《益》者益阴,《损》者损阳。阳实,而《乾》为纯阳,实之至也,故可损;阴虚,而《坤》为纯阴,虚之至也,故曰《益》。且风之势过暴,必致摧丧万物,损之而其气和;雷之威不振,无以鼓动万物,益之而其气斯畅,是以损上益下,名其卦曰《风雷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 甲骨文益
▲ 篆书益
“益”字,上从兴,横之则从水,《坎》为水,亦为大川。下从皿,《释文》“益以增长为名,以宏裕为义”,增长宏裕,皆言其利益之普也。《震》为行,《巽》为利,故曰“利有攸往”。凡卦言“利涉大川”,有取《乾》,有取《坤》,有取《巽》,随卦取象。《益》上卦为《巽》,变《巽》之下成《乾》,变《巽》之上成《坎》,得《乾》《坎》之气;《巽》为风,风行最疾,波涛无阻,是以既曰“利有攸往”,又曰“利涉大川”也。
《彖传》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枚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益》与《损》相对,《损》者,减省也,《益》归于上,《损》归于下,未免有剥民奉君之象;益者,增加也,《益》归于下,《损》归于上,即孔子加富加教之意也。“民悦”者,即自《损》之《兑》下来,《兑》为悦,民受其益,必感其恩,故悦。下互《坤》,坤道无疆,《坤》亦为民,故曰“民悦无疆”。“损下益上”,谓之“上行”;“损上益下”,故曰“自上下下”。“道”者《乾》道也,损《乾》之阳,益《坤》之阴,《坤》得其益,适以成《乾》之大,显《乾》之光,故曰“其道大光”。旁通为《恒》,《恒》《彖》亦曰“利有攸往”,《恒》之“攸往”,利在恒久;《益》之“攸往”,利在“中正”,正而且中,是以“有庆”也。“利涉大川”,言木者三,《益》、《涣》、《中孚》是也,皆取《巽》木,《益》则《震》《巽》皆木,卦本三刚在外,四柔在内,有“刳木为舟”之象。乘风而行,蓬蓬然达于北海,蓬蓬然止于南海,斯之谓“利涉”,斯之谓“木道乃行”。《益》动而骄盈,则《益》即变《损》;动而巽顺,则所《益》日进。“益下”者,益《坤》也,故悦无疆,而进亦无疆。《乾》为施,《坤》为生,四时百物,并受化育,不可以方隅限,故曰“其益无方”。四时之序,由《震》而《巽》,《益》为正月之卦,风雷始作,膏泽下降,王者体之以益民,有加无已,道亦如斯,故曰“与时偕行”。
以此卦拟人事,所谓《益》者,有益于我谓之益,若于我有益,而于人有损,即不得谓之《益》,必于我有益,而于人亦无损,斯可谓之《益》矣。此谓“损上益下”,要即“裒多益寡”也。以此理家,因其有余,从而损之,则《损》即为《益》;因其不足,从而益之,则《益》不为《损》。以此治身,已有未克,力为损之,是损所当损;礼有未复,力为《益》之,是益所当益。得其益而往,则无往而不获益,即无往而不获利也。坦途可往,“大川”亦可往,惟其“中正”,乃得“有庆”。“木道”,谓《震》《巽》,凡人之所用,莫不各因其利,陆用以车,水用以舟,人力之无远弗届者,即赖此木道而行也。动者,《震》也,动而曰进者,得《巽》之顺也。推之天地之运行,上施下生,一气鼓铸,发育无穷,其为《益》未可限量。人事,一小天地也,亦惟法夫天地,顺时而推行已耳。
以此卦拟国家,卦义以“损上益下”为《益》,正为有国家者示一条戒:毋私尔财,毋剥下以奉上,毋足国以贫民。反是谓《损》,即使有孚而无咎,而《损》下终非美名,有国家者所当凛凛也。凡民情莫不欲无损而有益,有益则喜,喜则悦,益愈宏,悦愈众,所谓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其悦也,诚有悠久而无疆者矣。盖《益》之道,自上及下,悦之情,自下感上,上下相孚,即五爻所云“有孚惠心”者是也。道即《乾》道,损《乾》益《坤》,乃愈见《乾》道之大而光焉。《乾》为健行,《震》亦为行,故“利有攸往”,以斯而往,往无不利。涉川者,利用舟楫,舟楫以木而成,故曰“木道”。圣人“以美利利天下”,刳木剡木,应时定制,守约而施博,道济天下,知周万物,《说卦传》曰“益以兴利”,此之谓也。人主本惠心,行惠政,省方观民,百废俱举,归于有孚,其益无方。有施有生,天道也,地道也,君道也。与时偕行,一而已矣。
通观此卦,《损》与《益》名相反,而用相济。《乾》在下,邦国富庶之象,故《损》下;《乾》在上,朝廷《丰》盈之象,故《损》上。《损》上不曰《损》而曰《益》,厚其本也;《益》上不曰《益》而曰《损》,剥其基也,圣人所以示厚下也。能《损》则《益》,此卦所以次《损》也。“损上而益下”,即自上而下下,上以《益》往,下以悦来,上之益得“中正”也,下之悦在“有庆”也。是上“以美利利天下”,不期悦而民自悦焉。悦至此,将见悦以劳民,民忘其劳,则险难不避,波涛可涉,焉往而不得哉!故“利涉大川”。“益动而巽”,《震》为动,《巽》为顺,动而顺行,是以“日进无疆”。“其道大光”,《乾》道也;“木道乃行”,《巽》道也,亦《震》道也。《乾》动而为施,《坤》动而为生,不动不见其益,动则见其益,动无方,《益》亦无方。观夫天之道,随时而动,故其《益》随时而行,君子之“见善则迁,有过则改”,亦随时而迁,随时而改。知《益》之在身者如是,即《益》之在天下国家者,无不如是。上下互卦为《剥》,《剥》《象》曰“剥,上以厚下”,其旨与“损上益下”相同。然《剥》六爻多凶,而《益》六爻多吉,所谓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有《益》之惠,无益之病,故与《剥》上者有异焉。卦与《损》反,六爻亦与《损》先后互反。《益》初“大作”“元吉”,即《损》上之“大得志”也。《益》二“十朋之龟”,即《损》五之“或益”之龟也。《益》三“用凶事”,即《损》四之“损其疾”也。《益》四“迁国”,即《损》三之得友也。《益》五“有孚惠心”,即《损》三之“中以为志”也。《益》上“莫益之”,即《损》初之“酌损之”也。其辞或相因而来,其义或相济而成,其旨或相反而为戒。《语》曰:“节用而爱民,使民以时”,《损》者《节》用,《益》者爱民,“时”即“与时偕行”之义,国道之要在是焉。
《大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风雷者,二气之升降、进退、周旋以相损益者也。故《震》上《巽》下为《恒》,《象》曰“雷风恒”,《巽》上《震》下为《益》,《象》曰“风雷益”。象以风雷易其位,盖以风雷相遇,天地之间,上下无常也。以方位言,《震》为卯,《巽》为辰巳,由《震》而《巽》,其行也顺,故其为《益》也宏。君子法之,见人之善则屈己以从,见已有过,则返躬自讼。故迁善当如风之速,改过当如雷之勇,谓之“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见”、“有”二字,可以见人己之分界。王弼曰:“迁善改过,益莫大焉。”
【占】 问时运:迅雷烈风,正当运途振作之际,改旧换新,在此时也。
○ 问战征:电逐风行,正可一鼓而平。
○ 问营商:有利则贸易,无则改售,宜迅速,不宜迟缓。
○ 问功名:风雷合《益》,大得志也。
○ 问疾病:是肝木太盛之症,治宜损阳扶阴。
○ 问婚姻:《震》男《巽》女,天然配合。
○ 问家宅:此宅防有雷击风摧之患,完者宜修葺之改作之,朽者宜改作之。
○ 问讼事:返躬自省,怒息气平,讼事自罢。
○ 问失物:已经迁改变易,不可复得。
○ 问六甲:单月男,双月女。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象传》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大作”者,天子巡狩之事,所谓“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其他祭告、赈贷、迁国,皆“大作”也。《震》为作,《巽》为利,《乾》为大,为元,《坤》为用,为厚,“厚事”,即“大作”。初居内卦之下,事之始也,王者举大事,建大功,利益计夫恒久,规则定于首图,故“利用为大作”。在初,其事与天下共为之,其《益》亦与天下共享之,斯下民乐事趋公,愿效其劳,不以其事为上之事,直以其事为己之事也,故得“元吉,无咎”。《象传》以“下不厚事”释之,谓不以其事厚重而难为,乃以其事轻易而乐从,踊跃争先,“吉无咎”焉。或云《震》属春,《巽》属春夏之交,“大作”者,东作之事,《系辞》所云“耒耜之利,以教天下,尽取诸益”。其说亦通。
【占】 问时运:好运初交,可以与作大事,无不如意。吉。
○ 问战征:兵队初交,即可一战以成大功,有吉无咎。
○ 问营商:初次营业,资本既厚,经营亦大,可获大利,且能悠久无咎。
○ 问功名:可望大魁天下,大吉。
○ 问家宅:此宅新造,屋宇宽大,大吉无咎。
○ 问婚姻:大吉。
○ 问讼事:此讼为公众大事,非关一己私愤也。无咎。
○ 问行人:在外正当谋事立业,一时未归。
○ 问六甲:生女。
【例】 明治二十四年,占秋收丰歉,筮得《益》之《观》。
断曰:此爻虞氏以“大作”为东作,即《系辞》谓耒耜之利取诸益,与所占秋收,爻象适合。爻辞曰“利用”,曰“元吉”,曰“无咎”,知收成必丰无歉。卦名曰《益》,卦体曰“益下”,年谷丰登,千仓万箱,正如《彖传》所云,“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吉莫大焉。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象传》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十朋之龟”,解同《损》五,《益》二之龟,即《损》五之龟也。《损》五以龟奉上,《益》二即以下所奉者,转而益下。龟之益人,其灵爽足以世守,非在一时之吉也,故曰“永贞吉”。二居《震》之中,当位应《巽》,《震》为帝,为祭,故曰“王用享于帝”。“王”指九五,五用二之朋龟,告享于帝,以乞上祐,吉莫大焉。《郊·特牲》曰:“卜郊受命于祖庙,作电于祢宫官”,是为享帝用龟之事。《象传》以“自外来”释之,以《益》为内,《损》为外,龟自《损》来,故谓“外来”也。
【占】 问时运:主得意外之财,且能世守,永吉。
○ 问战征:古者行军先卜,出师必祷,此爻均吉,其战必克。“自外来也”,可由外而攻之也。
○ 问营商:贝货即货币也,“十”,数之盈也;“或益之”者,疑有神助也。营商得此爻,必获厚利,永吉。
○ 问功名:古者命相举贤,皆从枚卜,既得吉兆,其显可知,故曰永吉。
○ 问疾病:祷之即愈。
○ 问家宅:二至四为《坤》,《坤》为安,为土,有安宅之象。《坤》“利永贞”故曰,“永贞吉”。此宅可以久居也。
○ 问婚姻:《震》《巽》为长男长女,卜凤之兆,自昔称祥,百年好合,故得永吉。
○ 问六甲:生男。
【例】 友人某来,请占某富绅家政,筮得《益》之《中孚》。
断曰:二爻处内卦之中,体柔当位,卦名曰《益》,已知伊家内政得当,有益无损也。《汉书·食货志》云:“人用莫如龟”,龟者货贝;“十朋之龟”,“十”,盈数,富足之象。“或益之”者,不知谁为益之也。《象传》曰“自外来也”,盖谓其《益》有来自外者也。《正义》谓二居《益》用谦,物自外来,朋龟献策,弗能违也,故曰永贞乃吉。享帝者,谓明灵降福,报告于天也,即《损》五所谓“上祐”,“上”,天也,“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其在斯乎?今占某富绅家政,得此爻辞,知某富绅家风清正,内政修明,卜之而蓍龟呈祥,祷之而神明赐福。家道之盛,日进日益,盖有应乎时,得乎天,可大可久,而未有艾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传》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三以阴居阳,处《震》之极,是动而求益者也,故曰“益之”。下互《坤》,《坤》为用,为事,为死丧,故曰“用凶事”。《益》在于三,民信素著,不特处常为益,即处变亦为《益》。盖《益》非私己,用适其时,志在拯凶,事得无咎,故曰“无咎”。三动体《家人》,《家人》上爻曰“有孚威如”,《震》为应,诚心相应,有威孚之象。三当内外卦之中,《震》又为行,故曰“有孚中行”。《震》为诸候,又为告,故曰“告公”。《周礼》,“珍圭以征守,以恤凶荒”;毛氏西河云,“凡王者忧凶之礼,出珍圭以致王命,使恤凶之地,或去其征,或弛其政”,此即《益》下之“用凶事”者也。圭为符信,所以示信,以通上下之情也,故曰“告公用圭”。《象传》以“固有之也”释之,谓《益》“用凶事”,在民若第知为益,而不知为凶,以为其事为固有之也。夫《益》而至于“用凶事”,斯真其益之无方矣;。凶事而若“固有之”,愈见民悦之无疆矣。初爻《象传》曰,“下不厚事”,意亦相同。
【占】 问时运:运途多歉,以其素行诚实,人皆信之,可以无咎。
○ 问战征:兵本凶事,又陷危地,幸众军同心戮力,得奔告大营,获救出险,无咎。
○ 问功名:先苦后甘,先难后获。
○ 问营商:谚云“欲求富,走险路”。
○ 问家宅:此宅多凶,惟有中行之德,斯能逢凶化吉。
○ 问婚姻:恐从丧服中成亲,然无咎也。
○ 问讼事:须诉之上官,乃得准信,罢讼。
○ 问失物:恐涉词讼。
○ 问六甲:生男。
【例】 友人某来,请占气运,筮得《益》之《家人》。
断曰:爻辞曰益用凶事,是能极凶济危,为《益》之至难至急者也。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是必所益之事,得中行之道,可见信于人,即告诸上官而无不允行也。今足下占气运,而得此爻,知足下有过于求益之心,一涉私己,咎有难免,幸而志在救凶,素行中正,又能实心办事,可以无咎。此皆就爻象而论也。近闻足下设立移民会社,于西亚米利加地方,收买土地,创办开垦牧畜之业,使无产之徒,各就其业,爻辞所云“益之用凶事”者,盖指此也。迩来贫民信之,纷纷迁徒出外,即爻辞所谓“有孚中行”也。政府以足下创此拯凶济危之大业,为之赏誉嘉奖,即爻辞所谓“告公用圭”之义也。至四爻曰“从,利用为依迁国”,其辞愈明。五爻曰“有孚惠心”,其德愈新。《象传》曰“大得志也”,正足下得志之时也。
【例】 明治二十五年四月,余就任北海道炭矿铁道会社长,一次巡行铁道矿山,地当严冷,冻雪未消,一时胃寒罹疾,止宿札幌旅店,就札幌病院长诊察,发热超四十度。翌朝约将入院,因之一筮,得《益》之《家人》。
断曰:此卦名曰《益》,《益》之为言增也,于病亦然。爻曰“益之用凶事,”在病恐愈增凶也。至翌日则当四爻,四爻有“利用”“迁国”之辞。
余笃《易》占,决计带疾发程,遂告病院长,请给药剂,院长止而不听,即夜自小樽搭汽船,翌朝至函馆。忽得札幌来电,报昨夜札幌市中失火,余所止宿旅店,已被回禄,乃知《易》机所云,有不在病,而在火者,其神妙诚不可测也。时札幌新闻社所论,谓余举动,有预知有火而去者,然余因病而占,就病论病,第知为凶,犹幸无咎,故得力疾而行,并未尝推测火灾,今灾后推绎,乃知变卦为《离》,《离》为火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象传》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四居《巽》之始,与初相应,与三相比。初曰“利用”,故四亦曰“利用”;初曰“为大作”,四之“迁国”,即“大作”之事也。三曰“中行”,曰“告公”,故四亦曰“中行告公”,三四皆当内外卦之中,故皆为中行。“告”,指三,“公”,指四,以四为《益》主爻,三欲益下,恐四阻之,是以告于四也。“公从”者,四从之也,上互《艮》,《艮》为社稷,下互《坤》,《坤》为国邑,《震》为奔走,《巽》为进退,皆有迁之象,故曰“迁国”。卦体本为《乾》《坤》《否》,《否》五爻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有国难之忧焉;《否》《象传》曰“俭德辟难”,有遁避之意焉;《否》变而为《益》,故利用迁国。《左传》隐公五年,《传》曰“我国之东迁,晋郑焉依?”盘庚曰:“视民利用迁”,皆以迁为益者也。《象传》以“益志”释之,谓四从而迁之,四之志,惟在《益》下也。按《震》为东方,《巽》为东南,《易》当殷周之际,“迁国”者,指太公迁歧而言,岐属殷西南,为《坤》方,是明证也。
【占】 问时运:目下有难,宜择善地暂避。
○ 问战征:宜退兵移营,急请救援。
○ 问营商:宜禀告店主,改迁别地,另开市面。
○ 问家宅:宜迁居。
○ 问功名:不成,须改就别业。
○ 问婚姻:须别寻媒妁。
○ 问失物:不得。
○ 问六甲:生女。
【例】 友人来请占某贵显气运,筮得《益》之《无妄》。
断曰:卦象为损上益下,爻象为动众迁国,某贵显身任当道,为国为民,正合此象。我国寰海平定,固无盘庚迁殷,太公迁岐之事,惟近来为开拓北海道地面,使内民移住。天皇陛下议就北海道建筑行宫,为避暑计,爻辞所云利用迁国,意者其在此乎?且闻移民之议,某贵显实主其事,爻所云“中行告公”,谓某贵显秉中行之德,创利用之谋,进告于天皇,得以允从而行也。此为国家开化之盛业,即可卜贵显运命之盛行也已。
友人大喜曰:爻辞精切的当,诚吉事之占也,当速回告某贵显。匆匆辞去。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象传》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太得志也。
五爻刚健中正,得位居尊,为《益》之主。以惠为益,其益越大,以心行惠,其惠愈宏,是以实心行实惠,心无尽,惠亦无尽,故谓“有孚惠心”。自初爻以来,凡巡狩、祭告、赈灾、迁国,无一非惠民之事,即无一非惠民之心,所谓“乾元以美利利天下”者,即此心也。事之《益》,其吉待问,心之惠,其吉不待问矣,故谓之“勿问元吉”。信惠之施于下者,在我为心,下之受此信惠者,目之为德;九五得《坤》气,《坤》为我,故谓之“有孚惠我德”。“问”,问卜也,古者举大事,必卜之,以决吉凶。以惠行政,勿疑何卜?“元吉”,即从初爻“元吉,无咎”来,上以孚惠下,下即以孚德上,下上交孚,上益下而上亦受其益也。《象传》以“大得志”释之,谓本此惠心,行此惠政,天下皆受我德惠,而中心诚服,正可得志而有为也,故曰“大得志也”。
【占】 问时运:“心好无歹运”,以仁存心,事无不吉,不待问也。
○ 问营商:以义为利,诚实相交,利益与共,以此为商,利益广矣。
○ 问功名:实至名归,大吉。
○ 问战征:罚必信,赏必公,战无不克,大吉。
○ 问家宅:此为仁里德门,勿问而知为善人之室也,大吉。
○ 问婚姻:非亲即友,必是旧交,“勿问元吉”。
○ 问六甲:生女。
【例】 友人某来曰:欲以某氏子为养嗣,占前途吉凶。筮得《益》之《颐》。
断曰:九五《坎》爻,《坎》为孚,为心,为美,亦为后,故爻辞曰“有孚惠心”。美,即吉也,为后者,适合足下养嗣之占也。卦以损上益下为《益》,就嗣论,《益》在损父益子。“有孚惠心”,是父以诚实之心,授惠于子,子必乐为其子,不待问而知其吉也。子既受父之惠,当必有以报父之德,将承父之业,继父之绪,必兴父之宗,故曰“有孚惠我德”。《诗》所云“为他人子,为他人子”,可不必咏也。
【例】 明治二十八年,占我国与清国交际,筮得《益》之《颐》。
断曰:此卦内卦为雷,其性动,外卦为风,其性顺;内卦属我,外卦属清,即可见两国之动静矣。卦名曰《益》,知两国必互受其益。爻居九五,应在六二,二内,五外,亦当以二属我,以五属清。二爻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在我国得此十朋之益者,即清之偿款是也。“永贞吉”者,谓其吉不徒在一时也。五爻曰,“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谓清与我国,从此议和以后,不问而知其元吉。论欧洲各国,虎视耽耽,惟图损清而益己,或侵其地,或夺其利。在清固守旧政,不知改图,其为外邦所损削者,亦不知凡几矣。而我与清幅员相邻,当思有利共享,有益共受,以共保此东海之国也。《象传》曰,“大得志也”,不为欧西各国所轻视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象传》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上九,阳刚居外卦之极,是求益而过甚者也,太过则变,变则不为益而为击矣。圣人观象设卦,以“损上益下”为《益》,其心本偏在厚下,至上九,为上之益下者已多,转而责下之益上,非待“莫益之,”夫且“或击之”。“或”者众而未定之辞。上动体为《屯》,“屯其膏”,即“莫益之”之谓也;反卦《损》,《损》上为《艮》,《艮》为手,故称“击”也。《巽》为进退,为不果,是无《恒》也;上动为《坎》;《坎》为心,本以《益》下之心,易而为《益》上之心,是无《恒》也。旁通为《恒》,《恒》上曰“振恒,凶”,振恒致败于垂成,无《恒》不可以持久,故皆凶也。《象传》所云“偏辞”者,谓其心之偏而不公也。“外来”者,谓其击之出于意外也。
【占】 问时运:好运已退,贪心过甚,防有意外之祸。
○ 问战征:不待添兵加饷,即可进击。
○ 问营商:专求利己,所谓不夺不厌,必启争端,凶。
○ 问功名:夺人之功以为名,其名必不久也,凶。
○ 问家宅:此宅地位太高,有害无利,不可久居。
○ 问婚姻:恐不能偕老。
○ 问讼事:讼事无恒,转凶为吉。
○ 问行人:防中途有盗劫之患,凶。
○ 问失物:或已打破,不可得也。
○ 问六甲:生女。
【例】 友人某来,请占气运,筮得《益》之《屯》。
断曰:卦名曰《益》,本有大得利益之象。今占得上爻,上爻居《益》之极,物极则变,恐非特无益,且有损伤之患。爻辞曰“莫益之”,是无益也;曰“或击之”,是被伤也;曰“立心无恒”,谓人心不测,反手为雨,覆手心云,防有意外之变也;终之曰“凶”,明言其占之不吉也。爻象如是,足下当有戒焉。
友人闻之,颇为心忧。后据所闻,此友一日至某家,商借千金,适某家藏金无为多,仅借得五百元,怀之而归。途过某友家,告以其故,曰今因商要用款,约需千元,顷向某氏,货得其半,复欲向君假取,以足其数。此友即以囊乏余金婉辞,不知此友近遭破落,知其携有巨金,忽生不良,伺其归途,乘间袭击,夺其金而去,某氏失金,又被重伤。日后此友就缚,始知夺金者,即为此友,倍感《易》理先示其兆也。
【例】 明治二十六年某月,受亲友雨宫敬次郎之嘱,占银货涨落之结局,筮得《益》之《屯》。
断曰:此卦下卦为《震》,《震》为玄黄,上卦为《巽》,《巽》为白色,白色银,黄色金也。卦象《巽》上《震》下,是为银高金落,可知银之出产,多量于金也。爻辞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莫益之”者,为价不再涨;“或击之”者,谓价必损减“或”者,将然之辞;“勿恒”者,谓时价无定也。上爻变而为《屯》,《屯》者,难也。银货下落,市面皆受困难,必待出《益》入夬,夬者决也,将决去其弊,使银货时价,再得复旧也。若第以纸币充行,恐未可永久继续也。